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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频频淫辱女生 媒体痛骂病态的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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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9 14:36: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甘肃再次发现淫魔老师,其兽行令人震惊。尤令人不安及愤怒的是,当局近年多次祭出重刑,但为甚么还阻止不了老师强奸、猥亵女生事件重演?为甚么还有官员冒充老师,诱骗、猥亵女生?为甚么还有官员专门奸淫年幼女生?

近年被施重刑的甘肃淫魔老师案,包括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酒泉石灰窑小学老师任大青,被处死的临夏县大鲁沟小学老师赵会生、静宁县重星小学教师罗彦林等。他们犯案的手法大致相同,多以检查功课、个别辅导为名,犯案时间由两年至18年不等。狼师事件频生,而且往往犯案较长时间后才被揭发,凸显当局对老师品行的审查与监督存有严重缺失、漏洞,而当局的严刑峻法未具威慑力,反映的是社会、官场病入膏肓。

“为人师表”是社会对老师的赞许及期待,但老师始终是社会的一员,对他们影响最大的是周围环境。今次被揭犯案的刘军红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接受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的正规教育,竟然犯下人神共愤的恶行,显然有被当地大酱缸染黑的因素。

甘肃揭发的强奸、猥亵年幼女生事件中,还有一批主犯是政府官员。近年较受关注的案件,包括张家川县官员冒充老师猥亵女生、成县政法委副书记猥亵女生等。而放眼内地各省区,官员强奸、嫖宿、猥亵幼女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屡屡成为舆论抨击的焦点,又呈屡禁不绝、越演越烈之势,这既有官场病态恶化的原因,更有法律宽容、纵容官员的原因。

最令法律界和民众非议的就是《刑法》中的“嫖宿幼女罪”。对于老师、官员奸淫年幼学生,原本适用《刑法》中强奸幼女罪,即可从重处罚,可判死刑。但近年多宗官员奸淫幼女案,改采用“嫖宿幼女罪”,刑罚为判囚五年及罚款,令相关死刑判决失去震慑力。

由此可见,在病态的官场、病态的社会、病态的法律之下,甘肃也好,其他省分也罢,根本难以扭转老师、官员淫辱女生的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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