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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蜀军 著名记者高瑜今获刑七年 狱中借诗明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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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4-17 14: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新加坡联合早报网讯 中国著名记者高瑜被控“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案今天早上9点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高瑜的律师表示将会上诉。
    今天早上9时,法庭外聚集了不少国家的外交官和媒体想旁听宣判,但法院表示14个旁听席已满,无法接待。美国驻华使馆一等秘书Don Biers来到法院,同样不得而入。他在接受媒体集体采访时表示,美国政府关注高瑜案。
    今年71岁的高瑜是在去年4月24日与外界失去联系,官方随后证实她被刑事拘留,罪名是“涉嫌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其所泄露的“机密”,据传就是2013年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的一份《<关于当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通报>的通知》,内容包括普世价值不要讲、新闻自由不要讲、公民社会不要讲、公民权利不要讲、中国共产党的历史错误不要讲、权贵资产阶级不要讲和司法独立不要讲,即轰动一时的“七不讲”。此“七不讲”后来刊登在2013年8月的香港《明镜月刊》上。
    高瑜最早为新华社记者(一说中新社),89年因“六四民主运动”被捕,判刑两年,出狱后继续撰文为民主呐喊。日前,赵紫阳前秘书鲍彤在网上转述高瑜狱中明志一诗,该诗套戊戌志士翁同龢大学士一诗而成,内中只换了一个字:“七十年中事,凄凉到盖棺!不将两行泪,轻向汝曹弹。”鲍彤评说高瑜以身殉道,看得开。该诗在网上公开后,高瑜即于今日被宣判。
    高瑜今日上午被判后,官方媒体未有报道,查凯迪等国内知名论坛,也未见有网友评论。

著名记者高瑜。

著名记者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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