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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岁三年级男孩微博上发布10岁女孩裸照敲诈100Q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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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3 11: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通过QQ聊天工具,11岁男孩拍下10岁女网友裸照,敲诈不成便将裸照在QQ群、微博上发布。”近日,武胜县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刑警小蔡感到很纠结,“孩子太小够不到处罚年龄,他的家长在教育方面存在严重缺失。”

  依依今年10岁,是武胜县某小学三年级学生。7月23日,依依在家中上网时,在班级QQ群中认识了网名为“米开朗基罗”的豆豆。“事后警方查明,豆豆是南部县城一小学生,在网上认识了依依的同班同学,加入了依依所在的QQ群。”武胜民警小蔡说。

  7月24日,豆豆加依依为QQ好友。在聊天过程中,豆豆一再劝诱,依依便与对方裸聊。二人聊天快结束时,豆豆突然提出要求:“马上给我充100Q 币,否则将裸照在网上公开。”依依说当时她没理会,但晚上打开QQ群,自己的3张裸照已经发布了。再看“米开朗基罗”的微博,也有1张自己的裸照。

  依依吓坏了,马上给妈妈孔玉打电话求助。孔玉立即到派出所报警。

  武胜警方首先固定相关证据,然后封闭了涉事QQ群账号,争取将不良影响最小化。

  通过技术手段,警方发现“米开朗基罗”的IP地址位于南部县城。接到报案3个小时之后,武胜刑警到达南部县城,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豆豆抓获。小蔡介绍,“我们从豆豆家搜出电脑一台,打开后,桌面上3张依依的裸照一点即开。”

  搜查结束后,在豆豆母亲高平和亲戚陪伴下,武胜办案人员将豆豆带到南部县城一派出所依法讯问。11岁的豆豆承认自己拍了依依裸照,在索要100Q币不成之后,他把裸照发布在依依的班级QQ群和自己的微博上。警方随即将该条微博删除。

  办案民警告诉成都商报记者:“豆豆的行为已涉嫌犯罪,但他是年仅11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对其实行刑事、行政处罚。我们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责令家长严加管教。”目前,豆豆使用的那台电脑被警方查扣,“待技术部门处理之后,将通知其家长来领走。”

  警方调查发现,依依、豆豆的父亲均常年在外工作,家庭经济条件较好,而留守家中的两位母亲文化程度都不高,也不会电脑,孩子在家上网究竟干了些什么,她们都称不知道。

  孔玉表示,今后会多关心孩子。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依依目前心态和生活正常。(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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