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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王扣玛,上海维权市民。母亲滕金娣因非法拆迁未安置上访维权,被当局非法关押“黑监狱”闸北区友放浴室80天余天,迫害致死。2008进京为母伸冤讨公道,被诬陷“遗弃”母亲,入狱一年半,并被迫害致二级肢体重残,失去了工作,失去基本生存能力。此后,我从区法院、市中院、高院至到最高法院上诉,要求立案。
今年1月30日,我随上海维权市民近百人去上海市人大信访,反映市、区各法院对维权诉求即不立案、也不裁定的问题,要求立案。结果被保安殴打。虽经众多维权市民劝阻,两、三名保安仍没有住手,将我打晕倒在地,失去知觉。经报120救护车送医院抢救。【见博讯、自由亚洲电台2012-01-31报导(上海访民在信访办遭保安殴打)】
被保安殴打至今已180余天!报了120,经医治抢救,诊断被打有伤;报了110,接案处理,并出单验伤,然至今仍不给验伤报告。本人及律师曾多次前往出警派出所------人民广场治安派出所武胜路18号索要司法鉴定书和出警单,均无果。
7月16日,星期一,百余维权市民再次来到市人大信访处集访,反映上海司法不作为。集访完毕后,大约下午四点钟左右,我来到人民广场治安派出所武胜路18号。门卫民警问我什么事,我说:“找李华副所长”(王扣玛被保安殴打一案的负责警官)。门卫民警继续问“找李华有啥事”?我说:“要司法签定报告”。门卫民警叫我等一会儿,说他(李华)马上要来。十分钟左右李华(警号015465)从外面警车下来往派出所内走(以前我从未见过李华)。五分钟后,他从内走到门卫室大厅喊:“谁找我”?我说:“我找你,问你拿司法签定报告”。李华说:“上次给过你,你不肯签名,我认为你不要了,扔掉了”。我说:“你讲什么?你知道我是谁吗”?李华看着我愣了一下。我说:“我叫王扣玛,我就是上次在市政府被保安胡队长等人殴打昏迷的,后来被120救到救到黄浦中心医院去的。你什么时候叫我签字,我不肯签。你是不是搞错对象了”?突然间李华好像想起了什么,就说:“你王扣玛司法签定报告出来了:你没有伤,打你的那个保安有轻伤”。我问李华,”我被打的人没有伤,打我的人反而有轻伤,我的脸难道是钢板做的吗”?他不作声。我继续说:“我己到司法签定所问过了,他们说司法签定一式二份。一份是正本,一份是副本。正本留底,副本给了你们。你们凭什么该给我的东西不给我,你说我没有伤,你把司法签定报告给我看一看”。李华说:“不给就是不给”。我就和他据理力争。没想到李华把我推出电子门外,把门一关进去了。我在大厅叫:“这是什么世道?你这是什么警察?老百姓被殴打倒地昏迷,警察就是这样支持公道的吗”?唉……悲乎!4点30分左右我无奈离开警所。
市民朋友们,从以上发生的的事件中,你看到了什么?其实,广大维权市民们的心里非常明白。在官商勾结,贪腐成风的当今社会,维权从根本上必然撼动那些贪官污吏的权利与地位;同样也会影响贪腐所得和既得利益。因此,官商必须勾结,警匪自然成一家。
所以::当局必须严厉打压。沈佩兰关注失地农民的利益,帮助他们维权。于是三番五次遭打压:关黑监狱、多次被打成骨折、屡遭威胁或“失踪”;冯正虎依法帮助维权市民维权, 引领维权市民向司法不作为挑战,被非法“囚禁”150天;那么,我:王扣玛不畏强暴,坚持维权,敢做敢当,并乐意帮助其他维权市民,结果遭保安胡队长一伙人殴打,又遭所谓的“人民警察”如此之“善待”,就不难理解了。
警察充当当局的帮凶,成为打压维权市民的急先锋。把沈佩兰打成骨折的;把冯正虎非法囚禁;把我王扣玛送进监狱,肆意殴打,就是那些所谓的“人民警察”及其帮凶。
如果说国民党荣誉主席吴伯雄向世人宣言“天下为公,人民最大”,体现了民主,正义与进步。那么,我们这些维权市民所遭受的一切,说明什么呢?应该一目了然。
台湾前行政院长郝伯村说:当异议人士走上街头,经国先生的最高原则是不可流血,挨打受伤的是维持秩序的警察不是异议人士。对异议人士尚且这样,何况我们是普通百姓,受侵害的维权市民。郝伯村所展示的就是民主,正义和进步。
如今,越来越多的市民走上维权道路,越来越多的维权市民遭到迫害和打压。法律形同虚设,官权说了算,民不可告官。那只能应了那句话:“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王扣玛 手机13601929155
2012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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