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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匡政:土改中是怎样挑起阶级仇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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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25 01:47: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叶匡政

    一、算剥削账

    1949年后,中国的第一门学问,我们应该给它取个名字,叫土改学。

    和老人们谈起土改,都说像一场梦。后来这梦醒了,但梦里的很多事理,我们还是要拿出来琢磨一番的。我们今天所思所想,我们今天的价值观和世界观,这里是一个发端。现今很多潜在的社会心理,追根溯源,这里都能寻出一些踪迹。土改即使对于今天的中国,也是革命性的,革命得超出了大多数人的理解,但那时还是发生了。

    阳翰笙的《柳城土改日记》,记录了他当年参加土改的工作。这里先引一段群众批斗地主杨朝达的对话:

    “你手放下来!我问你,你田从哪里来的?”

    “从我老子那里分来的。”

    “你老子分这样多给你吗?”

    “没有这样多,有些是我买的。”

    “哪来的钱买的?”

    “靠剥削来的钱呀!”

    “你为什么要剥削人?”

    “大家还不都一样么,那是从前的潮流!”

     

1951年至1952年2月,中央土地改革工作团西南第一团工作人员赴川西地区进行土地改革工作。图为川西彭县升平乡农民在土改中斗争地主的情形。


    “剥削”是土改的一个关键词,很多让人不能理解的行动,只有统一到这个词下,才能让人理解,才能让人敢做敢为。剥削究竟是什么意思?我查了1989版的《辞海》,它的解释是:凭借私有财产无偿地攫取他人劳动成果的行为。相信剥削的要点,是要认同“无偿”,也即自己的劳动没有报酬。

    本来租地耕种,收了粮食交一部分做地租,一部分留下当口粮,在农民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几百年来日子都是这么过的。突然要把这事说成是坏事,老百姓心里一开始肯定是犯嘀咕的。就像现在,猛然有人说交房租是剥削,别说房东不理解,就是租房人一时也难接受。

    看史料记载,果然有农民疑问:“向地主要地,把别人腿肚子上的肉割在咱身上能行吗?”也有的猜测:“他们是先甜后苦,现在是先分土地,将来就要多交公粮,多出劳力,要受种种限制”。

    当年土改领导者是懂得农民这种心理的,一份冀中区的材料就总结道:“农民翻身是翻天覆地的大事,不是什么轻而易举的事,欲翻身必先翻心。只有翻透心才能翻透身,挖穷根吐苦水算总账是翻心的主要问题。”所以土改的第一步,往往是开“诉苦会”,找到生活困苦的人“挖苦根”,这些人被土改工作队称为“根子”。参加过土改的叶君健认为:“至于诉苦,这是提醒农民认清自己长年受苦和被剥削的悲惨命运的一种方式,目的是提高他们的阶级觉悟,使他们自觉地起来和地主斗争。”

    然而,一个人生活真的困苦了,更多的还是埋怨自己,最多埋怨埋怨命运。真要这个人把自己的困苦对别人大张旗鼓地说出来,并把对困苦的怨恨转嫁给同宗同村的富裕者,培养出对他们的仇恨,应该是有很大难度的。

    阳翰笙日记中就记载了这样的事,他是作为反面教材的:

    “天福的老婆最不觉悟。有人去串她,问她衣服为什么这样烂,她很生气地说:

    ‘你的衣服比我还烂,你为什么不买?’

    ‘你家连鸡笼都没有,还问我呢!’

    有人去串她,她常骂猪骂狗,说命不好,羡慕地主生活;说被地主剥削是命里活该。谁要与她多说就骂谁,吓得谁也不敢去。

    他的日记中,还有农民诉苦道:“我一生一世替人做牛做马,生一世,做一世,做一世,苦一世,我的命真苦啊!”应该说,这些都是典型而正常的中国人的思维。我相信,今天的很多农民合同工依然这么想,除非工头克扣他的工资,否则你让他仇恨工头也是不容易做到的。然而当年的土改工作队做到了。

     
土改中翻身的农民烧毁权证。


    他们的绝招就是算“剥削账”。剥削账各地的算法不一样,名目很多,但大致是算经济账和政治账。经济账主要有农民代地主交的公粮账、地租账、劳工账、贪污勒索账等,那时的大多数地主并不富裕,这几个账一算下来,不仅自己的土地会被算光,甚至算到破产。

    另一个就是算政治账,包括汉奸账、人命账等,这个账更是对地主有绝对的震慑力。农民本来就没什么文化,被文化人这么一算没有不信服的。阳翰笙就记录了这样的事:“特别是杨泰木,当大家帮他算了剥削账,算出他四十年来,被地主剥削去了十万斤谷子的时候,他很激愤地跳了起来说:我要去剥地主的皮,抽地主的筋。大家同他谈别的问题,他都听不进去了,他一心就想剥地主的皮,抽地主的筋。假使当时有一个剥削他的地主在他面前,他一定一下就会把捏死!”一个人的阶级仇恨,就是这样被培养起来的。这种仇恨会让他模糊了“有偿”或“无偿”的界限,对困苦的怨恨终于被转移为对另一些人的仇恨。

    所以那时各地都提出了要防止“和平分地”,坚决拒绝地主自动交出土地。当年的执行者就总结了“和平分地”的很多坏处,如“经过清算分地,农民是理直气壮的,地主不仅交出了土地,而且他处处理亏,不杀他还算便宜……”“不经斗争,地主的社会地位不会下降……”“不经清算斗争,地主与农民的阶级仇恨不会明显,农民阶级觉悟不会提高,而只增加地主的仇恨。”这些策略从斗争角度来说,思路是非常清晰的,也确实获得了它想达到的效果。所有的商业行为,统统被归到“剥削”这个词下,变成了犯罪。一部分人贫穷,源于另一部人的富裕,这个逻辑渐渐被大多数人接受了。

    “剥削”可以说是当年支配整个社会运转的一个基本理念,有了这个理念支撑,每个人即使犯罪,也犯得心安理得了。无论是当年的农民,还是地主,没有人能对剥削说出个所以然来,然而这不会影响他们的行动。碰到绕不过的问题、解不开的疙瘩,谁都可以用这个词来搪塞一下,一切又都顺理成章了。

    叶君健在《土改工作半年》中,绘声绘色地描绘了当年真实的场景:

    “我犯了罪,”地主用很低的声音说。“我犯了罪!我对不起你们!”

    “你犯了什么罪?”另一个农民又跳上去,向他吼道“说出来!”

    “还不是剥削你们呗,”地主又瓮声瓮气地说,像是要哭的样子。

    “你是怎样剥削的?”一个妇女也跳上前,指着他的鼻子问。

    “剥削就是剥削嘛,”地主说,假装抽咽了一下,“你们知道得比我清楚,因为你们是受剥削的人。”

    叶君健继续写道:他这个回答一下子把农民的嘴堵住了,因为农民的脑子没有他的灵活,反应慢,一时找不出适当的语言来制服他。他们只是本能地举起拳头,要上前去捶他那个诡计多端的脑袋……

    二、挖浮财

    土改时,农民诗人王老九分到了地主的一只樟木箱子。王老九常对着它发呆,他知道光靠力气是搬不来这只箱子的。他在一首诗中,就发问道:箱子箱子你又没长腿,怎么会跑到我家里?这说明王老九是个喜欢想问题的人,诗人梁小斌有一篇随笔,曾把这个细节写得独具意味。

     
版画《分浮财》,又名《这都是农民的血汗》,彦涵作于1940年代。


    这只樟木箱子,便是地主的浮财。相对土地、房屋这些不动产,那时把金钱、粮食、首饰、衣服、日用杂物等动产称为浮财。这个词在土改中用得多,后来似乎很少用了。土改中,“挖浮财”是一个重要内容。各地叫法不同,有叫“斗财宝”,也有叫“砍大树、挖财宝”、“起浮财、挖坏根”,都是一个意思。由于土地的产权在那段时间模糊不清,即使分到土地也要耕种后才有收获,很多贫雇农对土地的热情倒有些淡漠,反而对分了能即吃即用的浮财兴趣更大一些。

    土改领导者非常清楚,分了地主的土地,是无法让地主经济立刻垮下去的。东北通肯县的一个地主,被清算了土地后就说:“算就算,你也富不了,我也穷不了,把犁杖挂到房檐上,也吃他几年。”当年的东北局曾通过文件指示,地主除土地外,尚藏有大量的金银珠宝、布匹、衣服、粮食,这部分财物,常常比地主全部土地的价值还要大几倍。如果只分配土地,对地主的经济基础并未给予彻底的摧毁。因此要“大胆满足基本群众的要求”,挖出地主的一切财物,分给群众用之生产、买马、造房、安家立业。

    把别人的财物拿回家,在大多数老实本份的农民看来,肯定是不合法的。土改被称为一场革命,就在于它不但催生了一种迥异于往日的民众情感,它还改变了人们对非法行为的观念。这种观念是通过政策导入民众的。夺取别人的财物,这在过去是任何社会阶层都不能容忍的事情,现在被合法化了。它成了贫农、雇农享有的权利。拥有财物成了一种犯罪,拥有财物的人成了整个社会的对立面。

    当时东北松江省委的张秀山指导土改时就说:大胆放手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彻底摧毁封建势力,不留丝毫余地,任何地主的哀求与叫骂,我们都毫不同情。必须认识到他们的哀求与叫骂,是封建地主阶级向群众斗争的一种方式。整个斗争是尖锐激烈的,但对于广大农民来说,这个斗争是最人道的。要像园丁培育花苗一样,善于引导和培养群众情绪走向斗争。在斗争中,不要受任何条文限制和拘束。有人担心大胆放手会不会违反政策?张秀山回答道:不会的,放手是根据政策来的,放手本身就是政策,就是政策的主要部分。

    山东莒南县委还规定出具体办法:“开始采取暴动形式:逮捕、监禁、戒严、扫地出门;抓住全区性或数村的封建恶霸展开斗争,清算、追究、挖掘出所有财产;打死或枪毙主要封建地主。然后逐渐走向专政状态;疏散、管制、苦役等。”

    既然有了政策,各地农民们也纷纷提出了自己的口号:“没有马,没有牛,斗出财宝就不愁。”“挖大树根,油水要光,威风要倒,天下是咱们的!”,东北安东县还提出“每人起码穿上一条棉裤棉袄”的口号,让妇女儿童们也卷入到斗争中。《东北日报》曾报道过当时的盛况:“这样排山倒海的斗争风暴持续了八九天,绝大多数的队伍日夜不停地扫,很多人七八天没有好好睡觉。经过了‘大风刮小刀刻’,反复扫荡,最少的屯子也有四次之多。封建势力,一般的说是挖的斗的都差不多了。”

    山东大店的一份工作总结描述得很细:“第一天搞三户,对地下浮财挖得不彻底,组织的力量与分工没有展开。群众热情很高,一点不成器的东西都收拾着。第二天就以每村大动员,全部参加,每村负责搞两户……翻箱倒柜,挖墙掘土。群众自己说:‘船破三千钉,这个八千还多,血他娘挖干的!’‘这回翻身可彻底啦!’”

    这种从天而降的财富,这种在特殊时期的豁免权,很容易被农民当作一种普遍的社会心理继承下来,使他们一旦陷入贫穷,就幻想着再斗争、再分配,把目光转移到新的富裕农民身上。这种完全不同的价值认同,可以说彻底摧垮了传统乡村的社会心理基础。要在这种观念上,重新培养有利于社会发展的财富观与价值观,倡导农民劳动致富、精耕细作,应该说是有极大难度的。

    地主、富农、中农们,如何对待挖浮财呢?果然有地主说:“过去都是暗土匪,现在都是明的。”在当时原始的生产状况下,除了少数恶霸地主,可以说大多数地主都是靠省吃俭用积攒了一点财富,他们往往把财产看作自己的命根子。他们能如何保护将被剥夺的财产呢?无非有两个办法,一是藏起来,二是尽可能地吃光用光。

    《东北日报》总结过东北的地主隐藏财宝的方法,有18种之多,比如:“地主将一切有用的东西都埋起来,或放在亲戚、小户、佃户及狗腿子家里。埋的地方很多也很妙,如埋在坑洞里、烟筒、锅台、鸡窝、茅厕、猪圈、祖宗的棺材、花池、菜池、大树、小庙、围墙、墙壁、炮台内,甚至在女人的裤子里藏首饰。”比如“家人分散逃跑,减少目标”,比如“装穷装饿装老实”或“化整为零,彻底分家”等等。

    许多中农“懊悔当年太会过”,说“老鼠不吃,给猫攒的”。山东莒南县一个中农听说要挨斗,“把一窝小猪、果子饼都卖了,果子种藏起来,把卖的钱给一家大小买了布做了衣服”,说:“八路军斗争,总不能扒衣服吧!”各地还出现了宰杀耕牛、大吃大喝的现象。山东莒南县邢家水磨子村抗战时有80头牛,1948年春有12头牛,1949年1月只有6头牛了。莒南县小坊前村的一个农民卖地4亩,地也不锄了,连“驮架子”也卖了,到处宣扬:“我卖光了去要饭,看谁还说我是富农。”

    浮财挖来了,分配也是有戏剧性的。比如东北的游民比关内多得多,这些人吃喝嫖赌、不务正业、到处游荡,是真正的赤贫阶层。但他们的游荡经历,使他们比普通农民更善于应付逢迎、见风使舵。土改工作队刚下乡时,不了解情况,往往挑选了这样的人做骨干,甚至成了乡、村干部。这些人敢作敢为、不怕得罪人,是真正的积极分子,在分浮财上自然也是贪污多占,一夜之间成了乡村的新贵。

    莒南县分浮财还记录了这样的原则:“积极的多分,落后的不分,谁靠前分得多,谁不靠前分得少。”村干部们往往是“和谁近即分给谁”,甚至认为“人都是俺给得罪了,应当多分点”,自己分得的浮财比别人会多出一大截。苏南高淳的汪家村分农具和家具时,被群众一抢而光,力气大的多得,力气小的少得,如中农汪继谟抢到17件,中农汪继慈抢到10件。至于各地在分浮财中,出现的贪污、偷盗、挪用、浪费情况更是不计其数。

    至于那些老实巴交的贫、雇农,对这突然到来的好事倒真有些手足无措。阳翰笙的《柳城土改日记》中就记下了这样的事:“有些贫苦的家民,却偏偏选择不好,譬如韦光英,大家帮他选了不少衣服,他却仍然不知选什么东西的好。一个奶姥上场去选衣服的时候,她看到满眼花花绿绿的东西,不知该拿什么才好;她站了好久好久,嘴唇抖着,总不敢走进场子里去;最后还是人家给她选了一件,才笑着走了。”

    农民诗人王老九看到农会会员抬来的樟木箱,也是想了好久想不通,他后来蹦出的诗句,也不能说他就找到了答案,他的答案是:“想想这道理,全凭毛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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