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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习、李:要维稳必须先禁打
社会的管理,需要相关法规日趋完善并严格执行;要让老百姓知法懂法、敬畏法度,执法者首先也必须尊重法律、严格守法。但是我们这个国家自毛以来“执法者”就“无法无天”,靠的是不断“运动”,对社会的整治总是大搞“严打”,没有法律的准绳,没有章法的节制,只有领袖们“从严从快严厉打击”的“最高指示”,不该抓了,不该判的判了,不该杀的随便杀了。
于是乎,“打”就成了习惯手段,成了理所当然。若干年来,中国的社会管理基本上以“打”为主:
小摊贩到街道里卖点东西,手艺人在城市角落摆个小摊子,城管见了就打;乡村间的老百姓因为有冤情而上访,乡镇干部指使“黑保安”追踪截打,大城市还有人花几个亿建立“马三家”那样的黑监狱,抓住访民只管往死里打、往死里整;群众反对拆迁,开发商买通当地黑帮、城管、警察大打出手,甚至弄出人命。国务院早就下达了警察不得参与“强拆”的禁令,有些头顶国徽的家伙照打不误,甚至屡有命案发生!
建立文明社会,必须以理服人,以法待人。以“打”虐民是劣政、暴政、黑道手段,是在制造仇恨、分裂社会,是不能达到“维稳”效果的,它只能激发愤怒,导致对抗,杨佳、夏俊峰喋血案就是实证。
所以,“禁打”之事,势在必行,望新一届的领导人千万不要忽略这一点。与其假以“维稳”的名义一年消耗几千亿养活一帮欺凌、压迫老百姓的豺狼虎豹,倒不如把这些钱拿来给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用在的教育上、贫困补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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