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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报应实录:善恶报应,谁都不能例外(共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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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0 14:33: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 慧淳 整理
【正见网2012年06月09日】

一、善恶报应,谁都不能例外

据《贤愚因缘经》记载,佛在世时,有一个不可思议的比丘尼(佛家修行的女僧),修成了阿罗汉果。有一次,她与其他比丘尼在一起,讲述自己过去所造善恶果报,她讲:

她曾经作长者的妻子,家里富足,自己没生儿子,就嫉妒小妾生了男儿,私自偷偷把他杀了。小妾怨恨痛骂,她就对小妾赌咒发誓说:“如果真的是我杀了你的儿子,那么我的丈夫,就要被蛇咬死;我生的儿子,就要被大水漂走,被恶狼吞食;我会吃自己儿子的肉,我的身体会被活埋;父母全家被大火烧死。”

她不久死后,就堕落地狱,受了无穷的苦。地狱的罪受完以后,作了婆罗门的女儿。出嫁后怀孕满月,同丈夫回父母家。在途中就已生产了,露宿树下。忽然出现毒蛇,咬死了她的丈夫。女人哭得死去活来。

后来,有一天,她一手牵着大儿子,一手抱着小儿子,边哭边走。走到前面,出现一条大河,没有船渡河,她就把大儿子留在这边,把小儿子先抱过去,放到岸上,再回过来接大儿子。大儿子看见母亲来了,就急忙走进水中,去抱母亲,却被一阵大水冲走。她回过头来,再去抱小儿子,小儿子被狼吃了,血肉淋漓。女人顿时肝肠寸断。路上遇到一个人,与父母很熟,她就把自己的痛苦告诉他,并且问父母是否平安。那人说:“前些天失火,这一家人都被烧死了。”

后来,这个女人,又嫁了人。怀孕正要生产时,丈夫酒醉回家,因为女人正在分娩,没有人开门,丈夫破门而入,抓住女人一顿痛打,然后就把小儿子煮了,逼迫女人吃下。女人害怕丈夫,勉强自己吃了一口,痛入心肝。因此就抛弃丈夫逃跑,行到波罗奈国,在一颗树下休息,遇到一个刚刚死了妻子的人,就结为夫妇。过了几天后,丈夫忽然死了。当时这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在生时,夫妇相爱,丈夫死后,妻子就一定要殉葬。于是这个女人就被活埋。有一群盗贼,来挖坟盗财,女人还没断气,就活着出来了。

女人心里想道:“我前世有什么罪?在几天之间,就遭遇这样的奇祸!”

她听说释迦牟尼佛在祗洹说法,她就去见佛,哀求出家。由于过去世,她曾经布施了一位辟支佛的饮食,发愿修行,所以今世就能遇见佛,终于修成了罗汉。

周氏按曰:在几天之间,接连遭遇如此奇祸,报应实在快速啊!后来遇佛出家,终于修成了罗汉。一则口是心非,赌咒发誓,造下恶因;一则布施发愿,希望出世,种下善因。所以说:“祸福无门,唯人自招。”“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谁都不能例外。

二、一目准视,一目受报

据《宋鉴》记载,宋钦宗被金兵俘虏,与金方达成了和议,显仁皇后将要放回国去,钦宗挽着她的手,哭道:“我如果能够回去,做一个太乙宫使,就心满意足了,并没有其它什么奢望。”皇后发誓说:“我回去后,如果不来迎接您的话,我就要变成瞎子。”

等到她回去后,高宗很不愿意迎回钦宗,皇后很失望,但又不敢多说,不久就双目失明。到处寻访名医治疗,但没有哪个医生能够治好。

后来,有一个道士进宫,用金针一拨,左眼顿时复明。皇后很欢喜,请他再治疗右眼。道士说:“皇后用一目看视,用一目承受誓言的报应吧。”她一听,非常震惊,起来道谢道士,道士竟突然不见了。
   
周氏按曰:轻易许诺,必然招来怨恨;后来违誓,必然受到天罚。显仁皇后不能履行诺言,并不是她负约,是形势所迫罢了。假使当初她能够在高宗面前,痛哭流涕,请求迎回钦宗,虽然皇上的意思不能勉强,但皇后却没有负心的责任了。不能如此,所以就瞎了一只眼睛,这岂不是按情节轻重,而承受恰当的惩罚吗?如果完全没有履行诺言,就一定会在双目失明后,而不可救药了。

(均据清代周思仁《安士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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