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羊城晚报》
1.委任状得官员自己花钱买
《资治通鉴》卷二百七十五记载:“旧制,吏部给告身,先责其人输朱胶绫轴钱。”告身,就是任命状,是沿袭南北朝时的遗制。
唐朝任命官员的程式一般是先经考查合格,尚书仆射同意,报告门下省,由给事中读其考查情况,再由黄门侍郎检视,侍中审查后上报皇帝,最后由主管部门执行任命。
凡被授官的人,自各种途径出身者以至公卿皆给以凭信,加盖文为“尚书吏部告身之印”的印信。唐朝,直至五代、宋朝以后都是这样的。
唐末的委任状都是用素绫纸裱轴的,被委任的官员为了得到这样的委任状,就约定俗成地“送纳朱胶绫纸价钱,各请出给”,然后,才好去上任。
到了五代之时,社会经济相对凋敝,大家赚点钱都不容易啊,这一交钱买“委任状”的陈规,才在敢于说话的官员们的一再建议声中被废除了。
2.参加宫廷宴会要自掏腰包
叶梦得在《石林燕语》卷四中说:“《唐书》言大臣初拜官,献食天子,名曰‘烧尾’。苏环为相,以食贵,百姓不足,独不进。”
尤其是在唐末、五代时期,各地封疆大吏到朝廷来觐见皇帝,为了表达谢意、联络感情,都要自己掏腰包花钱在皇宫里大办酒席,邀请皇帝与高官们宴饮,俗称“买宴”。
而且,“五代之时,不特方镇入朝买宴,唐明宗天成二年(927年)三月,幸会节园,群臣买宴,则在朝之臣亦买宴矣”。
就是说,大臣们在皇宫里偶尔叨圣恩陪皇帝吃了回饭,都得自己掏腰包!这是古代宫廷剧里所常见的吧,而这恰恰在古代历史上存在了很长一段时期。
直到西元952年,后周太祖郭威才拒绝了一位叫侯章的官员的“买宴钱”,还说了句冠冕堂皇的话:“诸侯入觐,天子宜有宴犒,岂待买邪!自今如此比者,皆不受。”这真是为官员们“减负”了。
3.多如牛毛的自费候补官员
清朝时的北京城里,候补官员多如牛毛,而且,当时规定不得实缺就没有固定俸禄,所有的开销完全自费。
候补官员们如果家境富裕的话,日子还能勉强凑合,而,家境一般的候补官员为了能在高消费的北京城过生活、等差事,还要充门面、打点人情,“漂”著寻找机会,只能到处借钱维持啦。
这个群体虽是“官”了,但是日子过得实在艰难,很多“官员”硬是穷到临死也没得到个实差事,一直就是“自费”著。甚至,有的还“自费”候补得发病发疯。
据当时的《点石斋画报》记载:林某不知何许人,捐有候选通判,侨寓京师宣武门外铁厂内,在部投供有年,选期尚杳,欲加捐海防新班,又以阮囊羞涩,有愿难偿。自是朝思暮想,陡患疯狂。
古今一对比,现在的国家公务人员是很幸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