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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莫明其妙的十六天

已有 1122 次阅读2013-5-5 19:06

作者:姚诚

     2013年4月16日,早晨大约8点40左右,我还躺在琥珀山庄家中的床上,接到柴宝文的电话,他问我是不是警察清场了?我说不知道。便起床,没等洗漱就赶往绝食现场,到了家春秋酒店门口,发现了很多皖AL5的国保车,其中还有两辆中巴,我从翠竹园小区进去,刚过通往琥珀小学的铁门,便冲过来三个便衣,一边冲向我,一边喊:“二号、二号”。两个身强力壮的便衣一人扭住一只胳膊,发疯似的把我推到停在路边的车里,一真将我带到大通路派出所。

     三个警察轮番审迅,其中一人应该是市局派来的,一个是大通路派出所的,另一个是市局国保支队的(便衣),指控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问的问题主要有三项,一是我参加此次活动的经过和目的,二是我的海外背景,三是经费情况。

     我首先声明不存在聚众的指控,因为参加的人员包括律师和网民我几乎都不认识,如何聚众?我本人也没参加绝食,也没上街举牌和游行,参加的过程中也只是去现场看看,所谓的居民举报扰乱秩序肯定不是对着我来的;我参加此项活动的目的很明确,张林是住在我家出事的,维护儿童权益原本就是我的工作,我从事中国妇权儿童维权救助工作6年多的时间,帮助了数不清的被拐、遗弃、流浪、残疾儿童,中央电视台、各省市电视报刊多次报道,也没见说过我违法,怎么帮助小安妮上学就违法了?如果说违法,那也应该先追究公安的责任,凭什么把一个孩子从教室带到派出所?凭什么没有任何手续就到我的私人住宅进行搜查?我的海外背景很透明,我是中国妇权义工,六年多来我一直以此身份公开做事。资金方面我没参与,活动期间我都是住在自己的家中。

     审讯过程中午餐、晚餐我都拒绝进食,应该说我是15号吃的晚餐,到17号凌晨才吃了买来的一块面包和饼干(超过30小时没吃东西,实在饿的受不了了),早上9点,一行人将我带到琥珀山庄派出所,离关押24小时还差几分钟,国保给我出示了以涉嫌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刑事拘留通知书,不一会,周维林、孙林、柴宝文也都带到,在办完了他们三人的治安拘留手续后,国保告诉我,经局领导批准,我的刑事拘留改为治安拘留15天(其实所谓的刑事拘留是在吓唬我)。

     我们一行被关押后,拘留所告之电话坏了,伙房的厨师不干了,这样亲情电话就打不了了,隔断了我们与外界的一切联系。每天原本可以花钱加菜也被取消了,半个月全是清水煮萝卜包菜,一滴油都看不见。原本花钱可以住的拘留标准间明确不给我们住,只能住十几个人的一间拘室,睡觉都翻不了身,还不时的给我们换号房,到了新的号房又要重新与那些地痞流氓相处,而且新来的又只能睡在粪坑边。

     27号早晨,三位难友释放了,还有五天的我心里既高兴又难受,高兴的是他们回到亲人身边了,特别是周维林,只有一只胳膊,我最担心的是在号房里受人欺负,还有孙林在进来时又被国保打的遍体鳞伤。难过的是自己还有五天的关押期。好不容易又独自一人熬过了五天,原本应该早晨释放的时间被无缘无故的推迟了近四个小时。

出来后才知道,拘留所外有很多朋友在接我,而我则是被国保在院内押上了车带走的,让大家在外面等了七八个小时。

     在这里,我非常感谢一直在为我呼吁的律师和网友朋友们,我姚诚何德何能,让大家为我担心、为我分忧,也感谢那些不留名给我帐上汇款的朋友们,这五千块钱我会一分不留的用在帮助儿童维权救助上。

     再次的谢谢大家。

     2013年5月3日于安徽合肥

姚诚.jpg
(2013-05-05 19:05:53, Size: 229 KB, Downloads: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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