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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的社民党三大评论文章选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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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3 04: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非法的社民党三大评论文章选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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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社民党中央 于 April 22, 2013 16:08:01:


被刘国凯出卖,王小宁和李铁被判刑10年,魏京生揭刘国凯是共特

[博讯论坛] 刘国凯出卖了国内社民党员,其中,社民党武汉党部主任李铁被判刑十年。
魏京生先生早就多次说过,刘国凯是深喉共特,他做饵钓鱼,用社民党名义,忽悠国内的民主之士参加社民党,再制造罪名,最后出卖给中共。被他出卖的,已有上百人被逮捕,被喝茶,被监控,北京党部的王小宁和武汉党部的李铁被判刑十年。
国内党部的党员被捕后,刘国凯反对救援,还把呼吁救援的人打成共特除名开除。
有几个共特,像曾大军,陈泽超【化名陈钊,陈剑】,刘路,都跟刘国凯一起做这个喝血生意。他们担心刘国凯被社民党除名后,失去诱捕国内志士的平台,便和刘国凯千方百计造势忽悠,丑态百出。这次到英国撒钱照相“访问”秀,就是他们造势的一部分。
为了保住这个钓饵平台,刘国凯想当万年主席,至死不退。民运界已洞悉刘国凯的险恶用心,批评刘国凯的声浪高涨。刘国凯不敢用实名上网,又不甘心失败,便用马甲上网,采用污蔑谩骂诽谤的鄙劣手段,人身攻击刘因全等社民党负责人。
几个共特曾大军陈泽超刘路等,也用马甲上网谩骂诽谤。
但他们的做法,已被人们识破。
王人 最近发言:
刘国凯出卖了国内社民党员,其中,社民党武汉党部主任

西洋景连小平头这样的烂人的骂文也转来当炮弹,可见多么急迫,为什么?原来

西洋景无利不起早,谩骂诽谤有所图

明白了西洋景先生的用心,怪不得西斯地理谩骂,有所图啊

看了刘国凯访问社会党国际被拒的消息,明白了围攻刘因全的原因

看了刘国凯被社民党除名后,妄图访问社会党国际被拒 ,明白了。

看了刘国凯被社民党除名后,妄图访问社会党国际被拒 ,明白了。


李国涛:评刘路《关于“国家敌人”答记者问》
(博讯北京时间2007年9月08日 首发 - 支持此文作者/记者)
刘路更多文章请看刘路专栏
李国涛更多文章请看李国涛专栏

《异端日记》 2007年9月6日 周四 阴转晴


如果说,前几天刘路(李建强)先生歇斯底里“批高”的言论,仅仅是一时糊涂脑筋“搭错”,因而尚有药可救的话,那么,今天,刘路先生罔顾事实刻意诋毁、贬辱“抵制奥运”的民众、民运及法轮功的做法,则足以说明他已经是癌症二期、病入膏肓,若再不医治,以后即使华佗再世,恐难以有药可救了。

刘路先生今天发表在博讯新闻网上的《关于“国家敌人”答记者问》(以下简称“答记者问”),以居高临下的姿态、以自以为是的傲慢语气所表达的,其实不过是一堆臭气熏天的党文化垃圾。

纵观“答记者问”,谬误泛滥,问题多多,举不胜举,不宵一驳。兹择要列举并简评如下:


● 刘路:“我没有想到这么多人反对我。还有不少是我以前的朋友和支持者。这种现象发人深省。”

【简评】这种现象确实发人深省。刘路先生因“批高”而近日广受质疑批评甚至批判,而耿耿于怀想不通的,其实十分简单,一目了然:无论无意还是有意,抑或是刻意,当下中国,无论体制内外,无可争辩的事实和潮流是,谁效命极权专制,谁就必定众叛亲离、引起公愤。由于“批高”的实质是“拥极权、批自由”,因此,刘路先生其实理应心中明白,其自己这种“屁股”决定“脑袋”的倒行逆施行为,必定、也只能引起天下公愤。刘路确实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所作所为了,必须悬崖勒马了。


● 刘路:“我纠正一下,我没有说高律师现在就是‘国家敌人’,我只是说他用谎言抵制奥运的言行将会沦为‘国家敌人’,我实际上是在提出一个警告而不是在下一个判断。”

【简评】刘路先生很健忘,他9月2日杀气腾腾“批高”的墨迹还没有干,他原文“不要做国家的敌人”“他们都在一步一步沦为国家和人民的敌人”这一十分明确的含义,今天已经“忘记了”、或不经道歉认错,便自作主张偷偷摸摸“修正为”不含有“人民的敌人”这一主要含义了!

朋友们请注意,问题的实质不仅仅在于刘路所辩解的“现在就是”或“将会沦为”——白纸黑字都在网路上摆着,谁也不是傻瓜会被如此愚弄,因此,玩文字游戏或是狡辩都是没有用的——更在于刘路先生借“批高”为名、行“保极权专制”之实的倒行逆施上。并且,我们在这里再次领教了刘路先生红口白牙睁眼说瞎话不觉得害臊的厚脸皮本领。大家知道,高智晟律师是在以铁的事实讲真话、讲实话抵制奥运,如此抵制的目的,当然是为了促进政府改善人权、保障人权,停止迫害。然而,竟然一再被刘路诬蔑为是在“用谎言抵制奥运”。今天,他借“纠正”为名,继续在这里胡说八道,强化这一诬蔑,实在令人忍无可忍!


● 刘路:“用谎言抵制奥运的言行将会沦为‘国家敌人’”

【简评】从刘路9月2日的“批高”文之含义,易知,刘路实际想表达的意思是:“用人权抵制奥运的言论(人)正在沦为‘国家敌人’”!但由于这样实在太露骨,太荒诞,他便先是诬蔑高律师讲真话为“谎言”,以此做好“铺垫”——用以“说明”他随之捏造的“谎言抵奥”现象之“存在”——然后将高律师“若没有人权,宁可不要奥运”的“以人权抵制奥运”的事实加以篡改,在故意回避众所周知的“抵奥”目的——保障人权、停止迫害——的情况下,话题一转,便得意洋洋、自以为得计般地将前述荒谬的命题改为“用谎言抵制奥运的言行将会沦为‘国家敌人’”——建议大家逐字对照、特别注意其中发生的3个重要“调包”,即原来的“言论”被偷换成了“言行”;原来的“正在沦为”被偷换成了“将会沦为”;原来的“用人权”被偷换成了“用谎言”——然而,很遗憾,即便如此偷换篡改包装伪造,依然无济于事,因为如此调包后的内容,依然是“拉大旗作虎皮”危言耸听的荒诞命题,非但依然无法成立,而且依然是在胡说八道!


● 刘路:“在西方,抵制奥运会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公民表达言论自由的方式,有些公民或者组织,它并不是真的反对奥运,但是它就喜欢游行,喜欢给政府决策增添一些异议的气氛。”

【简评】实在令人觉得奇怪,作为律师,刘路先生的逻辑思维能力,为何如此之差?其所谓“西方抵制奥运……有些公民或者组织,它并不是真的反对奥运”,岂不是废话!因为这句话连大部分情况都没有囊括,其“补集”,当然也包含“西方抵制奥运……有些公民或者组织,是真的反对奥运”。因此,运用一下“证伪法”,就可以发现刘路的这句话,对于证明其所谓“西方……与中国……不同”之论点,是毫无意义的废话。


● 刘路:“目前的抵制奥运会是被海外某些势力严重操纵的结果,是政治行为。这种行为一旦形成气候,真的能够产生及其恶劣影响。”

【简评】刘路又在不顾事实乱泼污水、胡说八道了。客观事实是,目前国内规模不大的抵制奥运,是穷苦百姓(失地农民、强制拆迁受害人员、失业或下岗工人、上访人员,等等)在走投无路、忍无可忍情况下的求生存、争民权、要人权、求公正的自发运动,虽然口号各异,实质可归结为“人权高于奥运”,本质上属于公民维权运动范畴。种种信息表明:胜于雄辩的客观事实是,由于国内穷苦百姓上告无门、叫天天不应呼地地不灵,在此万般无奈情况下,才主动舍命向海外呼救请求海外关注和支持的。而刘路却颠倒了这一客观事实的前后因果关系,胡扯什么“严重操纵”之类。此不但是对当事人的诬蔑,而且是赤裸裸的害人行为。无论无意还是有意,如此岂不是将国内为了人权而抵奥的穷苦百姓中涌现出的勇士或领头人、扣上了提供给中共顽固派迫害之便的“勾结海外势力”“操纵抵奥”的大帽子?

这种“人权高于奥运”诉求下的“抵奥”,一旦形成气候,当然是必定引起政府重视,从而达到改善人权、减轻甚至可能停止迫害的目的。刘路再次危言耸听,胡扯什么“真的能够产生及其恶劣影响”,请问是什么样的“极其恶劣影响”?如此诋毁百姓维权,居心何在?


● 刘路:“共产党的‘国家’把我们当成敌人,但是我们不能成为我们认同的‘国家’的敌人啊”

【简评】刘路先生在这里,以及后面长篇大论的论述中,都故意混淆了“祖国”与“国家”概念的区别,将“国家”偷换成“祖国”,或混淆等同于“祖国”,以此浑水摸鱼,偷偷塞入党文化垃圾。

为了准确评述刘路的这一观点,我们不妨先来回顾一下,何谓国家,何谓祖国。经搜索维基百科和百度百科,可知,概而括之,国家是政府机构及其统治行为的总和,细而言之,国家是治理社会的权力机构的总和,包括政府机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等。[1] 祖国的内容是丰富而广泛的,概而括之包括民族、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三大部分。简而言之,祖国是一定的民族及其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的总和。[2]

对照可知,刘路所论述的“我们共同生活其中的共同体,主要有国土、人民、历史、文化、政府组成的政治实体,有其特定的利益,这个利益不属于任何个别党派,任何个别阶级,而属于全体人民”,云云,其实是“祖国”和“国家”两个概念的混合体。如果去除其中属于国家概念的政府、政治之类内容,那么刘路所论述的,其实是祖国,而不是国家。

由此可知,刘路的所谓“共产党的‘国家’把我们当成敌人,但是我们不能成为我们认同的‘国家’的敌人啊”,是一个表述及论述均概念错误的伪命题。

按照祖国与国家的准确定义立论,事实上,我们当然不可能成为我们所热爱的祖国的敌人。“抵制奥运”的人们也不可能因此会成为祖国的敌人。


● 刘路:“我之所以要这样严厉的警告他,就是要当头棒喝,让他赶紧收口,不要头脑简单被人害了!”

【简评】高智晟律师当然可以被批评,任何人都可以被批评,问题是如何进行。方式的不同,往往凸现了不同的目的。刘路先生在这里实在是不知天高地厚,似乎忘了羞愧二字怎么写,竟然如此狂妄地班门弄斧、如此羞辱“教训”高律师,实在出人意料,令人愤慨。

常言道,“手段的卑鄙,证明了目的的卑鄙”。如果说,刘路先生真的身怀“好心”,那么何必采用这种既不雅观、又十分有害、且只能是给“好心”帮倒忙的网路公开喧哗并诬蔑有加的方式呢,为什么不采用与高律师私下探讨个别交换意见、从而效果远远好过百倍千倍的做法呢?如此公开喧哗、尤其是诬蔑高律师的真话为“谎言”的方式,其实际效果难道不是恰好在为中共顽固派的下手预作舆论准备吗?

我们不妨回顾一下,3年前,中共欲下手南京独立作家杨天水先生之前,就曾经冒出一个事后证明只能是共党线人或网特的笔名为“大势天下”的家伙,在网路上无中生有造谣诬蔑杨天水先生“账目不清”“具贪污善款嫌疑”等等。细心的人们不难发现,这是中共迫害异议人士的惯用手法:先通过线人公开制造矛盾或甚至内讧,通过互联网等舆论导向,从名誉上搞臭之,然后狠狠下手长期囚禁关押迫害对象。因此,你刘路先生如此阴险下贱不齿于正派人士的恶劣做法,若不是有意配合、至少其恶劣结果也会被中共利用。幸亏正义人士们的群起对你反击,否则高律师处境堪忧。在此我倒要善意提醒你——或改用你的语系,严厉警告你!当头棒喝你!——让你赶紧收口,向高律师道歉认错,并在网络上消除恶劣影响,挽回对高律师造成的伤害。不要再头脑简单,以免被中共顽固派利用加害于高律师。千万不要象今天这样一错再错了。否则,万一高律师再遭迫害,你是脱不了干系的。


● 刘路:“如果举办奥运有利于国家和老百姓的整体利益,即使共产党也受益,我们也不应该抵制,否则就是为了反共而反共了。”

【简评】就举办奥运本身来说——在起码不加剧迫害人权的前提下——一般说来,当然是有利于国家和老百姓的当前乃至长远整体利益的,这是不言而喻的。现在民间与官方的分歧,其实并不在这方面。而是在于,不能因为或借口举办奥运,而侵害百姓的权益和人权,尤其是必须立即停止迫害、立即停止延续至今甚至日益加剧的人权灾难、保障人权、改善人权,因为这不但是当初申奥时我国政府代表国家所作出的举世承诺,也是奥运精神所内在要求的、任何一个奥运承办国必须达到的起码条件,更是我中华民族必须与时俱进文明进步的内在要求。

刘路在这里又一次自以为高明,十分缺德地偷换概念,在故意屏蔽人权、闭口不谈人权的卑劣伎俩下,把“争人权、抵奥运”这一众所周知的事实,偷换成了迄今国内并不存在的“为反共、抵奥运”了!


● 刘路:“抵制奥运是民运自我孤立、自取其辱的弱智表现。首先,国内的绝大多数老百姓是支持国家举办这届奥运会的。”

【简评】刘路自己才是弱智。极权国家高压下内部表面上的“绝大多数”,难道一定是正确的吗?难道就一定代表了真正的民意了吗?难道预后效果一定是良性的吗?看看1936年由德国纳粹把持的柏林奥运吧!看看1980年由前苏共操办的莫斯科第22届奥运吧!前者借此“东风”变本加厉残酷迫害犹太人和其他有色人种以及政治异己,热衷于领土扩张和种族灭绝,最终发动世界大战并屠杀了数百万犹太人。后者挟奥运之势延续一年前发动的入侵阿富汗战争,继续倒行逆施迫害人权。然而前者与后者,当年难道不也是“绝大多数老百姓是支持国家举办该届奥运会的吗”?

民运抵制奥运的目的,是“人权至上”的必然要求,是敦促中国政府兑现当初申奥时的诺言,改善人权、保障人权,停止迫害的必然作为,是促进中国社会文明进步的意义巨大的必然举措,也是壮大自身力量的一项有效行动。在刘路眼里,怎么成了“自我孤立”“自取其辱”“弱智”了呢?刘路如此公然贬辱民运,立场何在?


● 刘路:“六四之后,特别是99年法轮功事件之后,共产党一直在宣传这样一种论调,就是民运分子和法轮功邪教组织都是国家的敌人,他们逢华必反,处处给政府制造麻烦,跟国家作对。本来对这种宣传老百姓是半信半疑的,但是,出了抵制奥运这样的事,你让老百姓如何不信?”

【简评】刘路这个家伙,看来或许真象某些朋友指出的那样,不是糊涂,不是不懂,也不是为了标新立异吸引眼球,而是确确实实出了大问题?!借中共之口,如今,竟然将“逢华必反”的帽子,公然诬陷到了民运和法轮功群体上。

事实上,无论是民运,抑或是法轮功信仰团体,非但“逢华必反”不存在,连反华也是不存在的。“逢共必反”,也只是并无代表性意义的极个别现象。中共顽固派为了欺骗舆论,才如此无中生有“逢华必反”,刘路跟在中共后面如此瞎起哄,将“争人权、抵奥运”等同于“逢华必反”,居心叵测误导舆论曰“你让老百姓如何不信”,其险恶用意由此昭然若揭!


● 刘路:“海外的李洪宽先生早就用马甲这样攻击我,当然还有许许多多的蒙面人也气急败坏进行人格攻击。对这些闲话我不会理睬。因为他们不是在讨论,而是在诛心,甚至诽谤。”

【简评】刘路先生“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仅仅从他近几天的这两篇小文章,就不下合计近十处堪称真正的或诽谤高律师,或诽谤抵奥人员,或诽谤民运,或诽谤法轮功。由此可见一般,他可不是省油的灯。然而他却反对他人反驳,而且“猪八戒倒打一耙”。这不仅仅说明他的智商、学养和个人品质都有问题,而且必定另有背景!否则,送他十个胆,也不至于如此这般胆大妄为吧。

在此提醒刘路先生,你没有资格指责别人用马甲或“蒙面”攻击你,因为你的本名是李建强,刘路只是李建强的马甲或“蒙面”。李建强先生自己在用刘路这一马甲“蒙面”恶意诋毁攻击高律师的同时,却竟然指责别人用马甲或“蒙面”“攻击”他,岂不滑稽?同时,细心的朋友必定已经注意到了,李建强用刘路这个马甲“蒙面”,借答记者问的方式,在今天我们见到的这篇《关于“国家敌人”答记者问》文章中,明显采用了只谈“抵奥”不谈人权的故意回避事实、混淆是非的手法。以此手法为掩护,他对民运及法轮功的建立在“停止迫害、保障人权”前提上的抵制奥运行为大肆攻击了一番。从而,他今天这篇文章非但没有纠正9月2日文章中对高律师恶意诋毁攻击的错误,反而把这种恶意诋毁攻击做法与其所谓的“国家敌人”结论一起,扩展并强加到了民运及法轮功身上!我们不禁要问:李建强(刘路)先生,你难道真的打算“不撞南墙不回头”,或甚至“撞了南墙不回头”,一条黑道走到底吗?

刘路先生请记住:在我中华民族艰难转型的重要历史关头,谁“屁股”决定“脑袋”、死心塌地顽固不化效命极权专制者,用你的语言来说,谁就是中国的敌人!就是中华民族的敌人!当然你目前应该还不够“格”,然而已经很危险了。但愿你谨慎小心,永远不要够这个“格”。我,我们很多朋友都很痛心、也很关注你的行为,同时为你祈祷,愿你醒悟过来,回归到蜕变以前的你。何去何从?务请自重!三思而后行!


[后记] 注意到刘路《关于“国家敌人”答记者问》中的记者,使用的是“宁翎”这一笔名,忽发奇想:“宁翎”是否也是李建强先生的马甲?或,这篇采访“答记者问”,是否李建强在用两个马甲进行自拉自唱?可惜此“哥德巴赫猜想”,一时难以证明。



注释:
【1】 祖国就是一定的民族及其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祖国的内容是丰富而广泛的,概括起来包括三大部分。

第一,一定的民族。一定的民族包括民族的构成、民族的历史、民族的语言文字、民族的文化、民族的传统等等。祖国是一些人的祖国,构成祖国的首要内容是一定的民族。没有一定的民族,就无所谓谁的祖国。所以,一定的民族是祖国的最主要的内容。中国是中华民族的祖国,中华民族包括56个民族。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有着自己的语言文字、璀璨的文化和优秀的传统。

第二,自然环境。自然环境包括国土疆域、河流湖泊、山川平原、矿藏资源、生态气候等等。自然环境是一定的民族存在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一定的自然环境,人们就无法生存和发展,也就没有祖国的存在。所以,自然环境是祖国的重要内容。

第三,社会条件。社会条件包括一定民族的社会制度、物质财富、精神财富。

国家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机器。国家包括:政府机构、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等。

——引自百度百科。

【2】 国家是一种拥有治理一个社会的权力的机构,在一定的领土内拥有外部和内部的主权。依据马克斯·韦伯的定义,国家拥有合法使用暴力的垄断权。因此国家包括了一些机构如武装部队、公务人员或是国家官僚、法院、和警察。在国际关系的理论上,只要一个国家的独立地位被其他国家所承认,这个国家便能踏入国际的领域,而这也是证明其自身主权的重要关键。

虽然国家一词通常广泛用以称呼所有政府机构或统治行为—古代或现代皆然,但现代国家制度的许多特色要直到15世纪的西欧才开始出现。

在20世纪后期,世界经济的全球化—人民和资本的流动性、以及许多国际机构的崛起使得国家的行动能力受到一定限制,不过,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依然拥有着基础的政治层次。也因此,国家是政治学研究里最主要的领域,而对于国家的定义也经常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

在政治社会学里,卡尔·马克思和马克斯·韦伯的理论通常倾向于放宽国家的定义,以增加对于拥有强迫力量的机构的重视。

自从19世纪后期以后,全世界所有可居住的土地都已经被各国划分了;但在这之前,大量面积的土地要不是无人居住,便是尚未有国家宣称其主权,又或者只有游牧民族居住。到了现在,全世界已经有超过200个国家存在,其中绝大多数国家都是联合国的成员国。

——引自维基百科


在独评驳斥刘路对藏人自焚事件的歪曲

刘因全

1.没看出张晓刚先生是“无耻之徒”,倒看出刘路不像话。张晓刚先生贴出的呼吁书,是民运协调会各组织通过的。刘路反对,而且找了好多可笑的借口。张晓刚先生捍卫呼吁书的观点,捍卫自己的立场,何错之有?那里无耻?


倒是刘路,为什么对西藏自焚者那么冷酷?令人不能不怀疑。

2.你不要偷换概念!张晓刚先生说得对,你的文章摆在那里,你自己读读,那都是些什么话?你以为别人都傻瓜,看不明白你项庄舞剑意在谁?

3.下面这些话是你的文章说的吧?你的意思很明白吧?傻瓜也知道你要表达的意思吧?

“关于藏人自焚,呼吁中共不如呼吁达赖”

“让达赖喇嘛尊者发句话吧,万千生命的存活,都在尊者一念之间!!!”

4.你为什么不给中共施加压力?
藏人自焚,责任者是达赖喇嘛吗?不是。达赖喇嘛让藏人自焚吗?不是。你向达赖喇嘛施加压力,是打击谁?是转移什么?

5.达赖喇嘛不允许藏人自焚,他为藏人自焚事件而流泪。你还要向他施加压力。是何居心?
是中共暴政,逼迫藏人自焚抗议。你不将矛头对准中共暴政,反而将矛头对准藏人。你的这些招数,别人看不明白?

6.你又偷换概念。藏人自焚,是抗议中共暴政。我们抗议中共暴政,迫使中共停止或减轻对藏人的迫害,就会使藏人停止自焚。
这才是救藏人。
你不但以为这里都是傻瓜,也以为藏人都是傻瓜。就你们一二子聪明!

7.总是向救人的方向努力。救了救不了藏人,就看我们努力的力度。如果我们形成了强大的力量,就能给中共施加足够的压力。
正像救火。我们每个人虽然只有一桶水,只一个人灭不了火。可我还是要将这桶水泼在火上。大家都这样做,就能灭了火。
可你刘路,不但不灭火,反而指责那些灭火的人,说:你那桶水也能灭了火?
更有甚者,你竟然要大家将水泼向屋主。

8.这是贴到其他网站的。我如果将你那些跟帖转去,别人会骂我:你是不是变相的为刘路宣传歪理邪说?所以,我就删除了那些累赘。
你有所不知,有些网站的网友怕臭。
我当过农民挖过茅房,一般东西臭不倒我。

9.已经瞧了十多年了。我们一天天好起来,刘国凯等混蛋们一天天烂下去了。再瞧上十年,你护驾的那老皇帝刘国凯的骨灰,都不知在哪个茅房坑里了。
坐着瞧吧。

10.是独裁者刘国凯对不起我,他煽动卞和祥和小平头打我。他自己都承认了。他灭功臣,远君子,亲小人,用特务,大家都知道来龙去脉。你刘路是晚来的,连二大都没参加,甚至连二中全会也没参加。你被突击入党,突击提干,是独裁者刘国凯“是特务也要用”的组织路线的受惠者,不了解真相,没有发言权。

社民党员在电邮组的讨论稿:刘国凯的堕落是必然的
刘国凯的堕落是必然的

当刘国凯私心膨胀,专横霸道,为所欲为时,就注定其堕落是必然的;
当刘国凯亲小人,远君子,打压异己时,就注定其堕落是必然的;

当刘国凯欲壑难填,出卖国内党员,发政庇不义财时,就注定其堕落是必然的;
当刘国凯不顾道义,不讲廉耻,撒泼耍赖时,就注定其堕落是必然的;
当刘国凯犯众怒,遭天谴,被依党章罢免时,就注定其堕落是必然的;
当刘国凯不遵循民主规则,一意孤行,分裂社民党时,就注定其堕落是必然的;
当刘国凯玩弄权术,出尔反尔,想当万年主席时,就注定其堕落是必然的。
但是,社民党没有堕落,只是暂时的沉寂,当党内正义之士彻底消除刘国凯对其的伤害和余毒后,定会迎来更加灿烂的未来。

我们拭目以待!

陈晓林
2012.9.8


驳刘路古谜对沙溪暴动的诬蔑



徐水良





2012-6-29日





孙丰:进入沙溪的警察,你爸你妈你儿你女都是人,你不能开枪!(文章略,下同,请到独立评论http://www.duping.net/XHC/list.php?bbs=11阅读。)

刘路:这是由不同族群争斗引发的反社会骚乱,孙老联想过度了吧?……

徐水良:什么族群斗争?是中共二元分割极权专制警察暴力欺压造成的暴动!

刘路:真能胡扯,你仔细看看新闻会死吗?……

徐水良:族群冲突是表象,中共暴政是真相。族群冲突也是中共暴政长期造成。

古迷:美、法、英等的族群冲突也是“X共暴政长期造成”?

徐水良:劝你,别为了献忠心,就把两种完全不同的制度下的暴乱混为一谈。

刘路:孩子打架,百姓械斗,自古就有,都赖共产党?

孙丰:中国是意识形态信仰专制型是也……

刘路:看来你不懂法治,而且是个拜人民教的信徒……

徐水良:什么叫拜人民教?民主就是尊重人民!你是拜暴君暴政教信徒?

刘路:当暴徒烧你房子、车子的时候,你对他说我尊重你?

徐水良:民主法治下的暴乱,与暴政下的暴乱,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

古迷:打杀无辜的暴乱在哪个制度下都是同等罪恶……

徐水良:滥杀无辜当然是罪恶,但谁滥杀无辜,并不是你和刘路认定。杨佳,刘派花瓶民运尤其余杰,都与中共一个腔调,定为滥杀无辜纳粹法西斯,但全国老百姓却并不赞同,他们认定杨佳是反抗暴政的英雄。

相反,民众认定中共滥杀无辜,而你们却极力为之辩护。

======

刘路:看看美国军警如何对付洛杉矶暴民……

徐水良:为中共辩护是中共御用律师责任。刘路古谜律师水平恐难争到此职位。

古迷:靠造谣为暴徒打杀无辜辩护也太毛左了点……

徐水良:你和刘路迫不及待为中共辩护,人人共见,何来造谣?造谣诬蔑的是你们。

你们既然全力为中共辩护,何必伪装反对派?刘路你社民党该退了吧,包括你担任的社民党的那个大官,也辞了吧。

刘路:贴出来想证明,真正的法治就是这个样子……

徐水良:暴政下暴乱包括革命反对暴政,与民主社会暴乱反对法治,性质不同。

刘路:胡扯,我看不出中山骚乱跟洛杉矶骚乱有什么不同。都是暴民借机发泄对社会的仇恨,都是刑事犯罪。

莫非你老人家认为,只要在中国,在共产党统治下,一切强奸诈骗、放火杀人、抢劫盗窃的违法犯罪,都可以加上反共的标签获得合法化?

如果你这样认为,你就不会是对中国存有善意的建设性的反对派,你就只是个反共反昏了头的反对派而已。

徐水良:在你的立场当然看不出来,但中国民众看得清。你要当建设性反对派,中共允许了?中共把所有当建设性反对派的道路都堵住,逼迫民众和反对派暴动造反革命,你还欺骗别人做建设性反对派的白日梦,能骗人吗?

刘路:少歪曲我的话,我说的是对中国未来的有建设性意义的反对派……

徐水良:我们本质就是建设性反对派。但是中共不允许,只好先摧毁中共统治。

刘路:胡扯,我看你就唯恐中国不亡,变态心理。……

徐水良:你才变态。我唯恐中共不亡。中国要不亡并兴旺,必须让中共灭亡。

古迷:中国亡了不更好吗?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否则,老共即使亡了,换了类似阁下一类反共的民族主义者当权,不也就和纳粹的当权类似吗?

徐水良:你们心理写照:中共不能亡,中共要亡就亡中国。没有中共保护,反对派对于你们就很可怕。因为你们害怕被民众和反对派清算,因此必须欺骗国内人民和国际社会,把抗暴民众和反对派说成纳粹,而且比中共加倍纳粹还可怕。
古迷:阁下也太可笑了,自以为支持打杀无辜的暴徒就可怕了!……

徐水良:暴徒(暴动民众)不可怕,你和中共费九牛二虎之力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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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水良:民众反抗暴政,包括革命时,难免产生某些不必要暴力事件。但是你必须分清性质,搞清根本原因,才能加以纠正。否则,像你们和刘晓波余杰那样,站到当权者一边,指责杨佳等被害人反抗暴政是法西斯,那就完全站错了立场。

古迷:阁下盼“暴力革命”盼得太走火入魔了,竟然走到把打杀无辜的暴徒等同于杨佳杀警的地步!

徐水良:你就拼命污蔑吧!杨佳一人杀6个,沙溪万人杀几个?传说倒是警察打死人。

刘路:中山的四川暴民什么时候反抗过暴政?……

徐水良:包围警局砸警车,不是针对暴政?究竟是谁说瞎话?

一部分民众认识不清,把矛头指向本地人,很大程度也是因为警察故意不分青红皂白,殴打外地人,故意造成族群矛盾挑起来的。

刘路:你就使劲胡扯吧,不要认为这里的网名没有眼睛。

徐水良:民众本来针对警察,暴政长期制造族群分裂,警察故意挑动族群冲突,以便维护中共统治。

我相信,这次警察故意只打外省人,从而挑动外省人殴打本地人,其中一定有当地情报机构的阴谋在起作用。

刘路:纯属胡扯,族群发生争斗,警察去维持秩序。

徐水良:你才纯粹胡扯,警察只打外地人,连亲共的世界日报也报道了。

刘路:打外地人是因为制造骚乱的都是四川暴民。

徐水良:那就不分青红皂白乱打?连记者也是讲广东话才免于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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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路:不厉行法治,中国迟早是个大乱的局面。

徐水良:没有现代民主何来现代法治?你们为中共辩护者总是颠倒两者关系。

刘路:民主与法治都必需同时建立,没有先后。

徐水良:当然有先后。立法并建立法治,必须在民主制度建立后经过长期努力,才能建设起来。

没有民主制度,就连议会等立法机构也没有,只能建立专制法制。

古迷:西方发达国家都是先有法治后有现代民主。

徐水良:这是早已被驳倒的陈词滥调,你又捡起来。……

古迷:小安子还是阁下抓的共特,哪里懂什么历史?……

徐水良:又造谣,我什么时候抓安魂曲特务?其他的,我早有许多文章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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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路:你嘴巴里不但能开火车,还能开飞机。

徐水良:你是为中共辩护,不顾历史事实和任何逻辑,地地道道的御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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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路:正在上演的悲喜剧:独评三老中山历险记……

古迷:这可是如假包换的“群众运动”,三老当然是“好得很”派!

徐水良:难道要像刘晓波余杰指责反抗暴政的杨佳等民众民粹法西斯,才正确?

刘路:晓波只说杨佳是原始正义,什么时候骂他法西斯?

徐水良:你没见上面写着余杰,他没骂过杨佳法西斯,谁撒谎?

刘路:没有法治才要建设法治社会嘛。有了法治还建什么法治?

徐水良:那你应该先要求共产党建立法治,而不是要求民众一律服从暴政。

刘路:不让他们杀人放火就是要求他们服从暴政?

徐水良:中共警察和民间暴力杀人放火都必须停止,不能单方面指责抹黑民众。

古迷:义和团暴乱、印尼排华暴乱也是在暴政下发生,阁下也支持?

徐水良:把民众抗暴与印尼排华义和团排外等同,为中共辩护得太牵强了吧?

古迷:打杀无辜的暴徒成了“民众抗暴”,阁下中共毒也太深了!

徐水良:说反了,动不动说民众暴徒,64、杨佳、瓮安都暴徒,才是共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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