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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雨预报不准不能不了了之
作者:韩涵 文章来源:新京报
国外气象界有句名言:当你做对了,没有人会记得;当你做错了,没有人会忘记。
7月1日早晨,北京市气象台分别发布雷电预警信号和暴雨蓝色预警信号,当天中午气象台又继续发布雷电黄色预警信号,这些预警最后相继解除。市民质疑:三次预警为何都不准?对此,北京市气象台台长乔林接受采访,详解了预警发布的过程,并表示,虽然有些降水时段比预报得有所提前或推迟,但近期预报服务总体还是不错的(据7月2日《北京晚报》)。
一天三次天气预警,弄得人心惶惶,结果却是虚惊一场,也难怪市民会抱怨和质疑。不过,我们倒可以给气象部门一点宽容,毕竟由于现代科技的局限,没有哪个国家能做到气象预报的百分百精准,如果天气预报失准是非人为因素导致的,没必要苛责。实际上,防范天灾,就应该付出审慎的代价,预测不准是必然有的机率,谨慎一点,绝非什么坏事,怕就怕在天灾面前盲目乐观,粉饰太平。
不过,这并不是说,大雨预报不准,可以不了了之。失准的气象预报会给社会发出错误的“指令”,必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成本,如何把这种损失和成本降到最低,当有善后措施。失准的气象预报,给市民生活带来困扰,甚至激发民怨,如何纾解民众的不满,也应有积极作为。
如今,气象预报失准早已不是小概率事件,但相应的善后却总不如人意,主要表现在:
之一,失准的气象预报放出来容易,收回去难。“收回去”,即事后气象部门的预报纠正,这样的纠正不仅要及时,更要做到广为人知,尽可能让更少的市民被误导。
然而,除电台、电视台等传统渠道外,市民看不到气象部门对失准预报的纠正,我们的手机上收不到预警取消的短信,室外的电子显示屏上,不见类似的信息,信息传递迅速的微博,也没有为气象部门所用,及时告知市民气象预警的重大变更。
之二,气象预报失准,气象部门总是千方百计淡化,不喜与公众沟通。7月1日的预警失误,之所以气象部门会回应,并非其主动为之,而是媒体找上门的。
事实上,每次预报失准,气象部门很少会进行专门的新闻发布,向市民说明情况。不详细予以说明,预报失准是技术条件的限制,还是人为的错误,叫人如何判断呢?
即使是技术限制导致预报不准,但失误就是失误,它对社会的伤害已造成,面对民众的怨气,得有人站出来承担道义的责任。向市民郑重道个歉,请求理解和原谅,这样的要求应该不过分吧。
气象服务作为公共服务的一环,当恪守起码的责任伦理,我想以一句国外气象界的名言,期勉我们的气象工作者:当你做对了,没有人会记得;当你做错了,没有人会忘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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