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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离婚是一个大家都不太愿意听到的词语,但是这件事在当今社会确是十分常见。其实“好聚好散”,是中国自古以来的传统,据专家分析,离婚政策可能最早出现在隋唐时期。
在中国敦煌出土过一份隋唐时期的“放妻协议”,也称“放妻书”,顾名思义,就是放开妻子,分手让她自由,实际上这就相当于咱们今天所说的“离婚协议书”。
在中国历史的多数时期,女子一直是处于“被压迫”的地位。很多朝代,妇女没有离婚自由,男子可以任意“休妻”、“出妻”,女子却只能忍受。同时,女子被“休”、被“出”,却被多数人认为是奇耻大辱,改嫁更是“丧失贞节”。
而这份“放妻协议”,却给后人展示了历史上真实的一幕:当时隋唐时期的制度和社会风气,还是比较开放的。并不是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凡古代封建王朝, 都是“男尊女卑”,或女人丝毫没有话语权等等。而隋唐时期,恰恰是妇女地位相当高,夫妻之间不仅允许离婚,还提倡“好聚好散”。
敦煌莫高窟出土的这张隋唐时期的“放妻协议”,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其主要内容是:“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 怨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妇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 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简单的解释,就是丈夫很宽容地说:如果没有缘分,咱俩不如好合好散,离了之后,希望你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再找个好人家……
从这份协议书中,我们不难看出,这的确是一份类似于我们今天的离婚协议,但这份协议的内容,也只单单说了夫妻离婚的原因:感情不和。于是请来双亲父母和亲戚朋友,做此见证,好聚好散,最后,男方还不忘给妻子一些美好的祝愿。
从这份协议书中,我们并没有看到男尊女卑的一面,看到的反而是男女平等,改嫁似乎也是很正常的现象。这样一份“放妻协议”,也许在今天看来,人们都会 感到非常羡慕。因为,这是发生在一千多年前的封建社会里,男方就有如此的宽宏胸襟,女方也有自由选择的权利,人们竟能如此的和平分手,真是令人啧啧称奇。
由此可以推断:隋唐时期的“放妻协议”,反映出当时的婚姻制度和社会风气,是开明和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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