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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戒》原型:中统女谍诱杀汉奸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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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0 02:2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源:发展论坛   
   
     
    以郑苹如为原型的电影《色戒》。

      《良友画报》,在1937年7月的130期就以她为封面女郎,只是因为她身分特殊,只称“郑女士”三个字,而未写全名。封面上的郑苹如正如著名作家郑振铎所描写的那样:身材适中,面型丰满;穿得衣服并不怎样刺眼,素朴,但显得华贵;头发并不卷烫,朝后梳了一个髻,干净利落。纯然是一位少奶奶型的人物,并不像一个“浪漫”的女子。
   
    她一直活跃、爱交际,身边总围绕着一大群追求者,郑苹如说得一口流利的日语,因为母亲的关系,结交了一群日本在华的高级官佐,借机刺探情报。她得到最有价值的一份情报是1938年汪精卫投敌,之前,她已经两次知会重庆方面汪有异动,可是国民政府未加重视。直到汪精卫发表“艳电”,重庆方面才意识到这个业余特工的价值。

    张爱玲的《色戒》,被一致认为就取材于郑苹如刺杀丁默邨一案,她在刺丁案的外壳中放入了自己和胡兰成的爱恨纠葛。但是张爱玲本人并不承认这一点,她说,“当年敌伪特务斗争的内幕,哪里轮得到我们这样的平常百姓知道底细?”

    但是张爱玲这句撇清的话,难免有此地无银三百两之嫌。一来,上海滩名动一时的作家显然不是平头百姓;她周围人,有不少都与汪伪人物有来往。比如苏青,更不要说当时正和她相处甜蜜、“连朝语不息”的胡兰成,作为汪伪的宣传次长,兼与76号长相往来,不可能不知道这件事,以他的名士趣味,少不得要向张爱玲提起。除此之外,张所来往的人中,金雄白日后就对刺丁案有过详尽的记叙。虽然金以办报纸出身,惯于吸引眼球,在记叙中,于细节处难免夸张演绎,但事件经过,当可确定。

    中统女特务郑苹如,她是一个中日混血儿。她父亲郑钺,曾做过在上海公共租界的江苏高等法院第二分院的首席检察官,因为曾经留学日本,便娶了一个日本老婆,所以郑苹如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日本话。郑长得相当丰满,楚楚有致,加以爱好打扮,倒是一个十足的摩登女郎。我也有一段时期住过那里,每天傍晚,郑苹如常常骑了一辆脚踏车由学校返家,必然经过我的门口,一个鹅蛋脸,配上一双水汪汪的媚眼,秋波含笑,桃腮生春,确有动人丰韵。不知她怎样竟加入了军统任间谍工作?又不知怎样竟然会与汪方的特工首领丁默邨发生了暧昧关系?
   
    丁默邨。郑由于她的父亲是个法官,觉得满胸神气,也想克绍箕裘,于中学毕业后,便在上海(法)政学院读书,与汪曼云是先后同学,不过她读的是夜校,这是在抗战前的事。她有一个哥哥叫南阳,是学医的,一个妹妹模样儿生得和她差不多,也爱好修饰,举止浪漫,有人便把她俩叫做郑家的一对姊妹花。她的父亲郑钺与陈果夫、陈立夫的堂弟,中统特务陈宝骅关系甚密,交往频繁。因之不仅郑钺做了陈宝骅工作上的帮手,即郑南阳与郑苹如姊妹,也做了陈宝骅的朋友。由于陈宝骅的关系,郑苹如成了中统的女情报员。日本首相的儿子近卫文隆见到郑苹如后,坠入情网。于是,郑苹如想通过绑架近卫文隆,迫使日本首相停战,这个想法显然有点幼稚。当郑苹如将近卫文隆骗出,打算付诸行动时,她的上级命令中止了这一危险举动。
    丁默邨原系国民党中统局要员,在他当了汉奸成了汪伪特工总部头子之后,中统决定设计将其杀掉。丁默邨的好色,在中统局里是家喻户晓的,于是中统决定施展 “美人计”,以郑苹如为鱼饵,去引诱丁默邨上钩。 郑苹如曾混入日军报导部新闻检阅室任职,并在军部电台担任播音员。后进入日本上海特务机关工作,担任长片山大佐秘书。1939年春天,郑苹如试图策动日本反战分子花野吉平、早水亲重等人反对汪精卫政权成立,失败。也就是这一年夏天,她接受命令,刺杀汪精卫政权特务机关首脑丁默邨。于是她通过日本宪兵队队长藤野的介绍,与丁接触。
   
    在沈醉的回忆录里,提到嵇希宗说郑苹如只是“中统”的“运用人员”——即连“中统”外围组织名册也上不了的,只是利用来完成任务的小人物。并作如此评价:“郑苹如虎穴锄奸,最重要原因是出于好奇心,她这个人生性喜欢冒风险。” 抗战胜利后,文学家郑振铎曾在1945年10月6日出版的《周报》上以《一个女间谍》为题追悼郑苹如,他说:“为了祖国,她不止几次出生入死,为了祖国,她壮烈的死去!比死在沙场上还要壮烈!”

     郑与丁默邨经过几个月的交往,取得了丁的信任。一天,郑要丁默邨陪她到静安寺路戈登路口上的一家西伯利亚皮货公司,去买一件皮大衣,丁觉得能向她献殷勤,正是求之不得的事,自然欣然从命,于是约好日期,丁再来陪她同去。丁默邨的好色,在中统局里是家喻户晓的。穿裘皮是当年上海滩的一种时尚。

     当丁默邨陪同郑苹如去静安寺路西伯利亚皮货公司里,在选择皮张的时候,丁瞥见公司的大玻璃橱窗外面的人行道上,有几个可疑的人,正在向丁打量。丁是个老特务,自己是干惯这一行的,嗅觉自然比警犬还要敏感,一看苗头不对,突然从西装袋里,掏出一大叠钞票,向玻璃柜上一抛,把钞票抛得像天女散花一般,弄得满柜台满地都是,随即对郑说:“你拣吧,我先走了。”不待郑的答复,转身往外就跑。郑苹如被丁默邨这个出乎意外的突然行动,愣住了,眼看丁往外一跑,也想接踵跟将出来,可是走了两步,便戛然而止。这时丁的汽车,停在马路对面,在这千钧一发之际,她想不能冒着生命危险拼命冲过马路。而徘徊在西伯利亚皮货店玻璃窗前。人行道上的两个特务人员,也没想到丁不待买好东西,拔脚就跑,同时又未见郑一起出来,因此犹豫了一下。在这间不容发的一刹那,居然给丁默邨冲过了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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