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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出台了电价调整方案,自2009年11月20日起将全国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2.8分钱。正当人们因为这次调价没有涉及民用电而感到欣慰的时候,国家发改委紧接着给了百姓当头一棒。
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电价调整答记者问时表示,我国现行居民电价严重偏低,拟推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递增电价。
为什么现行居民电价严重偏低?该负责人说,国外居民电价一般是工业电价的1.5~2倍。而我国长期对居民用电实行低价政策,据统计,2008年全国居民用电平均价格为每千瓦时0.50元左右,既低于工业电价,也低于平均电价。
该负责人说,受金融危机冲击影响,购电成本剧增。今年1-8月,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公司亏损161亿元,同比减少利润238亿元。如不及时疏导电价,一方面可能影响电网企业正常经营;另一方面,价格信号失真,不利于引导电力需求,促进用户合理、节约用电。
这类比较法我们耳熟能详,百姓都听出耳茧来了。这样的理由,事关民生的所有垄断行业,都能整出个1234ABCD来。每次要涨价,我们都能听到这类令百姓心寒的声音。
我不知道国家发改委公仆们有没有作过这样的比较,把发达国家的收入水平与物价水平比一比,把中国收入水平与物价水平比一比,再把发达国家的收入水平、物价水平,与中国的收入水平、物价水平比,比出来结果是中国居民电价严重偏低,还是中国居民的收入水平严重偏低?
我不知道国家发改委公仆们有没有想过这样的结果,当所有事关民生的行业的价格都不“严重偏低”的时候,居民本就严重偏低的收入会更加严重偏低到什么程度?
物价事关民生大事,是百姓得以认可“中国特色”的最后防线,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一直在强调,中国是发展中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果百姓的收入水平很好地体现了这样的经济定位, 那么物价水平同样应该符合这样的定位。
记得以前要涨价时,政府不仅慎重其事地发一个通知,各级组织还很注重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并且在涨价前发放涨价补贴。尽管是十补九不足,但是百姓还是感到很受用,因为其中毕竟还有执政为民的况味。现在倒好,改革了,把这一切都改掉了。弄出个听证会,还变成了“听涨会”。只闻物价严重偏低的声音,不见有官员说百姓收入严重偏低。这是为什么?百思不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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