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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案震动朝野 张德江被高干质问哑口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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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0-9 11:48: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日前中资港媒炮轰张德江,揭露其依仗江泽民的庇护,主政广东时实行恶政,使得以经济繁荣见称的广东彻底沦落“首恶之区”。早在张德江任职广东书记时,其恶行就蛮声海内外,外媒多次揭露其在广东的所作所为。其中南方都市报负责人在2004年被重判入狱,被普遍怀疑是由于该报关于孙志刚案和SARS事件报道而引起当时张德江领导的地方政府的报复。据报,南都因真实报道萨斯,张德江曾扬言要用“泄密罪”起诉其负责人;孙志刚案导致广东诸多官员受罚,最终导致广东省委对南都展开疯狂报复;但此案引起朝野不满,广东退休高层曾当面质问张德江的人,张无言以对。
10月4日,中资港媒《成报》再次在头版刊登署名汉江泄的评论文章“张德江主政广东倚重恶黑势力”。文章指,张德江当年主政广东,起用大量涉黑人士及恶霸,暴力待民,使得以经济繁荣见称的广东彻底沦落“首恶之区”,爆发连串惊天丑闻。文章用广东话形容张德江为“揽屎棍”,指他隐含“搅局基因”,从胡、温时代至今的习近平政权,都爱“搅局”。
张德江2002-2007年任广东省委书记。其主政期间恶政连连,臭名远扬。外媒多次揭露其在广东的所作所为,其中整肃南方都市报案曾一度震动朝野,被广为关注。
2004年,《南方都市报》编辑程益中、总经理兼副主编喻华峰、南方日报报业集团社委李民英被当局以贪污、行贿、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罪名逮捕及判刑,由于普遍怀疑是由于南方都市报关于孙志刚案和SARS事件报道而引起当时张德江领导的地方政府的报复、以及司法裁定中的巨大争议而广为关注。
2004年3月19日,东山区人民法院对南都案做出一审判决,喻华峰以贪污行贿罪被判刑12年,李民英以受贿罪判刑11年。
6月15日,6月1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喻华峰和李民英进行二审判决,认为二人“罪名成立,唯量刑过重”,分别将一审的12年、11年徒刑改为8年和6年。
南都真实报道萨斯,张德江扬言要判其“泄密罪”
2013年初,香港《新维月刊》发表“揭秘中共审查制度的病毒”的文章称,在萨斯病广东肆虐的时候,任广东省委书记的张德江曾提出要以“泄密罪”起诉《南方都市报》负责人,原因就在于该报报导了萨斯真相。
报导说,2003年初萨斯盛行期间,张德江主政的广东省极力掩盖疫情。广东省委宣传部的禁令有时一天多达30多条,甚至对头版等重要版面具体上什么稿件、稿件的排版位置及标题字号、图片的规格大小等等,都做出明确规定。但南方都市报还是不断突破封锁、发出声音。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两次在省委常委会上质问下属:为什么不用泄密罪起诉《南方都市报》负责人?
退休高干当面质问,张德江哑口无言
2004年5月,亚洲周刊报道,《南方都市报》领导班子被广东省委高层以“私分公款”罪名整肃一案,引起北京高层高度重视。一些已退休的前任广东省领导也纷纷关注了解事件始末,其中最瞩目的是广东省委原第一书记任仲夷致函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要求从宽处理南都案。
7月,中国律师网报道,6月17日上午,南都案二审判决刚过两天,中共广东省委在广州珠岛宾馆召开省直正厅级以上离退休老干部会议,原省委书记吴南生在贵宾厅当面向省委书记张德江等质询:连判决书也写着分的是奖金,既然是分奖金,又为什么一定要定性贪污呢?奖金问题在中国来说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我们在座的各位都领奖金,你们知道你领的奖金构成吗?我就知道我的奖金里有一项叫“计划生育奖”,我一共生了4个孩子,从来没有计划生育过,现在已80多岁老头了,要生育也没能力了,为什么还要长期给我发这份奖金呢?我想你们也同我一样领了这份奖金。《南方都市报》的编委们分了集团给他们的奖金被判决为贪污,那我们拿了不该拿的“计划生育奖”是否也是贪污呢?如果是,那岂不是省政府拉我们下水,集体贪污?
这时,张德江、黄华华等在一旁规劝:吴老您不要激动,您血压高,要注意身体。
吴南生说,叫我怎能不激动呢!广东出现这样的事我心里不安。《南方都市报》在分发奖金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就被当作犯罪来判刑,照此办理,不知全国有多少国有企业的负责人都不能幸免,这对改革开放有利吗?广东带头改革开放,难道是开这样的先例,带这样的头吗?
当事人哑口无言。
此前,在张德江书记进来之前,吴南生老人曾质问广东省长黄华华:这次对《南方都市报》的处理,省委是什么态度呢?黄华华脱口而出:《南方都市报》经常乱来、胡来……。不等黄华华说完,吴南生就反问:你说《南方都市报》乱来、胡来,是指它的版面内容呢,还是办报思想呢?还是指他们几个领导呢?能否具体指出哪些胡来给我听听。这次对他们几个领导的判决跟它的所谓乱来胡来是什么关系呢?
黄华华默不作声。
报道称,通过这次会议,问题的实质再次得到了证实:正是因为《南方都市报》多次独立自主的新闻报道,让某些地方官员们出了丑,“南都人”才遭此飞来横祸。
广东副书记:省委主要领导交待,要办成铁案!
2004年4月,华夏电子报报道,南方都市报揭开孙志刚案,是导致其被秋后算帐的诱因。
报道说,2003年4月25日,南方都市报以《被收容者孙志刚之死》为题,报道了孙志刚在广州被收容致死一案。,被5月13日,中央领导指示,坚决查清孙志刚案。
期间,新快报、南方都市报报道:广州市的收容办法是超出国务院和广东规定的范围的,广州市分管政法工作的副书记张桂芳曾在一次会议上强调,凡是没有暂住证的统统都收起来。
随后,张桂芳找到南方集团某领导,痛哭流涕地说:你们就放过我一马吧!
6月5日,孙志刚案开庭,23名责任人受处分。6月10日,孙志刚案18名罪犯被判刑。6月20日,收容制度废除。孙志刚事件处理完毕。张桂芳没有受到任何责任追究,过关了。
有天晚上,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听到几名喝得满脸通红的警察说:“你们南方都市报牛啊!报了一个孙志刚,害得我们的弟兄坐牢的坐牢,处分的处分。告诉你们,我们张书记说了,这事没完,你们等着瞧吧!”
6月27日星期五上午,广州市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总结孙志刚案教训,张桂芳在会上痛骂南方都市报,说:如果南方都市报不报道,不就没这回事了吗?与会人士中有与南方都市报关系比较好的,说,告诉你们的人,要小心点,有人放了话:孙志刚案审了政法1个人,我要审南都100人;孙志刚案判了政法3年,我要判南都300年!当日,广州市成立由公安、检察、法院、税务等部门组成的专案组,张桂芳自任组长,开始侦查南方都市报。7月初,专案组通过银行查存款发现,南方都市报总经理个人存款300多万元,断定喻华峰必定有受贿行为。于是开始找南方都市报300多家广告客户调查,诱问是否给南方都市报总经理喻华峰行贿。
7月5日,专案组来到南方报业集团,从上午11点一直谈话到晚上12点,要喻交待收了哪些人的钱。喻说:都是合法所得。凌晨,专案组要求南方报业集团对喻实行双规。南方都市报的人说,没有证据怎么双规?12月18日,喻华峰被广州市检察院再次以涉嫌受贿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22日被取保候审。从这一天开始,南方都市报先后有几十名员工到市检察院接受询问,交待是否给喻华峰送过钱。在所有人都否认给喻华峰送过钱以后,专案组向张桂芳汇报,受贿的罪名有问题,需要另立名目。张副书记指示:把他们的所有账本都抄来!
1月5日下午,市检察院、公安局、税务局30多人到南方都市报抄走所有帐目。随后几天内,前后两任财务主管邓海燕、王培兴分别被刑事拘留和取保候审。1月9日,专案组更改“受贿”的罪名,以涉嫌贪污、行贿的罪名拘留喻华峰,并于14日下达逮捕令。
1月14日,专案组感到邓海燕没什么大问题,准备过年前放邓回家过年。
19日,张桂芳到市检察院慰问,重点询问南方都市报的案情。专案组汇报说,邓这个人可以放了。张脸一沉:放什么放?抓进来就不要放,要查个底朝天!
张说:大家不要怕,不要有压力,这个案子,是省委主要领导交待要办的大案要案,要从严从快,要办成铁案!
阿波罗网于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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