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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凤军:我为什么逃离中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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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8 05:4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郝凤军:我为什么逃离中国(1)




  
整理)郝凤军,现年32岁,原天津市国安局610办公室官员,一级警司。因不愿再参与迫害法轮功及其他宗教信仰团体,2005年2月从天津逃亡至澳大利亚寻求政治庇护。最近受到九评和陈用林事件的鼓舞,郝凤军决定站出来向公众揭露真相。以下为郝凤军口述为什么逃离中国的心路历程。
1.关于我的成长经历和家庭

我出生在中国“文化大革命”后期,父亲是建筑工人,母亲家庭妇女,我上面还有一个哥哥。在阶级斗争的年代,父亲一个人要挣钱养活全家人,在当时还能活下去。从我记事时起,脑子里就有什么批斗啊,地震啊!只有在和童年伙伴玩泥巴,打水仗时才有过发自内心的笑声。值得庆幸的是我的父母以无限的爱和对未来的美好向往教育着我,让我懂得了许多人生的意义和做人的准则,及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对生活的乐观态度。父母注重对孩子品格的培养,教导我们要诚实正直,公正谦逊,与人为善,不怕困难,勇于接受生活的挑战。我的成长岁月中深受父母影响。我一直用心读书,成绩也很好。

我憧憬过许多诱人的职业,小的时候我向往当一名警察,为社会、为市民除暴安良,打击犯罪。我也是朝这个目标努力的!我于1985年小学毕业后考入南开中学,全市五所重点高中之一。这一年我选择了文科。

1989 年春夏之交,震惊世界的“6.4”事件爆发了。当时我正在就读高二,随着北京学潮传到我校,我们开始关心北京的形势,关心那些大学生的情况。终于有一天我们班主任带领我们走上了街头,去帮助声援那些大学生,当我走在游行队伍中时所接到看到的传单把我惊呆了。传单中揭露的是中央各级领导人贪污、腐败的丑恶行径:例如邓小平的儿子邓朴芳是残联主席;邓质芳是北方公司董事长(专做军火生意)等等数不胜数!在电视中我看到了时任总理李鹏与大学生的对话,觉得学生们提出的问题确实反映了当时社会的状态。那个年龄,我的人生观虽然还不太明朗,但对社会的腐败、丑恶、贫富差距、官倒、势力及社会道德及积习还是看到了许多。我看到在那些大学生的队伍里,有毕业于我们南开中学的学生,他们在关心着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他们的主张恰好表达了我的心声,因而在我内心中产生了要求民主,反对腐败,同情支援大学生正义行动的情愫。后来中央政府用枪杆子平息了整个事件,这真是迎合了我们在政治书里学到的那句话“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后来听说凡是参加“6.4”游行的大学生,全部将这一事件放入档案,后来连毕业分配国家都不管,只有自己去找,但当时谁都不敢要那批毕业生,他们只有自己去靠打零工养活自己。

2、梦想与现实的冲突

1991 年我考入天津市南开大学法学系,1994年毕业后我被招进了天津市公安局。一年灌注的思想教育和法律教育,及一年军事化教学及服从教育,使广大学生头脑中被烙下“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暴力机器,是为党服务的工具”的烙印,禁锢中我们学会了服从和盲从。1994年年底,我从警察训练基地毕业了。我被分配到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防暴队工作了二年。

开始工作时我向往为社会除暴安良,也曾抓获一些杀人、抢劫、贩毒的犯罪人员。但在工作中也出现许多不和协的事情,令我十分痛苦。那是1996年的事情,我接到报警在“富丽华娱乐中心”有人被捅伤,当时我们赶到“富丽华娱乐中心”时,看到伤者身重 4刀浑身是血躺在娱乐中心的大堂地上,周围战着6个身穿黑色西装的保安,当时还没等我说话,这6名保安却先让我把这个被捅伤的受害人带到警局先拘留,我感到莫大的羞辱和困惑。后来我的队长赵绍忠也赶到现场,并命令我带那个受害人到公安医院做包扎,然后拘留。我当时恨不得有个地缝我就钻进去,我哪是什么保护市民安全的警察啊,我这成了什么了!后来我才明白,因为当时我并不了解“富丽华娱乐中心”的背景,原来“富丽华娱乐中心”是我们天津市市委常委兼和平区区委书记刘英的妹妹刘莉开的,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她是坚决不允许开妓院的,而“富丽华娱乐中心”里面竟是明目张胆的开设妓院,就连当时的市委书记高德占都去光顾过(后来就是因为到“富丽华娱乐中心”嫖宿妓女被免去市委书记调回北京),北京一些高干及中央首脑的公子少爷也经常光顾此处。我不忍心将他拘留就让赵绍忠队长喊来另一个警组接手此案,后来这个件受害人真的被拘留了15天,罪名是扰乱公共秩序。

其实这个受害人是到“富丽华娱乐中心”找他的女儿,他的女儿正在上大学,每到周末他女儿都会回家,可是近半年一直没有回来过,后来他女儿的同学告诉他,他女儿每天下课就去“富丽华娱乐中心”在那卖淫接客,让他到“富丽华娱乐中心”去找他的女儿。这件事对我的打击很大,我对自已的前途感到了迷茫。我不知做好人和做个好警察如何统一起来。

3、无奈被卷入对法轮功的政治斗争中

1999年举世瞩目的“4.25"事件爆发了。事件的导火索,发生在天津,而我,一个人民警察,正是这次事件的亲眼见证人。

4月初开始,我们接到上级领导“秘密注意法轮功动向”的通知。

1999 年4月11日,在北京的南大门城市天津,有一份教育学院发行的面向青年的杂志。当时这份杂志刊出了一篇攻击法轮功及其创始人的文章,作者何柞庥是中国科学院下属研究所的成员。他是中国少数反法轮功反气功的激进分子之一。他们把气功中的所有超常现象如以耳识字,人可以在空中飞行,无需药物而恢复健康,感知另外空间的生命等等一概视为反科学、迷信和骗局。他称炼法轮功致人得精神病,并暗喻法轮功会像义和团一样亡国。何祚庥的言论刺伤了广大法轮大法学员的心,于是一些学员前往天津市教育学院及其它相关机构反映实情。

而此时我们全部接到市局命令,全部赶赴现场实行交通管制,封锁消息,包围法轮功学员。4月23日,300多名防暴警察被调动到这个地区,并殴打、逮捕了45名法轮功学员。部份群众直接去了市政府,市政府领导表示,这个问题他们解决不了,要解决得上北京。学员乃于25日转往北京,向更高层的政府当局上访请求解决问题。

当时我也为执行任务而赶到现场时,眼前的场景让我很茫然,我万万没有想到,聚集的法轮功学员并不是手拿凶器准备冲击教育学院,他们全是一些普通的老百姓、下岗职工无钱看病的以及年迈的老人,我当时就想不能伤害他们,然而这种场景并没有持续多久,经过二、三天的对峙,警察开始清场,不管年岁多大、身体多么有病一律挟离带走,强行驱散,对重点的几个人被分别带到各个派出所进行审查、登记。后来我才知道只要登记是法轮功练习者的不管你今后怎样都将记录到你的档案中,这将影响到你的余生和你的所有家庭成员等等一切福利待遇。

我还知道,当天在天津市教育学院周围的大楼上都架好了密录摄像机,把在场的5千多名法轮功学员的形象全都录了下来。

1999 年4月25日后,政府加强了资讯收集工作及镇压前的准备工作。这时公安局的职能部门、政保部门、国安局中的宗教事务部门都动起来了。7月份,上级传达7月 18日取缔法轮功消息,并通知此消息将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后来传因高层意见不一致而没有播。7月20日前单位组织层层级级开会,布署、统一思想。会上传达总书记对法轮功的几句论述,说取缔法轮功不要再等,不要什么依据,否则亡党亡国等之类。7月20日,中央取缔法轮功的新闻终于播出,单位组织全体人员收看。这时我开始注意法轮功。

7月20日夜11点钟,呆在家中的我被BP机急传回派出所开会,传第二天早上有大批法轮功学员要进行上访,上级要求我们连夜在所里待命。凌晨5点钟前,我们就到了执勤地点:市委正门门口。在市委、市政府,我们全局的干警分成两部分,一部分是警装,正面执勤,一部分为便衣,乘机混入集合队伍,起反面宣传作用。同时上级要求,要严守工作纪律和秘密,与法轮功学员划清界限。凌晨5点钟,我们各自进入岗位。8点钟,大批学员来到市委、市政府门前站成双向2排,请愿上访,问为什么取缔法轮功。市委信访办的领导走出来,告诉时任公安局现埸指挥负责人周岚山(市局常委:主抓政治保卫工作)不予对话,对法轮功学员先劝其解散,不走者,强行驱散。这样,周岚山总指挥下令,驱散人群。我没有执行命令,而是进入市委大院和几个被强行带来的上访者交谈,谈论了许多人生、现实、社会、健康方面的问题。这是第一次法轮功给予我的深刻印象。那天出动了几十辆大客车将法轮功学员拉走、驱散,对主要者则予以治安处罚。

“720”过后是全市公开秘密相结合的调查登记过程。上级要求各派出所对法轮功学员登记造册、上报(重点收集425、 720、722的参与者)。并要求练法轮功的学员写下保证书不再练功,不写保证书的一律送进街道政府开办的学习班或者予治安拘留处理。凡是被登记造册法轮功学员本人及其亲属都将在升学、就业、子女参军分配、社会养老等方面被剥夺了重重权利,苦不堪言。有的单位只要是被定性为法轮功的人都会命令其下岗。

“720” 之后,为确保建国50年大庆时北京的安全与稳定天津市进行了对法轮功人员的大搜捕,此次行动主要由天津市市公安局第一处(政治保卫处)策划行动方案。国庆节前期,全国各地大批法轮功学员自行租车去北京上访,北京进行大范围遣返。当时,由于法轮功学员被抓获后均不讲真实姓名和来自何地,令中央610办公室十分恼火,就命令公安部610办公室按人数划分。当时给天津市公安局移交有数百名法轮功学员,由市局一处按区划分,再由各区局划分到派出所接回审查。各派出所抽人到分局就象认领牲口一样,分到哪个派出所,哪个派出所就用麻绳将法轮功学员的脖子套上牵到车里,令其跪在车上。带到我们所里的是三个女学员,大约都在四、五十岁的样子。她们三个人全部由所里的刑警组去审问,在这十几天的审讯中,我每到所里去上班都能听到惨绝人寰的喊叫声,我想去制止可是所长有规定,不是刑警组的人一律不许进入。后来我听刑警组的同事告诉我,他们接到命令要不择手段让法轮功学员张嘴说出姓名和家庭住址。

2000年春节,天津市市委市政府为了强化对法轮功学员进行控制,防止其进京上访。规定由单位、街道、公安局三方成立了洗脑小组,由政府办“学习班”,把法轮功学员强制集中在一处洗脑,并且要收取一定的学习费,当时影响极坏。我和部分政府人员对此表达了不满。我们认为取缔法轮功是浪费人力、物力、财力。他们就是想健身,行善,为什么不由他们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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