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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我刚到美国的时候,没有什么特殊的技能,费了好大劲儿才找了个酒店前台接待的工作。这家酒店常有来自中国的客人入住,每月2000美元的薪水让我很知足。
干了两个月,我对业务已经比较熟悉了。一天早上,我感觉头有点儿疼,嗓子也不舒服,可能是感冒了。本来想向经理请假,可转念一想,我的工作刚有点儿起色,这点儿小病就请假,经理肯定不乐意。于是,我吃了点儿感冒药,按时上班,才站了一个多小时就觉得头疼得厉害,昏昏欲睡。经理来巡视时,发现我的精神状态不对,就问我是不是生病了。我说可能是感冒发烧,她立刻派了车把我送到医院,还叮嘱我看完病就回家休息,病好了再来上班。
同事们知道了这件事后,对我的做法很不理解,甚至说我"脑袋进水了"。
后来我才知道,这家酒店的员工,每人每年都享有天数不等的带薪病假。请假的程序很简单:病假在3天以内的,只要打电话给上司,说因病不能去上班就行了,至于哪里不舒服,没有必要告诉上司。病假在3天以上的,需要医生开具病假单,病假单上也不会写病因,因为在美国,健康问题属于个人隐私,医生不能随便透露你的病情。
两个月后,我们这个城市闹流感,酒店很快发了通知,通知上说,如果哪位员工得了感冒,一定要去看病,治疗和恢复可以先用今年的病假,如果不够用,可以用明年的病假,如果还不够,可以继续休息至少一个月。不过,在超出病假休息的这段时间里,酒店只支付一半薪水。
在美国人看来,健康是最值得珍惜的。因此,美国人不提倡带病坚持工作,带病上班会被认为是愚蠢的行为--一个人如果对自己的健康都不重视,还能指望他做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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