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肖先生:最近听说深圳要对改装车排放不合格重罚,到底是怎么回事,能详细说说吗?
郝警督:据《深圳经济特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规定:制造、改装、组装机动车及车用发动机产品经排气污染检测不合格的,由市环境保护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将罚款额度由原来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修改为“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对从事机动
车排气污染防治维修业务的企业弄虚作假的,罚款额度由原来的“三千元”修改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
“机动车排汽污染”即“由排气管、曲轴箱和燃油系统向大气排放和蒸发各种污染物所造成的污染”。同时还明确了举报对象是“向市环境保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来源:[车友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