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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帖﹞就想掉眼泪 没人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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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2 22: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去年十月,大二上学期,我在学校宿舍顶楼割腕自杀。那天天气阴阴的,天空泛着白色…。


我从六岁开始就有过自杀的念头,高一时真正感受到忧郁症发作,我不苟言笑的作风让别人都把我当怪胎。大一上学期发作得很严重,我第一次用网路查出自己这种症状叫“忧郁症”,还把资料印出来给爸妈看,他们不相信。大二上学期再度发作,我无法控制的掉泪,发抖,身体痛苦的蜷曲,内心如同火烧。我打电话向母亲求援,然而远水救不了近火,谘商中心老师又不了解这病的严重性,结果我就在无法被众人理解的情况下,割腕自杀。


我并不是真的想死,也不是想引人注意,我只是想终结这种难以承受的痛,而且是不曾经历过的人无法理解的痛。我的重郁症排山倒海而来,没有特别的理由,不是感情问题,不是课业压力,纯粹是因带有这种基因罢了。忧郁症发作是不需要理由的。


送回台南后,我换了五家医院六个医师,始终找不到合适的医院,病房不是满了,就是没有跟精神病患隔开。后来终于找到高雄某间设有忧郁症专属病房的医院住院一个月,又撑了半年情况才逐渐好转,直到今天仍在吃药中。期间尝试上吊了数十次,发作时的情况看在我爸妈眼里,都是一种艰苦的折腾。母亲日夜以泪洗面,父亲则是偶尔在一旁黯然落泪。


曾有三个心理师及不同的护士来找我对话,每个人我都讲不一样的发作缘由,问题是我根本没有发作的缘由,而且我不认为他们了解我的难受。每当我不肯承认自己已经抛弃掉自杀的念头时,他们都无法谅解,事实上,若非一步一步慢慢痊愈,想马上改变自己的心态是不可能的。况且在我发病的当下,跟我已经转好的模样、想法及性格,差异很大,所以我相信这都是病情控制了我的脑袋,是一种生理而非心理上的问题。


今年五月,我在雅虎奇摩成立了一个忧郁症关怀家族,期望以自身的经验帮助更多遭遇同样痛苦的人。我有以下几项诉求。


首先,将精神科更名为身心医学科。有许多精神科医师呼吁要给精神科和忧郁症去污名化(或去标签化),站在病人的立场来说,过去“精神科”的字义原本就有比较负面的见解,全面改名为身心医学科,在字面上会较好听,且会大幅提高病人就医意愿。毕竟我们都承认,的确,我们是身心有问题。我们也愿意因此而就诊。


其次,广泛设立重郁症患者专属病房。忧郁症患者的治疗跟精神障碍者的治疗及辅导,基本上还是有差异的。重郁症患者自杀并不是出于非理性,而是承受不了过大的压力及痛苦,因而走上绝路。只要有妥善的照顾,适时的辅助,大约半年就可以慢慢痊愈。如果想积极推动自杀防治的话,就必须要在全台医院广泛设立病房看守才行。二十四小时坚守才能确保病患的安全,有效做到自杀防治。


第三,成立社区忧郁症家属辅导团体。我不鼓励成立“忧郁症病友辅导团体”,因为忧郁症患者本身并不想出门,这是在病发时特有的现象。我们有个复元期,约二至四个月,期间是不适合出外面对群众。


反倒是一般家属对忧郁症的认知不足的话,容易使病友的痛苦雪上加霜。为使病友家属对忧郁症有正确的认知,并了解如何照护患者,需由社工师辅导家属,如何陪家中患者聊天,发泄情绪,有哪些话可以鼓励他们,有哪些话尽量不要讲,准备什么样的食物比较好,如何带着他们出外运动…等等。


第四,让心理师站在精神科的第一线。目前卫生署是请各科医师都对忧郁症有基本的常识,若是有人症状看不出什么病因,就可转介到精神科持续观察。问题是,这样精神科医师岂不是累死了?如果让心理治疗师站在第一线,先了解看诊的人问题出在哪里,然后决定要怎样处理比较妥当。


大部分的病友不愿意透露这一段痛苦的日子,能赶快忘掉就忘掉。我以前也是这样的,但是在我去年割腕自杀获救之后,我认为这样的痛苦不应被忽视;如果社会大众没办法体谅我们的苦难,就不要指责我们选择用自杀的方式逃避问题。


这个问题的解决方式,不单是交给卫生署,或者各大医院精神科去处理,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在我们的周遭或许就有人在承受这样的痛苦,只是很多人都不愿意面对亲属朋友产生这样的病。忧郁症这三个字,我自己都觉得可怕,我爸妈也非常希望我不要再发作,但是发作了,我们又能如何呢?就只有靠耐心撑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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