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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3 02:5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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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报仇的手段之一:花1200元钱找一妓女,让她先网上或现实中勾搭仇家,让仇家以为是一夜情,开好宾馆,正在入港,警察一轰而入,嫖妓铁板钉钉。
还有,有些女人试探老公或男朋友是否花心,花钱找妓女或闺蜜或私人侦探勾引男方,有人恶意报案,警方一拥而入,嫖妓!
女方勾引男方,完事后张口要大价,否则报强奸,男方怕事,只好给钱。这算嫖妓吗?岂不是女方说了算?女方一口咬定事先谈好了价钱,男方如何自辨?
没抓到陈老板,警方如何认定区伯清楚陈老板给过钱?旁人可以证明陈老板给了钱,并不能证明区伯明知,区伯又喝了不少酒,能确知陈老板给钱?
酒吧里找一夜情的女人也不少,朋友请喝酒,自已喝得晕晕乎乎,有女人上门,怎么分清是朋友请嫖,还是一夜情女人上门,总不好问吧?破坏情调
所以警方要证明区伯明知陈老板给钱,才算区伯嫖妓有了八字一撇,因为也可能是性贿赂,陈老板拍区伯马庇,为了些他自已才清楚的原因。不抓住陈老板,长沙警方钉死区伯嫖妓没形成证据链
妓女本人即使告诉区伯:陈老板已给过钱,也是一面之词
小王,应该是广州有关部门的人,主谋。陈是长沙出来配合的人。这事儿闹大了,长沙警方肯定气不顺啊,广州区伯在广州监督公车,管长沙政府鸟事儿啊?这不自己把自己弄出来烤。
有个报道是公司没有陈这个经理,那么还有一个可能就是,陈是政府职员,借助这个公司的头衔来来陷害他人。
陈明显是五毛头子,看论坛里的五毛那么多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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