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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官员公布财产,人民有选票了
:5月22日,越南第十三届国会代表选举和2011年至2016年任期地方各级人民议会代表选举在越南各地同步进行,这是越南首次将国会代表选举和地方人民议会代表选举放在同一天进行。827名候选人最终谁能进入500名国会代表行列,将由6000万选民手中选票来决定。
2006年越共“十大”上的这一创举被称为国际共运史上的破天荒。但其实,这一创举并非一夜之间完成,越共主导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进行了30年(始于1986年),至今取得丰硕成果:
首先,基本实现了党内民主。越共规定对重大政策主张、重要干部任免、大型工程项目等都要在中央委员会集体民主讨论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在中央全会上实行质询制度,开创了党内民主的新形式;提前公布党代会政治报告草案,广泛吸收党内外智慧;实行中央委员和重要领导职务的差额选举和信息公开化;允许党内有“内部派系竞争”,党内可以发出不同声音,也可容纳不同人物进而实现利益的平衡。
其次,初步具有政治民主。国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允许非党参选;允许自报候选人参选;允许竞选,候选人可以通过与选民会谈、接触或向选民报告自己如被选为国会代表后将怎样履行职责等方式进行竞选;国会代表选举实行社会监督;规定候选人、社会团体代表或被委任者有权见证、监督检票和对检票提出申诉;报刊记者,电影、电视、广播电台记者,摄影记者见证监督检票。
第三,基本实现了依法治国。司法基本独立,避免“党大于法”。越共规定,国会专职代表比例不得低于25%,排除兼职代表“既踢球,又吹哨”的弊端;越共积极推动司法改革,最高法院可审理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件,越共中央完全不干预审判工作;越南加强反腐,国会代表、政府高官须申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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