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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市民异地买盐被罚款 理由是跨区域用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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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8 14:1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河南市民异地买盐被罚款 官方说法:跨区域用盐

2014-10-18 来源: 河南商报(郑州)

    这几天,在新郑市龙湖镇开餐馆的黄先生夫妇有些烦:10月15日上午,他们的热干面馆用了从郑州带回的食盐,被新郑市盐业管理局检查人员认定为“跨区域用盐”,没收部分食盐并处罚款200元。

    郑州盐带回新郑用,餐馆老板被罚款

    在新郑市龙湖镇开餐馆的黄先生说,新郑盐业部门检查人员从他餐馆查到的食用盐,是他从郑州搬家时带回的。“一个月前,我在郑州十八里河镇开餐馆,后来搬到了新郑市龙湖镇,有半箱盐没舍得扔,就带来了。”黄先生说,这盐都是真盐,也没有过保质期。

    而10月15日上午10点,新郑市盐业管理局检查人员发现了这批盐,告知黄先生夫妇“跨区域用盐”,食盐没收,并罚款200元。

    新郑市盐业管理局一位郭姓科长说,食盐是国家专营产品,按照我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该热干面馆的用盐行为属跨区域用盐。

    这位郭姓科长说:“对盐进行区域性管理,是为了保障老百姓吃上放心盐。有的地方缺碘,就必须供给碘盐;有的地方不缺碘,买卖的就是非碘食盐。”

    带外地食盐回家用,也属于跨区域用盐

    昨天,郑州市盐业管理局一工作人员表示,新郑市盐业管理局的处罚是对的。根据《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盐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盐产品价值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若食盐不做商用,能否从郑州带到其他地方食用?这种行为属于跨区域用盐吗?

    郑州市盐业管理局一工作人员解释说,如果严格按照《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执行,带食盐回异地家中食用其实也是违法的。但在具体操作中,如果带食盐的数量小,又是非营利性食用,一般是不作处罚的。“但必须是真盐,必须小量。”这个小量怎么界定?郑州市盐业管理局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工作人员说,最好不要超过一箱。

网评:

前段时间出国旅游在海里游过泳,咨询下:是否涉嫌食盐走私?

又是河南,奇葩啊

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务网可以全部封掉了,全都是异地购物!

他们自己吃自己的屎您信吗?

异地漫游,我就忍了 盐业控制也知道,但是同属河南的盐业也罚款?跨区域?异地加油算么?麻痹 你扣我车啊?

老爷欺压百姓到了何种程度

古代遗迹。

这个法律太狠了

不小心在郑州买了一包盐,再新郑炒个菜,就被抓了

涪陵榨菜重大利空

郑州和新郑市是一省两治,黄先生的行为属于偷逃关税。

郭姓科长说:“对盐进行区域性管理,是为了保障老百姓吃上放心盐。有的地方缺碘,就必须供给碘盐;有的地方不缺碘,买卖的就是非碘食盐。”

放心个P。是为了保证为人民币服务还说得过去

如果是碘盐,不同地区含量不同,异地购买会伤害大众

天朝啊天朝

郑州市盐业管理局一工作人员解释说,如果严格按照《河南省盐业管理条例》执行,带食盐回异地家中食用其实也是违法的。

空气呢???

这片土地已经不适合正常人生活了

如果是碘盐,不同地区含量不同,异地购买会伤害大众   

新郑到郑州也就50公里左右,敢问有什么不同?如此说来去外地吃饭那不是相当于自杀?

说到底,还是怨开饭馆的黄先生香没烧够头没磕完,不要以为你只打发了地方工商税务、卫生防疫、公安城管、乡镇辖区、流氓无赖、恶霸刁民就行了,你不把盐业部门放在眼里成吗?

没给盐业部送保护费的结果吧。

盐业专卖是恶法。

欺压百姓到了何种程度

有的地方不缺碘,买卖的就是非碘食盐。

盐业公司没常识,你们家在市场上有非碘食盐卖给市民吗?食品加工厂的不算。

    我们国家仍然对食盐实行专营制度。根据1996年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国家对食盐实行定点生产制度,国家对食盐批发实行批发许可证制度。

    该《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食盐零售单位和受委托代销食盐的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以及食品加工用盐的单位,应当从当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进食盐。”

    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托运或者自运食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有国务院盐业主管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盐业主管机构核发的食盐准运证。”(2012年国务院已要求此项行政许可下放到省级盐业主管机构)

    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食盐零售单位和受委托代销食盐的个体工商户、代购代销店以及食品加工用盐的单位,从未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单位或者个人购进食盐的,由盐业主管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购进的食盐,可以并处违法购进的食盐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无食盐准运证托运或者自运食盐的,由盐业主管机构没收违法运输的食盐,对货主处以违法运输的食盐价值3倍以下的罚款,对承运人处以违法所得3倍以下的罚款。

权力的张狂和无耻,笑话越来越奇葩了

消灭特供法西斯,实现自由之中国!

烟、盐专卖,损害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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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19 17: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了看央视新闻那个官员说的话漏洞百出,完全没有逻辑,真是可笑,我感到这个社会很可悲,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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