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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货车车主夫妇不堪罚款在超限站服毒致1死1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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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6 02: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民网讯:11月24日20时,维权货车司机王金伍在微博爆料称,9月27日,一货车因超限运输被扣民权县超限站下达3万元罚单,期间多次交涉罚款不能减免车不放行。11月24日14时,货车车主张高兴夫妇)同在超限站喝农药,现男方张高兴已死亡,其妻仍在抢救中。

据死者家属消息,民权县政府已成立调查组,河南省交通运输厅24日夜已派员赶赴民权参与调查,女车主仍没有脱离危险仍在抢救中。

中国交通新闻网记者向河南交通运输部门求证,省厅确已派相关人员赶赴民权县,相关情况正在进一步了解中。

对此事件,有网友评论:”为何要罚3万这么多?”也有网友认为:“国人为何不能遵纪守法?如果超限车辆伤害你的家人,你会不会这么说?运沙车翻到在校车上,是不是因为运沙车司机也要吃饭就可以取别人孩子的性命?”

http://news.163.com/14/1125/11/ABT5O4830001124J.html

20141125.jpg

网民评论:

官逼民死

该用户发言已被管理员屏蔽

市场经济导致恶性竞争,破产自杀很平常,日本人就喜欢自杀。

该用户发言已被管理员屏蔽

连实现中国梦的那天都没心思看到了?

这太过分,对超限者,砍断他的腿就行了,无需取他性命。

本人就是因为共党罚单太多,一不小心就给你寄一个罚单。因此将小车送给内弟了,从此我不再在共党的路上开车了。我现在好高兴,从此共党将收不到本人的一分钱了。

超限超载对公路的破坏以及对行车安全的危害太大了,罚是对的。因为你知道超载超限还要这么做,不处罚绝对不行。

苛政猛于虎!

依法行事,如果此处理合法,这两个就是自己点天灯,也是活该,反之,则不对,不至于一闹就胆且心虚,这就说明心里有鬼。

3万的依据?

操他妈的,为什么超载??不就是苛捐杂税多嘛,不超载得赔死。哀悼~~~可怜的人

3万元罚单 那是罚单?  感觉是遇到棒客了

据说货运不超载,成本都难于维持,原因之一在于运输力大大超过需求,于是相继压价竞争,再超载,以免亏本。各式公路上大量收费站养活了几十万收费人员,是中国一大特色(据说世界收费站70%在中国)。其实是互相作孽,高速上但凡重大事故车祸都少不了超载大货的影子,而超载大货对道路的损害远不是一般小车能比的。其实真正的罪魁还是中国的道路收费政策!

又是河南!上海官方2013年10月份明文报道,上海常住人口己突破了2500万!上海社会科学院专家预测-------上海2030年常住人口必将突破3000万!到2040年上海人口将接近5000万!上海是常住人口数量超越北京,广州,深圳,天津,周口,南阳,郑州,洛阳,濮阳的全中国最大一线城市!

上海的常住人口数量历年来一直是全中国第一!河南省和江苏省是全中国污染最严重的省份!不少河南人都扎根上海了,有在上海举家买房子的,也有不少河南人全家老小移民到上海崇明岛承包土地种葡萄养生蛋鸭的!任何人不信的话,尽可以自已去调查和打听个明明白白!

崇明岛地处长江口,是中国第三大岛,被誉为“长江门户、东海瀛洲”,崇明岛是中国最大的河口冲积岛,中国最大的沙岛。崇明岛成陆已有1300多年历史,现有面积为1200.68平方公里,海拔3.5米~4.5米。全岛地势平坦,土地肥沃,林木茂盛,物产富饶,是有名的鱼米之乡。

http://baike.baidu.com/view/31376.htm?fr=aladdin

死也应该找几个垫背的,自己死太不值了,民不畏死,何必以死惧之。

该用户发言已被管理员屏蔽

关键是罚有所依否

有一天你也会死的很惨的,同样有很多人幸灾乐祸。

我说2 点:
1、行政罚款表面上进了财政笼子,实际上政府都会案一个较高的比例甚至全部返还给相关单位。不信大家可以去调查调查,全国基本一个鸟样。2、市场竞争要有一个公平的环境。货车基本都超载,又是全国一个鸟样。你不超,你就喝西北风去吧。你还真以为那些个管理部门治超罚款真是为了治超啊,要知道有这样一个词:放水养鱼。水美鱼肥人家才能吃得饱,吃的长久。

这个说不好觉得应该都有错吧

又得开除临时工了

啥啥猛于虎也

希特勒的演讲:“别人欺辱我们,践踏我们!我们只会叫着,我们表示强烈的愤慨和抗议,这样的人。是没有骨头的!这样的人,是下贱的!我们应该用大炮地震耳欲聋声让敌人颤抖!我们应该碾压他们的尊严、生命!让他们知道我们不是一群只知道抗议的懦夫!”  

不超载就没有钱可赚,费多油贵,怎受得了,这真是逼人死

俺想干革命

在普遍超载的国情下,重罚其中一个就是不公!

用自己的死来恐吓别人惩罚别人,是一种怎样的愚蠢?

在普遍超载的国情下,重罚其中一个就是不公! 如果市场监管严,没有人超载,而拉车又亏钱,就没有人拉车了,那需求拉车的人自然会提高报酬价格,让拉车的人得到满意的报酬。行业就会趋于正常,而现在的情况是,拉车的人不用给正常的报酬,因为大家都超载,跑货呢成了撞大运的事情,没抓到就赚了,抓到了就哭吧。才导致这么多悲剧。

真是气死人!

如果有“梁山”.....官府不要过分作恶,会有报应的。

官府不要过分作恶,会有报应的。中国有的是山,哪座你敢去?你就敢在虚拟的网络里发泄!  
不管是什么原因,如果让人以死相拼,社会就危险了。

有什么危险的?农药厂加班都愿意!如果这两个人抱着炸药到你家轰隆一下呢?  

3万的依据?查查3万元的依据。  

死也应该找几个垫背的,自己死太不值了,民不畏死,何必以死惧之。我对你“民不畏死,何必以死惧之。”这句话感觉很可笑。你对社会这么不满,你怎么还没有揭竿而起?你是不怕别人死,你坐享其成吧。  

据说货运不超载,成本都难于维持,原因之一在于运输力大大超过需求,于是相继压价竞争,再超载,以免亏本。各式公路上大量收费站养活了几十万收费人员,是中国一大特色(据说世界收费站70%在中国)。

超载还怪过路费,过路费便宜了就没有超载了吗?别逗了,不超载难道赚不到钱?赚的钱少点罢了,过路费便宜了他们也会超载,有钱谁会不赚?要改变超载现象的方式绝对不是减少过路费,而是加强监管罚款落实!评论里有歪理说不超载这行业就没法做的,没法做了会有市场调控,有运输需求自然运输市场不会灭亡同意楼上!

超限超载对公路的破坏以及对行车安全的危害太大了,罚是对的。因为你知道超载超限还要这么做,不处罚绝对不行。关键,是他们选择执法,不是维护法律尊严,只为罚款创收。
就象扫黄,他们不是要杜绝黄,是为罚款创收。  

几年前,河北和山西曾经联合执法,说是要彻底根治超载问题。

为什么呢?因为山西到河北有大量的运煤重卡,没有不超载的。10吨车装30吨都很平常,路都压坏了。按说治理超载是好事儿。

可是,治理初见成效,河北的火电企业不干了,为什么?没有煤啊,炉子都要灭了。那位说了,不超载就没人给运煤了吗?您说对了!不超载100%以上,司机绝逼赔钱。赔钱的买卖有人干吗?为什么赔钱?油价、过路费、罚款太特么高啊!这不,这几年也不提整治的事儿了。恶性循环,互为因果!孽!造孽!罪魁是谁?!  

此证明弱智。罚款太多不跑好了。让有本事的去干。房地产你为何不去干呢,好大的利润。知道自己没有本事。同样,你也没有本事跑运输。

他们制定的限重额,就是抢劫。

一边是徐才厚薄熙来及其同伙大贪特贪,一边是水深火热民不聊生。

中国水火两重天,薄是独一无二,最清正廉洁官。

超载无理,自杀无智,我觉得是死了就死了,自己找的,被罚的多了就他们俩想不开。为了自己一己之私造成安全隐患,被罚是正常的,没判他危害公共安全罪都是执法的漏洞了!唯一有点争议的是罚款尺度。我觉得违法重罚是世界的通行准则,透明度而已,或许涉及中饱私囊,但是不是这个事情的主要矛盾,主要矛盾是安全隐患。前面有个朋友说了,如果砸了校车怎么办?很有道理。
放屁!水深火热的人,不被逼的那个地步,是不会超载更不会自杀的!  

予象繁殖狂多死点不要紧,有的是。你这么没人性,估计你活不到自然老死,你短寿暴毙而亡的概率在95%以上。

第二轮狂吠后需增加10个百分点,并上彩拓红以告网民。

不管是什么原因,如果让人以死相拼,社会就危险了。

有什么危险的?农药厂加班都愿意!

如果这两个人抱着炸药到你家轰隆一下呢?就因为这个我就害怕?就妥协,试问我想强奸你LP,你怕不怕不满足我的要求被我炸死呢!  .

连死都不怕的人,为什么还要自杀死这么窝囊

通过自残来博取同情?死不足惜

根据我多年的观察,所谓的治超就是敲诈勒索,几十年了,为什么治不了超限?高速入口为什么不把超限的车拦住?因为那是他们的财路。。。。。。。

如果不违法就没有利润,这只能说整个经济活动不平衡了。不知道像这样跑一趟的利润是多少,把利润罚完就行了,让他们白跑一趟好了。别罚的要人家拼命。

如果不违法就没有利润,这只能说整个经济活动不平衡了。不知道像这样跑一趟的利润是多少,把利润罚完就行了,让他们白跑一趟好了。别罚的要人家拼命。不超限不但没有利润,还要亏损,请问怎么罚?据我所知,路管和司机之间都有潜规则,结果是每趟让司机能有点微薄利润。这次是怎么了?路管喝高了?

如果市场监管严,没有人超载,而拉车又亏钱,就没有人拉车了,那需求拉车的人自然会提高报酬价格,让拉车的人得到满意的报酬。行业就会趋于正常,而现在的情况是,拉车的人不用给正常的报酬,因为大家都超载,跑货呢成了撞大运的事情,没抓到就赚了,抓到了就哭吧。才导致这么多悲剧。你怎么不说这是鸡国特色啊?为什么别的国家没这事啊?希望你不是5毛哈?

难道违法不能管、不能罚吗?只要有法律依据罚就罚了!至于他自己的行为结果总比在路上造成更多的伤亡要好。

喊着要法治是你们,装逼秀爱心也是你们,哪天超限车出事故,跳出来骂政府监管不力的还是你们。

不超载就没有钱可赚,费多油贵,怎受得了,这真是逼死人

某日,黑心作坊被查处,罚5万,老板夫妇服毒自杀。舆论会倾向哪个方面?超载上路如果翻车又压到黑校车,造成多名小孩伤亡,那舆论又该如何倾向?我在纠结,究竟大家想人治还是法治?罚又说轻了,对违法事件没有约束力;罚重了,被告自杀,你们又说这法律逼死人。这不是你们常说的,要罚就罚到破产吗?  .

据说货运不超载,成本都难于维持,原因之一在于运输力大大超过需求,于是相继压价竞争,再超载,以免亏本。各式公路上大量收费站养活了几十万收费人员,是中国一大特色(据说世界收费站70%在中国)。

超载还怪过路费,过路费便宜了就没有超载了吗?别逗了,不超载难道赚不到钱?赚的钱少点罢了,过路费便宜了他们也会超载,有钱谁会不赚?要改变超载现象的方式绝对不是减少过路费,而是加强监管罚款落实!评论里有歪理说不超载这行业就没法做的,没法做了会有市场调控,有运输需求自然运输市场不会灭亡  

如果超载确实违法,那么应该是罚款或者监禁两选一,而且是当事人自己选。不然,当事人没钱交罚款的话,怎么办?法律形同虚设了吗?

我跟队暗访过许多超限站,几乎都是罚款放行,路管只拦车进站,根本不查,由司机主动去站里交款。还有买年票的,只要买了,辖区可以随便走。这就是政府懒政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6 02:42:0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三千万货车司机的尴尬生存现状

2013年03月28日 08:21 来源:网络

目前,全中国有三千万货运汽车司机,他们不仅仅承载着中国物流总量75%的运输,还从事着高危险职业。他们长年漂泊在外、抛家离舍、风餐露宿、无冬无夏、没明没夜、无依无靠地行驶在人地两生的各条公路上。与坐地谋生的职业相比,有人形容他们是现代“脚夫”。如此的谋生环境,自然成为被恶匪碰瓷敲诈、殴打谩骂,盗抢货物的主要对象。一旦遭遇劫难往往倾家荡产甚至性命难保。

货车司机真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吗?真要成为没有人格、没尊严社会底层群体吗?严峻的事实令人震惊。由于劳动条件所限,他们大多数人难得上网、难得看报纸看电视,周而复始地过着开车、吃饭、睡觉三点一线生活。有老不能孝,有房没时间住,有孩不能教,有老婆不能陪。

除此以外,还有那些来自冠冕堂皇的侵害:开着合法的车,拿着合法的证,在家在籍都合法,出门在外成“违法”。货运汽车司机的守法空间被各地路卡路霸们压缩得越来越窄,迫使他们过着象“做贼”一般的营生.........

最让货车司机难承受的是:

路卡路霸们以罚代管的行径十九年没有收敛。1994年,国务院就下发治理公路“三乱”的通知,此后至今,虽然治理“三乱”的各种通知、决定、规章层出不断。但是至今,涉路部门紧抓罚款资源不肯撒手,无一退出。对大货车运输罚款收费的仍然有运管、路政、收费站、交警、派出所、治安检查站、城管、林业、盐业、烟草、财政、工商、煤检、卫生、动物检疫、国土资源等,另外还有企业罚款!大货车运输和大货车司机已经成了最具增长潜力的罚款资源:成为我国独特“罚款经济”的主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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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如此局面的原因:

没有话语权——三千万货车司机之中没有全国人大代表,没有政协委员,反映问题的渠道闭塞!

法律范围被规章冲破——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车辆办理了行驶证,就能上路,交通却又规定:必须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办理道路运输证,否则上路就要承受10万元罚款!  

双证束身——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司机取得了准驾资格的驾驶证,就可以驾驶货车。而交通部门另立规定,还要按《道路运输条例》持驾驶证复印件去他们那办理“从业资格证”,为此要额外收费数百元。而且还效仿驾驶证的管理方法,定期审验--收费!  

同样内容的车辆检验,两个部门重复进行、重复收费——货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每年一次的安全检验,收费数百元;交通部门仍然是用同样的设备进行“综合性能检测”,他们强制做的季度检验和年度检测收费至数千元!  

同样的行为五个部门都伸手罚款——例如“超载”行为,交警叫“超载”,按行驶证的核定,最高罚款2000元;路政叫“超限”,按照车轴的核定,最高罚款30000元;城管叫“超重行驶公路”,最高罚款20000元;运管叫“超越许可”按照营运证最高罚款100000元;收费站叫“超限行驶公路”按照车型收费最高达到费额的16倍!  

同种行为的罚款相差150倍——货车装载超高、超宽、超长,交警制作简易程序最高罚款200元;路政则按照超限罚款最高30000元!

对车辆“擅改”的罚款,如今以成运管部门创收的主业——《道路交通安全法》授权公安车管所为管车的主体,《机动车登记规定》明确了变更、备案车辆范围。而运管部门的《道路运输条例》也列出管理车辆的罚款。虽然国家《行政处罚法》规定“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政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而运管部门的《条例》竟然做出超过《道路交通安全法》许可的10倍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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