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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关注的中国足球腐败案第二批审理的案件于13日在辽宁进入一审宣判,涉案人员包括南勇、谢亚龙等人。
据
新华社消息,前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南勇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南勇当庭表示对部分情节认定有异议,不排除上诉可能。
前国家足球队领队蔚少辉因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前中国男足国脚申思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罚金50万。
前中国男足国脚江津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50万元。
前中国男足国脚祁宏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50万元。
前足球运动员李明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罚金50万元。
中国足球腐败案第二阶段审理于2012年4月24、25日,分别在辽宁省沈阳市、丹东市、铁岭市、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共涉及十几名犯罪嫌疑人。
中新网据央视报道,北京时间4月25日上午8点半,前足管中心主任、中国足协副主席南勇在铁岭中院出庭受审。南勇涉及的犯罪事实17项,共计148万9千多元。其中最大一笔金额,是帮助当年沈阳金德保级成功,俱乐部曾三次送钱给南勇,共计人民币40万元。
此外,大连实德、山东鲁能、云南红塔俱乐部也卷入其中。云南红塔冲A成功后,曾在庆功会上送给南勇一条白金项链。
南勇案的最大特点是除了接受现金外,更多体现在收受物品上。其中包括劳力士金表、折合两万多元的洋酒、五千多元的加油卡等。这些出于“人情潜规则”所收受的物品,一部分是长期担任足管中心副主任期间犯下的。
在案件中,还出现了不少耳熟能详的足球界人士的名字。着名国脚郑智为了去国外踢球转会,曾给南勇送手表;前女足主帅李霄鹏为了参加培训,曾给南勇送物品。
检察机关认定南勇有坦白情节 会对量刑造成影响。
中国足球腐败案第二批审理涉案俱乐部、球员一览
新华网沈阳4月26日体育专电,随着南勇案审理完毕,足球反腐案第二期审理过程宣告结束。根据起诉书中涉及的事实,共有16家俱乐部和10名球员涉案,名单和涉案事实如下:
俱乐部 涉嫌事实
山东鲁能 2007年送谢亚龙20万元,为夺冠先后向南勇送50万元
沈阳金德 1999年送南勇40万元
大连实德 送南勇两瓶洋酒,2000年送蔚少辉两万元
云南红塔 在升上甲A的庆功会上送南勇一条白金项链
江苏舜天 2005年送谢亚龙5万元,2005年-2009年送李冬生价值人民币8万余元财物
上海联城 2006年送谢亚龙价值两万元消费卡
长春亚泰 2007年送谢亚龙3万元,2007年送李冬生黄金纪念币一套(价值人民币13076元)
广州医药 送南勇价值1万余元保健品,2007年送谢亚龙31万余元,2007年送李冬生5万元
陕西国力 1997年送蔚少辉11万元
河南建业 2007年-2008年,送李冬生价值人民币1万元购物卡
天津泰达 2007年送李冬生价值12350元财物,送南勇一块手表
南昌八一恒源 2007年送李冬生价值8万余元财物
安徽九方 2008-2009年送李冬生价值3万元财物
陕西宝荣浐灞 2008年-2009年送李冬生价值人民币16000元财物
浙江绿城 2009年送李冬生5000元购物卡
青岛中能 2009年送李冬生15万元
球员 涉嫌事实
郑智 2006年送南勇一块手表,价值6万元,2007年送蔚少辉一个LV行李箱,价值两万元。
李霄鹏 2009年送南勇一块手表,价值4万元,2007年送蔚少辉6万元
张宝峰 2007年送蔚少辉两万元
张永海 2007年送蔚少辉AP手表一块(折合人民币55100元)
王霄 2008年送蔚少辉OMEGA牌手表一块,LV牌皮带一条,LV牌西服袋一个,共计折合人民币40370元
阎峰 2009年和2010年共送蔚少辉价值114680元的财物
申思 2003年收受天津泰达俱乐部200万元
祁宏 2003年收受天津泰达俱乐部200万元
江津 2003年收受天津泰达俱乐部200万元
李明 2003年收受天津泰达俱乐部200万元
其他组织 涉嫌事实
南京市足球协会 2005年送蔚少辉6万元
湖北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2008年-2009年送李冬生价值55000元的财物
四川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2008年-2009年送李冬生18000元
山东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2008年-2009年送李冬生4万元
江苏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2009年送李冬生3万元
辽宁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 2009年送李冬生2万元
河南省球类管理中心 2009年送李冬生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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