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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诚毅 于 2014-1-5 12:34 编辑
刚才读到博客户名jghong的网友发的《“死磕派”律师是中国律师的典范》,http://bbx.ablwang.com/blog-41203-19659.html
该文驳斥我前两天发表的《“死磕派”律师最缺乏法学家精神》,http://bbx.ablwang.com/space-uid-1842.html 这里公开做出简单的回应:如果你认真读过我的文章,应该可以看出,我在说明律师不能无所不用其极“死磕”这个问题时,主要是讲律师不能罔顾事实,弄虚作假、更不能在此基础上煽情炒作,引发不良的社会情绪。我还特意引用律师在陈宝成事件中种种不诚信表现(律师某些撒谎造假行径是明目张胆的,是在许多人都知道真相的情况下还敢散布谎言,掩盖真相,是把广大网友和民众当傻瓜哄)来说明这个问题,难道我所列举的这些不符合客观事实?你生活在美国,应该知道诚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不讲诚信就是跌破道德底线,连普通人都应该秉持诚信,何况作为法律工作者的律师?你说我为什么不实名?我在动态网某些网站开博至今从来都是化名,为什么这次发博客就一定必须实名?你怀疑我是在官方授意下写这篇文章,告诉你吧,我曾经参加《阿波罗网》的举办的“盖棺论定江泽民”的有奖征文比赛,获得三等奖,我曾经第一个在该网发表痛骂官方暴力维稳的文章《维稳,多少罪恶假汝而行》引起轰动,促使人们认清官方维稳的暴力专政性质,这些在我的阿波罗网博客里都有案可查,我像官方雇佣的文痞吗?谁是谁非,大家不妨自己想想?我是一个下岗工人,无名小卒,在海外媒体从来没有公布实名,现在你既然把话说到这份上了,我不妨公布实名,本人姓[考虑安全原因,涉及个人详细信息做删除处理——版主诚毅]。
顺祝:新年大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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