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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祖笙:写给法庭,写给未来和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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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3 11: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廖祖笙:写给法庭,写给未来和历史……

——廖祖笙夫妇的答辩


泰宁县人民法院:

我夫妇俩于去年12月初向银行书面并口头说明了自己的实际困难,要求银行向贵院起诉,通过拍卖我们的住房来偿还余下的欠款。本月10日,也就是在我夫人产后出院的当天上午,贵院“恰好”给我夫妇俩分别送来了一纸传票,告知我们将于本月27日下午3时开庭,并要我们于半月内向贵院提交答辩一式二份。房产证上只有我夫人一个人的名字,从严格意义上而言,房产为我夫人所有。因我夫人此际正在坐月子,无法为这事伤神,所以由我执笔做出答辩。众所周知,我家所处的困境,乃当局迫害所致。我在将此答辩以特快专递寄达贵院民二庭的同时,也会将其在“墙外”的互联网上公开。我的每一篇文字,都会被“兼管”作家怎么写文章者打印出来,并细加研究,法庭不存在看不到的可能。这份答辩,同样凝结着血泪,从一个侧面记录的是一个时代的黑暗,在写给法庭的同时,也是在写给未来和历史……

一.被告愿满足原告向法庭提出的全部诉讼请求

杀人是可以不讲法律的,整人是可以不讲法律的……一步步将你逼入生存绝境的泥潭,等你就连吃饭都成了问题时,好了,我们坐下来,政治问题非政治化处理,让我一五一十,给你好好讲讲中国的法律。在丧心病狂的中共当局人为制造人间苦难,遍地强加荣光的时代,我和我夫人同许多不甘为奴的抗争者一样,也荣幸地成了被告。

原告方向法庭提出的诉讼请求大意如下:判令我夫人解除与原告签订的借贷合同;判令我夫人偿还本息合计230917.72元;判令我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对我们这套住房享有优先受偿权;一切诉讼费等有关费用由我方承担。

无需援引相关法律条文,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自古如此,天经地义。在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中,为谋求生存,我家不得不向银行贷款,这是事实;我一家在当局持续多年的迫害里,举步维艰,在许多同龄人已经作爷爷、作奶奶的年纪,我夫妇俩一切又得重新开始,以目前状况根本无力承担长达10年的沉重负债,这也是事实。尽管我们遭受了长期并深重的政治迫害,但这些迫害与银行方面无关,我夫妇俩愿意满足银行向法庭提出的上述全部诉讼请求,不想让银行蒙受一分一厘的损失,并对银行心存感激。古训曰:“遇人急难处,出一言解救之,亦是无量功德矣。”何况银行当初为我们提供的,是25万元贷款。

我们给出的是上述姿态。贷款的抵押物,是一套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住房,也即我夫人现在名下的这套房产。抵押物的实际价值,数倍于上述本息金额,不论法院将这套住房怎么拍卖,都完全可以做到一次性“两清”。“中国没有法律”,这是国人的普遍共识,但法庭在这起诉讼中,则可装作还有法律的样子。银行希望追回损失,我夫妇俩愿意弥补损失,愿意让法院随时拍卖这套住房。如此,这之间便也不存在任何纠结。

“宁可人负我,不可我负人。”这是我一向遵循的做人信条。我在向法庭白纸黑字表达以上意愿的同时,也隐隐感受到了记忆深处的种种惨痛,内心满溢着悲愤和忧伤。兽群在教书育人之地将屠刀指向我无辜的孩子,我看不到法律在哪;兽群蛇鼠一窝,沆瀣一气,在长达近8年的时间里和杀人犯同穿了一条连裆裤,我看不到法律在哪;匪帮长期在国内传媒和网络全面剥夺一个苦难作家的表达权,我看不到法律在哪;我只是撰文评说了中南海的政客,大批警察在“几条线压下来”的行动中,手持冲锋枪包围区区一介文人的住处,并给我扣以莫须有的罪名,我看不到法律在哪;我夫妇俩的出境自由被非法剥夺,我家被长期非法断网、断电视,我的家门旁被非法刻写着侮辱我的字画……诸如此类,我全都看不到法律何在,既不知法院的职能是啥,也不知人民的主体地位在哪。在不讲人性、不讲道德、不讲法理、不讲人权、不讲公平、不讲正义、不讲廉耻的赤色魔窟中,在以公权为依托的杀人、整人、抢人等等兽行里,不知法律安在的,又何止是我一家一户?我一家所经受的残酷迫害,虽然只是家国沦陷的冰山一角,但法庭即使管中窥豹,也还是不难看出这就是“法治国家”的“法治”现状,这就是被称作“人民”的亡国奴们,所不得不去面对的一种狰狞现实。

“中国没有法律”,但中共治下的法庭,这回总算可以做出中国还有法律的样子。司法譬若一个被无数次强暴过的女子,衣不蔽体在一片废墟上嘤嘤而泣。已经完全不要脸面的魔兽,有恃无恐狞笑在侧,何其“伟大、光荣和正确”。人权恶棍在黑夜里欠下的一笔令人发指的血债,迄今拖欠了已近8年,在“法治国家”仍未做出该有的清偿,一如24年前的屠城,所欠下的那笔举世为之震惊的血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背后,耳光是这般响亮。说到中国的“法治”,只怕顽石也要流出泪来。

二.请别为难坐月子的哺乳妇女和襁褓中的婴儿

法院和银行都不至于等米下锅;贷款的抵押物为固定资产,这套房子没长翅膀,不会转瞬飞走;一党专政之下的政法委及公检法,其实就是一家子……这都是人尽皆知的常识。银行的主要诉讼对象是我夫人,而非我本人。我夫人为使生命得到传承,以许多同龄人已经作奶奶或作外婆的高龄,经历了艰难的十月怀胎,在本月3日冒着生命危险进行了剖腹产,于本月10日上午出院。出院当天,贵院“恰好”随即就给我夫妇二人送来传票,定于本月27日开庭。而开庭之日,襁褓中的小女尚未满月。据我所知,哺乳妇女和婴幼儿在相关法律规定中,至少还享有某些“纸上的权力”。在中国的公序良俗和相关传承中,未满月的婴儿和月子里的哺乳妇女,通常不会出门,更别说是去应对诉讼。有鉴于此,“被传唤人必须准时到达应到处”,这一“必须”,恕难遵从。请求法庭不要为难正在坐月子的哺乳妇女和襁褓中的婴儿,开庭之日对这起诉讼,依法做出缺席判决,即可。

人家不把我的老婆、孩子当人看,为人夫、为人父者如我,不能也跟着忽视了自己的老婆与孩子。这段时间,我身心疲惫,每天就连睡眠都不足,不但要日夜照顾妻女,还要兼顾风烛残年的老人,就是外出买点东西,也都是快去快回。在孩子满月之前,我也无法陪着法庭装作还有法律的样子。任何人都首先是一个自然人,而后才具有法官、银行家、律师、作家等等社会角色。作父母的应该都能体谅我的上述请求。爱·科克说:“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但凡经得起检阅的司法判决,首先就会是在道理上能说得过去。在这个非人间经受了种种深重的迫害,我像许多国人一样,已经不敢奢望公门中人还会讲什么法治,只希望对方多少还能讲点人性和道德。正如我说过的,法治相对于人性和道德而言,是一种更高层面的上层建筑。倘若不讲起码的道理,甚至连人性和道德也不讲了,法治就永远只能是空中楼阁。参与违背法治精神与公序良俗的野蛮开庭,在我看来,是对法治精神、中国传统以及自我的不尊重,同时也是对人格尊严的粗暴践踏。

法院开庭的纯正目的,该是对诉讼纠纷依法做出公正裁决,而不是或明或暗去为难或凌辱参与诉讼的某一方。银行希望追回损失,我夫妇俩愿意弥补损失,愿意将抵押物交付拍卖,这有白纸黑字为据,有签名和加盖的手印为据,如此,法庭在这种特殊情况下,完全可以依律做出缺席判决。把判决书给我夫妇俩,需签字的我们会签字,要摁手印的我们会摁手印。我夫妇俩要求所有需要我们承担的相关费用,届时从房屋拍卖所得中一次性扣除。

坦白说,我夫妇俩对司法的信任度已趋近于零。多年来,对我家百般施压、凌辱、骚扰的一直是政法系。在一桩令人发指的虐杀无辜学子的惨案面前,在一起永远也不可能圆谎的假案、冤案面前,政法系统长期不作为并且反向作为,这里面存在着太多的问号。在这个无处说理的“法治国家”,我们也演算不来莫名其妙的算术题。生命是无价的,自由是无价的。一个花季学子的生命权+一个高产作家的表达权=70万元人民币,这个等号在“法治国家”到底是怎么得出的?中国人养儿多为着防老,痛失爱子的我夫妇俩别说是防老,这些年来,就连眼前都一直是过得十分不易。生存始终是人类的第一需要。无所谓有司当初或明或暗的阻挠卖房,就无所谓随后的抵押贷款,也无所谓这次的诉讼纠纷。既然故乡在政法系统的操弄下变得狰狞至此,既然生存的困顿在我们总也挥之不去,既然这套房子在我们根本就无法售出,那么,便也只有辛苦政法委旗下的“人民法院”来经手拍卖。缺席判决,免伤和气。少一次正面交锋,也就少一些我和政法系统积怨的累积。

在极权摆弄一切的专制魔窟,我夫妇俩深知司法单位也有难言的苦衷。我孩子廖梦君惨烈遇害于校园之后,幕后迫害的操纵者无法无天,无所不能。我要提醒有些办事人员:廖梦君惨烈遇害校园事件,是几条线联合作恶的结果,接受非法命令者已非常之广,将来随便在哪个环节打开缺口,都不难揪出幕后主使。于幕后总是下达种种奇怪指令者,有可能会是策动谋杀我孩子的元凶,或是元凶的被请托人。尽管眼前黑暗无边,但这个苦难的国家定有步入正轨之日,而且这一天已不太遥远,受命者应懂得坚守自己的“一厘米主权”,不要为虎作伥把自己也给陷进去,不要弄得退休之后还要被调查,甚而被逮捕被审判。在季风的吹动益发明显,反腐的雷声也隆隆作响之际,真正聪明的做法是撇清干系,置身事外,而非引火烧身,成为某些余孽棋盘上的棋子。就是不得不奉命作恶,也一定要记得保全相关证据,以便来日尽可能为自己免责。

继续为难或凌辱我夫妇俩没有意义。遭受了这般人生大痛,忍受了常人之所不能忍,我夫妇俩无异于死过一回,拥有足够的心理定力处变不惊,在任何情况下不会自杀自残。一再汹汹逼向一个为国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做出了巨大牺牲的苦难家庭,只会进一步印证花季学子廖梦君确系死于有组织的谋杀,同时印证的也是法治的虚无,以及魔兽的凶残、邪恶与无耻……设若强权在握者认为此际是为难或凌辱我一家三口的“良机”,何不让时光倒流,这样政法委旗下的“人民法院”,即可在我夫人临盆阵痛时,火速给我夫妇二人送来传票;在我孩子呱呱落之时,立即就宣布开庭。这样,可以为难或凌辱得我夫妇俩更加彻底。

三.“欢迎拍卖”是残酷迫害所致实属无奈之举

我夫妇俩所拥有的资产,无非也就是一套以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住房。为什么在即将失去唯一的栖身之所面前,我们展现的却是“欢迎拍卖”的姿态?简言之:1.迫害未终止,生活得继续。我们无法饿着肚子,陪谁数着拨款去玩一种名曰“维稳”的游戏。此求生存;2.环境险恶,兽群猖獗,作为一起血腥惨案的重要见证人,我们不想被逼死逼疯,不想被灭口。此求平安。

我本是一个长期以文为生的高产作家,在爱子廖梦君惨烈遇害前,所写的文章,少则能在国内的五六家报纸上发出,多则能在十几家报纸上发出。爱子遇害后,我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当局全面非法剥夺,于国内媒体再也发表不了一个字。这意味着一个作家完全失去了生活来源。

我一家所经受的残酷迫害,起源于我在文字层面坚持敦促当局正视百姓的看病难、上学难、买房难。迫害于惨案发生前就已在进行,其手段包括:每天给我的邮箱发送大量的病毒邮件,“代我”在美国的网上“征友”,把别人写的文章署上我的名字贴进热门论坛,暗中扣压我的稿费,强迫我孩子把 “择校”当作中考的“第一自愿”,对我一向品学兼优的孩子一反常态百般刁难,实施残酷的精神虐待,甚至殴打……2006年7月16日傍晚,我儿子廖梦君被校方以“拿毕业证”为名,骗进已放假的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转瞬化作一具从头顶到脚面都是伤、刀口累累的尸体。

案发后政府官员说要“统一宣传口径”,与警方一同阻挠记者进行自由采访。随后,省、市宣传部或向媒体下发通令,指令不许报道佛山惨案,或紧锣密鼓开会研究怎么发通稿,在“案子还没侦破”前,就以一则漏洞百出的新闻通稿指鹿为马,谎言欺世。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则全部成了不可示人的国家机密。我夫妇俩找公安,公安说去找政府;我们找政府,政府说去找法院;我们找法院,法院说去找检察院;我们找检察院,检察院说去找公安……我们起诉至法院,两级法院均不受理。我们赴京鸣冤,一次次被政府和公安当街绑架……

在北京奥运即将召开之际,我夫妇俩受到政法官员和国保的高压,仍难于接受对此惨案潦草进行“协商解决”,后有政法官员从“爱国”的角度,反复给我夫妇俩做工作,渐渐使我们的坚持变得松动,而后像是木偶一样任人摆布。我夫妇俩当时的委曲求全,顾全大局,包含了不想给国家“添乱”的意味。而事实再次印证了这变态的党国,是不值得我们去爱的。中共是一副什么吃相,举世皆知。它可以动辄几千亿用于政治演出,动辄几百亿为“友邦”免债,但不会为治下苦难的人民哪怕是免债一分一厘。人民是什么?人民就是中共为所欲为压榨、压迫、凌辱、残害的对象。在这种罪恶的体制框架真正改变之前,人民所面临的各种苦难,无一例外只有自己默默去承受。哪怕你所经受的苦难,是因为中共当局的残酷迫害强加的。

惨烈遇害的廖梦君被毁尸灭迹后,赤裸裸的政治迫害来得更加公开化。我夫妇二人回到故乡,非但得不到该有的关怀和温暖,反而受到政法系统的步步紧逼。当时哪怕我一个月只写一篇文章,政法口也要为此来我家几趟,来几拨人。随后,因了依法行使了一个作家的表达权,我的处境就更是艰难,被荷枪实弹地包围住处,被强加莫须有的罪名,被“取保候审”,被反复警告和传唤,被不只一次地关进过铁笼,被长期断网、断电视,家门旁也被刻写了侮辱性的字画……就连已是被逼迫得不得不上街去摆摊卖房了,也还要被随便找个借口,就拘留了5天6夜。

我夫妇俩拿到这笔贷款后,清偿了债务,隐姓埋名漂泊在异乡。我工作了一段时间,又不得不陪着妻子为了生命的传承反复求医,前后花费了十几万元,结果还是白忙乎一场。这之间,直到去年底,我家每月都要给银行月供3300元。所幸环境改变后,妻子总算变得可以自然受孕了,不然到现在,也还是两人吃饱,全家不饿。我们漂泊在外时,“维稳”者也忙碌,上海找,江苏找,福州找,邵武找,永安找,闽侯找……我们的亲友遍遭骚扰和惊吓。我年迈的岳母在京城召开“盛会”时,“恰好”被“人”用竹竿给绊倒,摔至大腿骨折。

这两次我回乡,感觉国保的态度有所改善,只是断网还在继续。可看看隐形黑手对百度露骨的操弄,仍是心凉如水,发现其变本加厉所玩的,还是“名誉上搞臭,经济上拖垮,肉体上消灭”的那一套,只是采用了迂回的方法而已,而且似乎已显露出了在为再次杀人进行试水并做铺垫的迹象,这不能不让人有所防备。再看看其他异议人士的处境,看看这“国”还是一副没人管事的样子,看看人权田野里的一地鸡毛和满目苍凉,想想我家近期的频频半夜被“人”拉电闸,想想权力斗争中的殃及池鱼……我们不难得出这一判断:这依旧是一个凶险的季节。住房与生命与尊严与自由相比,显得何其轻飘。

因我夫人怀孕、生产等等,我不得不沦为“家庭妇男”,家里不但没有任何收入,而且开销更大。还不上银行的欠款,不可能说要我夫妇俩去偷去抢。要我夫妇俩又去借?拆东墙补西墙,何日是个尽头?记得有时评人说过,你要活得好,至少也要让人家能活得下去。而我们在残酷的迫害中,在这有过“活得下去”的平台和条件吗?我们除了将住房交付拍卖,已是别无选择。

虽然在这起诉讼中,我和我夫人是被告的一方,但这并非我们的不光彩,相反是我们的骄傲和荣光,因为我们比任何人都更清楚地知道,我们这个苦难的家庭,在漫漫长夜中所承受的腥风血雨,所承受的忍辱负重,所承受的家境贫寒,更多的是在为国家为百姓而受难。每个时代都需要有人为之付出,我们既已为国家为百姓牺牲了一个优秀的儿子,那么又何惧在黑暗的岁月里,再失去这么一套可有可无的住房?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没有什么不能坦然面对的,总有天亮的时候。在这个史无前例的荒谬时代,在司法畸形作业的烂泥浆中,我们可以和骈肩累迹的被荼毒者一样,无惧于成为更彻底的无产者。

专此答辩并谨呈泰宁县人民法院

廖祖笙(签名并加盖手印)

认同我夫廖祖笙的以上答辩,同意将我名下的这套房产交给法院拍卖,以一次性还清银行欠款。

陈国英(签名并加盖手印)

写于2014年3月23日(廖祖笙之子廖梦君在罗干担任中央政法委书记期间、周永康担任公安部部长期间、周济担任教育部部长期间、张德江担任广东省委书记期间,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和杀人犯同穿连裆裤的邪党放任凶徒逍遥法外第2807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全是不可示人的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匪帮全面非法剥夺!廖祖笙夫妇的出境自由被“执法”机关非法剥夺,被反动当局连续非法断网1108天!在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中,幕后迫害的操纵者能非法控制全国的媒体和互联网,能控制公检法,能控制广东和福建,能控制电信,能控制银行,能不时操弄“不作恶”的谷歌……为国防事业奉献了青春年华并立过军功的廖祖笙,因在文字层面坚持为国家前程和百姓福祉呼号,遭到法西斯新变种疯狂迫害,呼天不应,叫地不灵,蛇鼠一窝的当局从上到下装聋作哑!)

廖祖笙邮箱:liaozusheng@gmail.com
廖祖笙谷歌博客:http://liaozusheng.blogspot.com/
廖祖笙博讯博客:http://blog.boxun.com/hero/liaozu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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