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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于成玉
来源: 作者博客
1960年代冷战形势图,红色为共产阵营国家。(维基百科/看中国配图)
据一位网友说,他的朋友去德国参观马克思故居,与一位门卫闲聊,问:“德国人还信奉马克思主义吗?”答:“马克思是个大学问家,理论的东西我不懂,但我知道,信马克思的地方都很穷。”看了这一问一答,笔者不由得产生一个疑问:那么,“信马克思的地方”缘何“都很穷”呢?
笔者以为这位门卫说的确实没有错,“信马克思的地方”确实“都很穷”。如原东德比西德穷;北朝比南韩穷;大陆比小岛(台湾)穷。而“东西”中的“东”、“南北”中的“北”和“大小”中的“大”,原来(有的直到现在)都是“信马克思的地方”。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十月革命帮助了全世界的也帮助了中国的先进分子,用无产阶级的宇宙观作为观察国家命运的工具,重新考虑自己的问题。走俄国人的路----这就是结论。”(《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76页)第一代领导核心的这个观点,是几代中国人都学习过了的。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即“革命的理论”,详细阐述了“穷人”之所以受穷,根源就在于“私有制”,就在于在“私有制”下“富人”即“剥削者”利用自己所占有的“生产资料”去掠夺“穷人”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正如《共产党宣言》所说:“私有制是建筑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筑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生产和产品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让统治阶级在共产主义革命面前发抖吧!无产者在这个革命中失去的只是锁链。他们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于是,“革命”便在“革命的理论”的感召下“风起云涌”,多少穷人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就起来“造反”、就起来“革命”,用流血牺牲去剥夺少数富人的财富甚至人头,说少数富人是剥削者,是人民公敌。中国共产党从1921年成立起,直到1949年夺权成功的长达28年的时间里,干的就是如《共产党宣言》所称“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的事情。而从1949年到1977年近30时间,主要是搞社会主义革命,“消灭私有制”,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
然而,随着历史的发展,时间的推移,在建立起“公有制”的地方,人们并没有如愿以偿地看到“革命的理论”所许下的诺言的兑现,相反倒发现,凡是“私有制”所具有的“弊端”,“公有制”不仅都具有,而且“私有制”没有的“弊端”,“公有制”也能“创造”出来,肆虐社会。“革命”的结果,不仅没有收获“共同富裕”,相反倒弄得“共同贫穷”。正如党的第二代领导核心所说:“搞社会主义三十多年,截正1978年,工人的月平均工资只有四五十元,农村的大多数地区仍处于贫穷状态。”(《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0页至第11页)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呢?原来公有制在管理上有两个致命的弊端:其一,管理缺乏动力。众所周知,就资本的管理来说,私有制资本的管理者是资本所有者自身,资本的兴衰得失对私有者休戚相关,所以管理有动力。而资本是公有的,管理者只是其中的一分子,资本的兴衰得失与管理者的相关性甚小。如果管理者不是真正的共产党人,没有为人民服务的觉悟,管理就没有动力。其二,公有制下资本的经营者通常都是由官员任命的,如果他们能廉洁奉公,则能代表公众利益去经营。否则,就有可能把公有制变成权力所有制,即形式上公有实际上则变成了由官员任意侵吞和挥霍的公权私有制。
“东西”、“南北”和“大小”穷富的历史证明,在商品经济发展的社会阶段中,资本(资产)的增殖是社会进步的首要前提。而资本增值的最佳资本占有形式便是资本的私人占有。一个国家的资本被本国公民私人占有表现出最大化的资产增殖,这与国与民都是非常有益的。而资本增殖最活跃的空间则在市场上、在民间那里。资本只有和市场结合,和民间结合,和每个公民个人直接结合,它才会像法术般地创造出人间增殖的奇迹。而在“信马克思的地方”,资本都躺在“全民”、“集体”或者“国有”这种极其僵化的机制空间里,大多数或沉默或昏睡甚至沉淀发霉,哪里还会增殖呢!
正因为如此,党的第二代领导核心才斩钉截铁地说:“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领导,才会信任党和社会主义,我们的事业才有无限的希望。”(《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3页)于是,中国便从1978年起,高举着“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其实,此论已为“私有制”恢复了名份)的旗帜,进行史无前例的“改革的实践”。虽然取得的成就不凡,民众的生活普遍得到了改善。但“房无一间,地无一垅”的少数人,靠手中所拥有的公权,却把多少人用几十年的血汗积累起来的财富划拉到自己的帐上,在很短的时间内便先富起来了,成为社会主义时代的新富人。旧社会富人叫地主、资本家或者坏人;如今的新富人则叫大款、企业家或者“精英”。称谓不同,内涵迥然有异。
一言蔽之,“革命的理论”就是阐述消灭富人及铲除产生富人的“土壤”理由的“真理性”;而“改革的实践”则是重新打造出一批富人及滋润新富人的“肥沃土壤”。然而,当代年轻的一代,可曾知道,旧富人在“私有制”社会里所拥有的财富,有的是用几十年甚至几代人的的努力才积累起来的;而新富人在“公有制”社会里所拥有的财富则是用几年甚至几天的时间,不费吹灰之力就弄到手的。
比较“革命”所消灭的富人和“改革”所催生的新富人,让笔者感慨万分。如果说旧富人,是“天下乌鸦都是黑”,均系“剥削者”,那么新富人当中究竟有没有剥削者呢?我们说旧社会“万恶”,证据便是有“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社会现象的存在。然而,笔者也听到一些城市老者对当今社会的微词:“献完青春献子孙,献了子孙养活不了自身”。而一位参加过“抗美援朝”的老兵则抱怨说:“青年流血,壮年流汗,到了老年却让俺流泪。”另一位老农则叹息道:当年牛呀羊呀送到哪里去?送给亲人解放军,为的是得到“一亩地两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可如今,土呀地呀都成了“集体的”,种呀收呀,又得交税又得交费,比当年的地租还要重,有时说收回就收回,让你失地失业失保障,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上辈人将“革命的理论”“溶化在血液中,落实在行动上”,用生命和鲜血去种植和浇灌“公有制”。而下辈人则仍在打着“革命的理论”的旗号,去进行“改革的实践”。如今,“改革的实践”已经把“革命的理论”放倒在地,并把它所许下的“承诺”弄得“面目”全非,所端上来的,对少数人来说确实是“荣华富贵”和“花天酒地”,而对相当一部分人来说,则是“苦涩”和“无奈”。
亚里士多德的私有观认为,人人总是关心自己的所有,而忽视公共的事物,如果所有成年男子都是所有孩子的父亲,那结果是任何父亲都不管任何儿子。东欧的巨变,苏联的解体,中国的贫穷,说明社会发展到今天,人类还没有找到一种比“私有制”更好的社会制度,被亚当.斯密称为那只“看不见的手”,是不可以随便天真地从社会发展身上“砍掉”的。因此,对中国所实施的改革开放国策,笔者是持赞同态度的。
稍有微词的是,“改革开放”不能在既不放弃“革命的理论”,也不遵守“革命的理论”,更不承认“革命的理论”的先天“不足”的背景下,“打左灯,往右拐”,用“中国特色”去打造中国的“权贵私有制”,让“改革开放”动不动就与“权力”搞婚外恋,或于“官场”,或于“市场”的郊外“野合”,生下一群“杂种”——两极分化、弄得相当多的人“买不起房、看不起病、念不起书”的社会不公和积怨深重怨恨种种。这不仅让“革命的理论”背黑锅,让它的“初衷”心寒齿冷;也给“私有制”戴上了“绿帽子”,让它成为人们谈质所诟病的“武大郎”。
令人遗憾的是,时下的中国理论界,面对已经被“改革的实践”所放倒的“革命的理论”,即没有勇气去直面它被放倒的事实,也没有理性去指出它应该纠正先天所存在的“原错”,以“脱胎换骨”,重新做人,却王顾左右而言他;而对正在前行的“改革的实践”,即没有勇气直面它“跛足”前行的痛感,也没有理性去指出它应该迈开双脚,走出“野合”的是非之地,阔步前往人家已经走过的康庄大道,而是睁只眼闭只眼,免得担风险。如此这般,倘若“安于故俗,溺于旧文”确实“可也”。然,要“与论于法之外”振聋发聩振衰起蔽,则“非也”。
如今,诞生马克思主义故乡的人们,不再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了;同样,诞生列宁主义故乡的人们也不再以列宁主义作为指导思想了,而我们的指导思想仍然如故。不知道这两个民族比中华民族“精”呢还傻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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