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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咸平:谁摧毁了中国的个体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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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29 14: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最火爆的网络事件除了3Q大战,就是淘宝事件。在淘宝大战的最高峰,5万人17次“攻打”淘宝商城上的大卖家。事件的起因很简单,淘宝商城2011年10月10日决定:2012年的技术服务费由以往的6000元提高到3万元、6万元两个档次,商铺违约保证金由以往的1万元涨到5万、10万、15万元不等。中小卖家对此极为不满,他们通过百度贴吧和QQ组织起来,利用货到付款和给差评的方式攻击大卖家。这个事件看起来很热闹对不对?那大家晓不晓得这场大战对于中国的经济有多重大的意义?我在《中国经济到了最危险的边缘》一书中指出,网购的飞速增长反映了商家对低成本交易的渴望。

当然,这些中小商家的行为本身可能已经涉嫌违法,但我先不和大家讨论这个问题。我想提醒大家的是,这种行为恰恰反映了中小商家对于低成本经商的渴望。淘宝是学习ebay模式的,但是在ebay上交易的商品80%是二手物品;而淘宝上流通的90%是新品。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淘宝的门槛很低,在淘宝上进行交易基本不用缴什么税,只要交保证金,然后注册一个支付宝账户就行了。其实,这是在我们中国特定环境下的一个特殊产物,我总结了几个特点。

网购零售额增长速度迅猛。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网购市场交易总额是5231亿元,是2009年的两倍还多。按照2010年的数据,我国网购已经占全球网购金额的七分之一。要知道2010年底我们的GDP还只占全球的10%不到,但网络销售竟然占全球的14%。而且还在以几何级上升。

网络销售增长不是因为我们网络普及了。 我们的网络普及率远远没有日本、美国那么高,可为什么它们的老百姓不像我们那么积极呢?透过对比我们发现,美国的网络零售商品更多的是电子书、软件。而我国的网络零售商品几乎全部是生活用品,如衣服、鞋子、书、化妆品等。

网络销售增长是因为它的价格合理。请注意,我没有说我们的网购价格低。我以最火爆的一款手机iPhone4为例,它在淘宝商城的售价是4400元,在淘宝集市的售价是4100元左右。大家知道它在香港官方网站上售价是多少吗?4688港币,折合人民币3845元。也就是说,淘宝集市的最终售价就是从香港买过来的手机价格再加上200元利润。之所以在淘宝上能卖得动,是因为苹果手机在实体店里的售价是4688元人民币。除了手机,很多人还会在实体店选好大小和颜色,然后到网上买,至少能便宜30%以上。一双一模一样的皮鞋,实体零售店卖899元,网上卖600元。实体店的价格为什么这么高?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是税太重,另一个是租金和员工工资不断升高。

各位晓不晓得,在我们内地,开一个杂货店要办的手续一点儿也不比开一个百货公司少,而且税项也不能获得减免。一个杂货店要缴的税费主要是:营业税5%;增值税4%—17%;城建税,税率是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7%;教育费附加,税率是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是营业税与增值税之和的2%;还有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等。我数了一下,大概是15项税,和大超市的税是一样的。除此以外,还要根据各地情况交各种费,如工商行政管理费、文化局审批收费,如果是特许经营的,比如盐、烟、酒、药等,还要到公安局去办理有关登记与备案,当然这也会收费。

而比税费更离谱的是租金。由于众所周知的土地财政,不仅推高了城市房价,租金价格也是节节攀升。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他住的楼下有一个叫“大馅儿饺子”的饭馆突然关门了。为什么呢?老板说,以前的租金一个月是6000块钱,现在一下子涨到15000块。工人的工资以前是800块,现在1200块都招不到人。就这两项开支就把利润都吃掉了,根本赚不到钱,只好关门了。所以我们看到,北京的杂货店变得越来越少了,几乎全是大商场和大超市。就连李宁公司都快办不下去了,2010年底,李宁公司以改革为名关闭500—600家店铺。虽然公司高管说是为了提高效率,但真正的原因是,李宁公司的很多单店效益太差,根本做不下去。那各位想想看,其他的中小零售店,不论是卖服装的,还是卖日用百货的,还能做下去吗?

对于超市来讲,只要超市的定价比大街上的杂货店、水果摊便宜一点儿,就能吸引到顾客。因为我们买东西的地方除了商场、超市,就是杂货店。杂货店的税这么高,租金负担这么重,又没有规模优势,商品的价格肯定贵,所以肯定不受欢迎。

更有意思的是,在全世界的消费市场,只有中国才有所谓进场费这种零售模式。什么意思呢,就是供货商的商品要先交钱才能上架,然后,在商品卖完以后,超市还不会立马跟供货商结账,还要占压货款。同时,大型超市还透过压价等方式拼命压缩供货商的利润。家乐福就是透过这些方式实现了低成本的快速扩张。这样做的结果就是:一包出厂价1.2元的锅巴,零售价卖到3元,超市价格是批发市场价格的2. 5倍!

那各位试想一下,如果开杂货店、便利店、水果店变得非常容易,没有那么多税费,会怎样?答案很明显,就是商品的价格下降。而且,这些小店一般都开在居民区或者CBD周围,所以就会有很多老百姓选择去这些地方买东西。这样超市就没有那么多人了,那超市为了争取更多的客源就必须降价,这样最终受惠的就是广大老百姓。除此之外,这些杂货店、便利店还能解决不少人的就业问题对不对?如果大家都能在家门口买蔬菜、水果,那交通堵塞这样的问题是不是也能得到缓解?

透过以上的分析我们发现,是高税收、高租金消灭了就业,制造了商场和超市的畸形。而我们的网购之所以这么发达,就是因为网上的东西在减去税收、租金之后,比实体店便宜了很多。

那么我们该怎么帮助个体户?第一,学习法国,政府介入,防治垄断超市欺压供货商的行为。首先,超市收取的各项费用,比如促销费、过节费、上架费、进场费等必须在合同里面全部写明。如果收取额外费,可以向法庭起诉超市扰乱经济秩序。其次,超市必须明确规定付款期,不能长期占用供应商货款。食品类不超过30天,其他商品不得超过90天。最后,超市不能随意中止供货关系,每年2月15日之前零售商必须签订采购合同。一旦两者发生纠纷,超市必须承担取证的义务。

第二,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就要给小商店免税,而且必须简化成立的手续。目前15种税费,剩下一种企业所得税就足够了,社区里面30平方米以下的小商店不挣钱不用缴税。一个社区里可以有好多家小商店,互相竞争。小商店价格低,超市的人流就要下降,为了吸引人群,它的价格必须更低,而且进场费、上架费、压货等行为一定会消失。否则供货商就不来了,直接走便利店渠道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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