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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亚星
本人陈亚星,家住厦门市鼓浪屿晃岩路47号,由于家中近来出现一些危险状况请求能得到十八大厦门代表于伟国的公开说明。根据厦发改投资[2007]599与厦府地[2007]604号的政府规划,演武路于2008年1月实施市政交通改善工程。
由于厦门国土局未依法公开公示政府规划和张贴拆迁公告,使得厦门大学伪造国土局3个月(2008年1-3月)的租赁合同,其内容是将第十条的政府后面添加了“学校需要”,拆迁补偿修改为不得要求补偿,我拒绝签字,当我集体去问校长朱崇实时 他一口否认要拆迁,我们向市人大和政府信访办要求分管城建的副市长潘世建(厦大副校长潘世沫亲弟)出来澄清是否有政府规划拆迁,他置之不理。
2008年3月31日厦门大学发出“校园规划”通知要求15天内撤离我们集资投资建设的房,2008年5月厦门大学伪造一份拼接日期的“租赁合同”进入司法,09年3月9日夜遭思明法院强制收房,无任何强制收房手续,无强制财产公证制做清单。在思明法院 思明各派出所 武警 防爆警察和街道居委会及城管的“联合执法”,对我造成巨大财产损失至今无责任方赔偿。
五年来我不断信访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如果国土局2007年依法公示拆迁公告 也不会造成我巨大的身心与财产损失和5年来的上访艰程。现在政府2007年的拆迁信息公开了,厦门国土局本应履行在市信访局承诺的自己有义务找拆迁方来落实我的补偿后又反悔让我自己去找厦门大学来推卸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造成我们家一次又一次的更大的损失。
2009年9月为了阻止我去国务院信访组织了“联合执法”队伍,将居家鼓浪屿房屋的花园强行砸烂和抢走部分家庭财产,并强行拘禁派出所长达6小时,不许我回家吃饭直至昏倒于派出所。当时所长洪小辉说要看我怎么死 怎么被埋(有录音)。今年3也我去北京取货品在机场又被他们无理由的拦下,黑保安押回厦门,再次受到鼓浪屿派出所便装的非人折磨审训,他们将我五马分尸的拖进思明刑警大队审讯室,要我承认我自身就有病,2009年在鼓浪屿派出所昏倒与他们无关,再一次强行做犯罪记录,强拖我手按手印,造成腕动脉管受损严重血漏至今仍无法治疗。洪小辉还在歇斯底里的叫到“你不是想死么?现在可以去死了,爱怎么死就怎么死”并没收了我的电话非法关押了两天一夜,我现在被安了个无任何证据的罪名“和人斗殴”。
2012年10月22日夜(一周前),鼓浪屿又对我家非法“联合执行公务”在便衣警察开路下几十号人闯入我们家进行大搜查抄家,对休息的家人叫起出去“集合”,对亲戚索要证件(已办理暂住的台亲戚)而又不出示警察证件和相关搜查程序证明,在我们家翻了半个多小时。他们进屋的目的有两个,一是要找电源掐电,二是要收走我家的户外监控,我们家因为政府部门不许做大门,边小门在2009年已被城管的联合执法砸掉了,现在靠的是户外监控和人工看守着家园。如此大规模的抄家令我最担心的是家人亲戚存放的物品,如果随手都可以拿走或扣押家中物品我该如何对亲戚门交代。
我在此向于伟国书记申请家庭生命和财产保护,希望解决在我身上发生的有关拆迁问题,确保家人平安(现在门外还有好多人在监视着我家,随时都会发生“意外”,警察是保护社会和谐的,不是用来欺负老百姓的,就如再一次请求保护我们家和家庭生命财产。
2012年11月10日
[ 本帖最后由 天理 于 2012-11-10 22:25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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