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lor="DarkRed"]千金小姐的称呼传来已久。相传早在公元前522年,伍子胥蒙冤逃离楚国时,走到一条河边,已几天几夜断食,几乎撑不过去了。
见对面来一小姐,手提竹篓,透出饭菜的香味一阵阵迎面扑来,伍子胥无奈失礼上前拦截行乞,并说明身世和实情进一步乞求。
小姐本是未嫁之女,看伍子胥一身正气君子模样,顿起怜悯之心,便施舍了饭菜与子胥。此事现在看来无妨,但在2500多年前,男女授受不清(授:给予;受:接受。旧指男女不能互相亲手递受物品。指束缚男女的礼教。),尤未婚之女是为失节。
子胥饭毕,出于自身安全,求小姐为其保密身世和行踪。只见小姐思量片刻,抱起身边一大石头投水而溺。子胥一时无措,心知小姐以死保节,以死守信,好一位忠烈女子!随即咬破手指,在河边大石上血书:尔浣纱,我行乞,我腹饱,尔身溺,十年之后,千金报德!转身奔吴国去了。
时光荏苒,转眼公元前506年,伍子胥帮吴王阀楚胜利。第一件事是报仇,鞭打楚王尸三百。
第二件事是报德,但女子姓啥名谁家住哪里无从知道,于是,在小姐投水之处设祭坛、投千金(古时一金为一斤)以报德。此事感动官民,众说,忠烈小姐身值千金。从此,千金小姐便称于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