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对企业高管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2008-12-24 03:24:04 来源: 京华时报(北京) 网友评论 348 条 点击查看
- 核心提示:昨天,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要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他解释说,金融危机使目前的执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
京华时报12月24日报道 据新华社电 昨天,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在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经侦系统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说,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
郑少东说,决不能因为执法不当给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更不能从地方和部门利益出发,使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雪上加霜,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郑少东表示,对涉嫌犯罪企业的正常经营账户、资金,要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的高管人员也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要从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出发,根据必要与可行的原则,正确适用强制措施。
之所以提出上述要求,郑少东解释说,受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快速蔓延和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加上我国经济生活中尚未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经济犯罪形势日趋严峻,打击经济犯罪和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任务日益繁重,执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正确适用强制措施。
网友留言:
高管:警察,我家上有老下有小,厂里有千把人靠我发工资,政府机关有几十来号官员等着我每月去进贡,还有十几个妓女、7个情妇等着我去消费埋单,你把我一个人抓走了,可这些人的吃饭问题咋办啊?
警察:小子,你把我们警察当假的?
高管:好说,以后给您也做个工资单?
警察:哥,现在公安部指示了,对企业高管要慎用拘留逮捕,您就放心大胆地干吧!
高管:这社会,想不和谐也难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