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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河南省统战部长史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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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9 00:2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滥用职权、违法关闭他人合法煤矿的实名举报材料
被举报人:史济春,男,中共党员,河南省统战部长,原任河南省副省长,主管煤炭工业与安全生产。
我们是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的股东,现实名举报河南省统战部长史济春在担任河南省副省长期间,为达到违法关闭晋荣煤矿的目的,滥用职权、在短短九个月的时间内,连续四次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对并无违法生产行为的晋荣煤矿连续进行四次调查,直至非法强制关闭煤矿,造成我们上亿元经济损失的违法犯罪事实,恳请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调查,还我们合法财产,惩治犯罪。                  
一、史济春打击迫害晋荣煤矿的缘由
    我们参股投资的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的煤矿位于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梨园河村北,原名梨园河二矿,井田面积2.2km2,资源储量380万吨,现煤矿价值1.94亿元,年设计生产能力30万吨,2005年取得合法的采矿许可证等及批复文件,开始技改,2009年技改工作基本完成。该煤矿的所有开办和技改资金全部由我们个人股东投入。
2007年1月22日,河南省煤炭管理局干部闫济道以投资为名与我矿大股东徐万年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闫济道出资1800万元,受让徐万年30%的股份。但是,闫济道在支付了760多万元后就停止付款,由此与徐万年产生股权转让纠纷。
2009年5月22日,闫济道为了霸占煤矿,伙同其子闫森带领刘香志、董立秋、闫圣伟、杨大伟等曾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涉黑人员等300多人手持砍刀强行霸占煤矿的餐厅、磅房、门卫室,不准矿工下井、阻止任何人进出煤矿大门,给煤矿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7月27日,闫济道和闫森再次指使涉黑人员手持大砍刀和钢管,冲到我们煤矿砍伤、打伤我矿8名职工。
2009年9月4日,闫济道因上述犯罪行为被逮捕,其朋友被举报人史济春就开始利用职权,对我们晋荣煤矿进行打击迫害。
二、史济春打击迫害乃至强制关闭晋荣煤矿的具体犯罪事实
2009年,时任河南省副省长的史济春,分管煤炭工业和安全生产工作。为了迫害晋荣煤矿,史济春在2009年12月29日至2010年9月15日短短九个月期间,连续针对我晋荣煤矿下达四次严厉调查批示:
1、第一次批示。2009年12月29日,史济春批示河南省安委会组织河南省安监局、煤监局、工信厅、发改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厅、公安厅等7部门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晋荣煤矿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后联合调查组下达《豫安委办[2010]1号文》调查结论:晋荣煤矿没有非法生产。
2、第二次批示。2010年6月5日,史济春再次批示省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小组,查处晋荣煤矿,该联合小组下达《豫安监管[2010]29号》调查报告:晋荣煤矿没有非法生产。
3、第三次批示。2010年8月31日,史济春批示郑煤集团公司组成调查小组查处晋荣煤矿,结果同样是:晋荣煤矿没有非法生产。
4、第四次批示。连续三次调查后,史济春对调查组作出的结论非常恼火,为彻底关闭晋荣煤矿,他在第三次结论出来仅仅几天后就作出第四次批示,并安排其妻子付华延所在的河南省监察厅在2010年9月15日对晋荣煤矿“莫须有的非法生产”进行带帽调查。
三、河南省监察厅滥用职权、炮制虚假报告。
在史济春的指使下,河南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调查组于2010年9月15日至30日编制了一份虚假的《豫监[2010]13号文件》,作出与之前三个专业调查组认定完全不同的结论,该监察结论认定晋荣煤矿非法生产,并责令晋荣煤矿所辖的二七区政府立即强行关闭晋荣煤矿。
2011年2月27日,二七区人民政府为“坚决贯彻落实史济春副省长的批示精神,立即启动晋荣煤矿关闭工作(见2011年6月3日二七区人民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二七政会纪[2011]32号纪要)”,专门成立了二七区关闭晋荣煤矿工作指挥部,5月31日,二七区政府下达关闭晋荣煤矿决定书,强行关闭了我们的合法企业晋荣煤矿。
四、史济春滥用职权、违法关闭晋荣煤矿给我们造成的巨大损失。
史济春滥用职权、违法关闭晋荣煤矿,导致我们投资数千万元进行技改,已达到试运转将要投产的煤矿无法生产。数年内因为不断接受调查煤矿只能停产,而为了保证煤矿通风排水,避免煤矿被水淹,我们天天要派员维护,在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日均还要开支费用20000元以上。我们股东实在是苦不堪言,无力承受。
2012年4月24日的《中华工商时报》曾经以《郑煤集团民营股东股份转让缘何陷泥淖》报道我们的冤情,2012年《民主与法制》第14期也以《晋荣煤矿关闭背后的矿权资源之争》为题进行了报道,但始终没有引起任何部门的关注。直至现在,我们煤矿已经被强行关闭三年多,经济损失无法计算。
五、史济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河南煤炭生产行业造成的恶劣影响。
    史济春在担任主管工业的河南省副省长期间,河南省煤矿行业恶性事故频发,仅2009年9月至2010年8月一年,河南省煤矿共死亡206名矿工:(1)、2009年9月8日,平顶山新华四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9人;(2)、2010年3月15日,新密东兴煤矿发生透水事故,死亡25人;(3)、2010年3月31日,伊川国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44人;(4)、2010年6月21日,平顶山兴东二矿发生炸药爆炸,死亡49人;(5)、2010年8月2日,郑煤集团三元东煤矿发生瓦斯突出,死亡9人……
史济春不懂煤矿管理,造成煤矿事故频发,在河南省政界是人人皆知的事实。他动不动就责令煤矿停产,造成河南省无煤可供。2005年史济春无视客观现实,强行主导河南煤矿资源整合,造成河南省煤矿行业充斥假整合、假投入、假管理现象,国有集团公司只向参与整合的小煤矿收取巨额的管理费用,不管被整合小煤矿的死活,由此造成无数被整合小煤矿无资金投入、无利益保障,恶性事故频发,史济春这样的副省长是祸国殃民的典型官员。
尊敬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媒体,我们各自投资上千万元开办晋荣煤矿,先是因史济春盲目指示与国企整合,后又被强行关闭,目前落得连生活都举步维艰,我们只能誓死控告,控告史济春滥用职权、迫害民营企业,我们恳请中央领导和社会各界关注郑州晋荣煤矿被强行关闭一案,我们恳请中央政府还我们公正、保护我们的合法财产。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股东
                      实名举报人:徐万年 15333809666
                                  王明安 13523058488
                                  戴利娟 13837199976
                                  徐丽军13333866256
                                  王玉枝15036108379
                                    2014年4月24日
附:史济春在九个月内四次批示对晋荣煤矿进行调查的四次结论
    1、豫安委办[2010]1号文件
2、豫安监管[2010]29号文件
3、《关于郑煤集团晋荣公司有关举报的情况汇报》
4、豫监[2010]1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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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20 15:59: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发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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