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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史并非一部专制史
作者:吴钩
如果要对中国历史演化进程作出粗线条的勾勒,我认为,简单而言,中国的历史演进,乃是由若干组方向相反的力量拉扯着:君王的“家天下”本性与儒家的“公天下”张力;法家的严刑峻法与儒家的礼俗之治;国家权力的社会控制与儒家君子的社会构建;皇权的自我扩张与儒家对皇权的限制;人性中的恶与人性中的善……
基于“人性恶”的预设,可以推导出人需要管制的结论,进而建立一个具有强控制力的政府,也是必要的,这是法家的思想。基于“人性善”的预判,人有仁(相偶)的天性,并由此发展出合群的技艺,那么推论显而见:人完全能够自发地发现与建构合宜的自治秩序,这是儒家的思想。法、儒构成了中国历史的两极,拉拉扯扯推动着历史演进。
现在,我们将镜头拉近,从更具体的视角来重新发现我们的历史。首先,来看“思想史”,在轴心时代(先秦),中国形成了诸子百家争鸣的繁华局面,不过多数思想流派在秦统一六国之后便已式微,乃至消失,只有儒家与法家,对后世政治与社会治理产生了最深远的影响,以致后人评论传统时有所谓“外儒内法”之说。儒法二家的思想学说,也就成为我们今日理解古代公共治理的两套密码。简单地说,法家的学说隐藏着专制的密码,而儒家的思想则蕴含着宪政的密码。
再从“社会自治史”的角度来观察中国的历史。我们会发现,汉代之后,传统社会开始形成了一个“皇权不下县”的自治空间,在二千年的时间里,这个自治空间虽然时有伸缩,却从未曾消失过。
传统社会绝不是一盘散沙,而是存在着各类具有自治功能的自组织,就我略有了解的计有:私社、宗族、坞壁、寺庙、社邑、乡约、社仓、义约、弓箭社、善堂、合会、商帮、会馆、公所、行会、商会、街团、书院、讲学会、文会、团练、农会……这些自组织的自治权力大体上都得到官方的承认。此外,还有处于社会灰色地带、由游民构成的亚社会自组织,如地下帮会、教门,底层人、边缘人也有组织起来的需求,但官府常常无视这一点。
传统社会除了发育出丰富的自组织,也发展出一个庞杂的足以维持自治秩序的规则体系,这里面包括儒家伦理、风俗惯例、乡规民约、私人契约、行业规范、家法族规,等等。自组织与自治规则,恰恰是我们衡量一个社会之自治程度的重要指标。
然后,我们从“经济发展史”的视角切入,继续观察历史的另一个侧面。我们将会发现中国存在着两种经济思想的传统,一种是法家的统制经济思想,表现在经济政策上,就是压制商人阶层、推行官营经济、国家管控商业;一种是儒家的自由经济思想,虽然历史上儒家有轻视商业、歧视商人的一面,但儒家又主张轻税、薄敛、藏富于民、官不与民争利,即主张给民间经济一个自由发展的空间。
历史地看,随着商品经济在宋代的繁荣、绅与商在明清两代的合流,轻视商业、歧视商人的传统也被儒家突破,形成了更有包容性的儒家经济思想。这也是历史留给我们的自由经济的火种。
最后,我们还需要来看看“王朝政治史”。许多人都认为中国几千年政治就是一部“封建专制”史,但这种说法有失偏颇。在秦制建立之前,先秦的封建制是典型的多中心治理制度,统治权由天子、诸侯、大夫各级贵族分享,其权力也普遍受礼制的约束。所谓“封建”,即不可能“专制”。而在秦建立大一统的集权国家之后,虽然出现了严重的君主专制倾向,但秦制经过儒家的改造,专制的烈度已大大降低。
当然,在不同的朝代,专制的力量与儒家反专制的力量此消彼长,呈现出来的专制程度也大不相同。总的来说,从汉至清,当皇权愿意接受儒家政治哲学的塑造时,比如宋代,王朝的专制烈度就会降低;而当儒学无力左右皇权的运作时,比如明清前期,王朝的专制程度则会加剧。
经过对“思想观念”、“社会发育”、“经济生活”与“政治细节”四个侧面的观察,我想说,我们的传统并非完全是专制的基因,恰恰相反,我们的传统中富含反专制的渊源、追求自由的渊源,不仅表现在社会自治的发育与自由经济的发展上,也表现在思想认知与政治实践中。
视中国历史为专制史,视中国传统为专制的传统,乃是出于根深蒂固的偏见,也是对自由秩序演进的无知。在一个斩断历史、铲除了传统的废墟上,不可能像“一张白纸好绘画”那样构建出一个全新的公民社会、现代化国家。事实上,这个世界上,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国家的现代化是在割断传统的“白纸”上全新构建出来的。所以,当我说到“自由”、“社会”、“宪政”时,我使用的动词通常都是:恢复、重建、复活、再造……因为,我希望有更多的人相信,自由、社会、宪政,存在于我们自发形成之传统中;且未来之自由、社会与宪政,只能从传统中生发出来。
这就是我的史观,也是我秉持的对于传统的态度。
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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