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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未远,又出孟连。真想对"肉食者"说一句:如果不想让孟连连连下去,权力千万不要滥用警力。孟连的"橡胶事案"说穿了就是权力滥用警力引发的血案,最终受害的当然又是权利,至少两个人的生命权就被防暴枪永久地剥夺了,而且他们是父子。
事发之后,为平息众怒,云南省公安厅长和副省长不带一辆警车、不带一兵一卒前往事发地,和胶农直接对话。可是,晚了,枪声已经响过,村民已经倒下。现在要追究的是,是谁面对毫无武装的胶农,派出"上百名全副武装的警察"。请注意,"这些警察个个头戴钢盔手提盾牌和警棍,身穿防弹背心"。这是一种如临大敌的阵势,我要问的是,敌人是谁?
本来村民来到当地橡胶公司,是要解决橡胶林的产权问题,这是民事之间的纠纷,为何要动用那么多的警力?何况出警的对象很明确,就是针对村民。这是为橡胶公司出警,是来震慑那些利益长期受损的权利者。须知,在橡胶公司面前,村民是权利,公司则是权力,双方势之强弱,无待多言。当双方利益发生冲突时,作为第三方的地方权力,不是站在吃亏的权利一方,而是偏袒已经不公正获利的权力;并且不是诉诸调解,而是企图依靠警力压制。当权利退无可退时,冲突爆发。一边是警棍、防暴枪和催泪弹,一边是石头和锄头。在这样一种力量对比下,防暴枪是自卫,村民则是非法围攻。且看媒体标题:"民警遭围攻殴打,防暴枪自卫击毙两人"。好一个"击毙",权力莫非真把权利当成敌人?
本来可以不发生的血案——如果不滥用警力的话——居然发生了,那就必须追究地方政府的责任。胶农和公司的矛盾由来已久,每次争执"都被民警劝阻"。一开始就上警察,这就不是解决问题的方式。方式是双方谈判,政府居中。民警只能一时压制,却不能压制永久,毕竟这是一个必须走法律渠道才能最终解决的问题。事态已经够严重了,可是,7月15日,地方权力反而火上浇油,发布通告:限令"凡违反法律规定,组织煽动群众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各种违法犯罪人员,须于……10日内……投案自首。"一个村的村民长期利益受损,政府不帮解决,却把村民潜在地定义为违法犯罪人员,如此激怒民情,直接为几天后的事件点燃了导火索。该事件并不需要谁组织,利益受损的是全体村民。他们是自发行动,驱使他们的是自身的利益。权利受损,权力不公,这是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但,权力从一开始就迷信警力,从民警到武警,甚至事发当日清晨又先行捕人,以致逼出民变,酿出命案。
纵观事变过程,地方权力一开始就错了,一直错到最后。此事件正如瓮安事件发生后,贵州省委书记所总结的那样:事件背后有深层次的原因。原因就在于地方权力"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这里建议处理孟连事件时,以瓮安为参照,一是要查清地方权力和该橡胶公司到底是什么关系。二是要追究动用武装警力的权力者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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