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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眼泪夺眶而出--又一个害了人又被感谢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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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19 23: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看见网友的评论《为什么没人对邓玉娇深表歉意》,文中说到“一审结束后,邓母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此案中,女儿的防卫行为给对方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和损失,我深感歉意。对于今天这样一个宽大的处理结果,我很满意。对邓母形同汉奸的雷人表现,我不想多说什么,我只想问:为什么没人对真正的受害人邓玉娇深表歉意
    回头去看一看相关的中共官方媒体报道,看看邓玉娇是怎么说的。下面摘录巴东县官方网站《长江巴东网》的报道《邓玉娇:心存感恩欲回报社会》:
   6月16日11时,湖北省巴东县法院一审判决在娱乐场所刺死镇干部的女服务员邓玉娇“有罪免处”。邓玉娇及其家人表示满意。
  一审结束后,邓玉娇情绪稳定。她告诉记者,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因此没有上诉的打算。
  这是自今年5月10日案发以来,邓玉娇首次直接面对媒体说话,她的母亲张树梅和祖父邓正兰均在场。
   当记者告诉邓玉娇社会上有很多人关心她时,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她哽咽着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所有关心我的人,将来我会多做善事,回报政府和社会。”对于家人,她同样心存感激。“案发以后,家人都很关心我,我们沟通得很好,感情也更近了。”她说。
  邓母表示:“在此案中,女儿的防卫行为给对方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和损失,我深感歉意。对于今天这样一个宽大的处理结果,我很满意。”
  记者采访完后,医务人员再三叮嘱邓玉娇半个月后进行复查,随后她在母亲的陪伴下,走出了法院大楼。
  从清晨起,法院大楼前后就开始有群众聚集。庭审结束时,近二百名关心此案的群众仍等候在法院大门外,大家一直都保持着良好的秩序。
  另悉,16日下午16时许,邓玉娇在巴东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上签字,“服从判决”。
    至于在另一篇长江巴东网高调发表一篇采访邓玉娇祖父的报道:《专访邓玉娇祖父:相信政府一定会依法处理此事》(楚天都市报首席记者钟楠记者宋枕涛)当中,邓玉娇的爷爷表现的就更有水平了,由于篇幅原因,只提供部分内容供大家欣赏:
      “邓正兰称,案发后,由于警方在案发现场提取了邓玉娇治疗抑郁症的药品,是家属方提出要将邓玉娇送恩施州优抚医院观察和鉴定。
      “邓正兰表示,警方当时答应了家属的请求,也是出于人道主义的关心’”
      “邓正兰昨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解除委托合同主要是因为:两个律师没有按照委托人的授权,在他们的职责范围内调查、搜集邓玉娇无罪、罪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的证据;而是虚构事实,把简单的案情复杂化了。邓正兰表示,去看守所探望时邓玉娇并未反映被强奸的情况,律师无根据的说法,没有恪守律师的职业道德。
      “邓正兰表示,526晚,邓玉娇离开巴东县看守所,到监视居住地,为给邓玉娇创造一个良好的治疗环境,除警方和邓玉娇的近亲外,他们不愿其他人打扰。
      “结束采访时,邓正兰特别叮嘱记者,如果刊发稿件,一定要借此向所有持有正义感的网民表示感谢,感谢他们的关注、支持、同情和援助,向所有有正义感的人一并致谢。他相信政府一定会依法处理这个事的。
         怎么看来看去,这个“邓正兰”的用词和语气都是新闻发言人或者政法委书记呢?
    看明白了,“邓玉娇的爷爷邓正兰”其实就是“当”啊!
    看明白了,如果没有伟大的“当”和“当”培养的各级英明无私的领导干部,邓玉娇肯定会有一个悲惨的下场,是“当”的败类欺负了她,她自己同时又犯了严重的错误(居然敢于反抗),况且精神又有毛病(原来有毛病才敢反抗的啊),“当”不仅挽救了她、原谅了她、还为她免费治病(精神病院),免费食宿(关押),免费教育(殴打审讯审判),为她做主,虽然欺负她的败类没有追究,虽然发生的事实还在掩盖着,但是最终释放了她。怎么能不让她感激涕零呢?
    看明白了,好一个“伟光正”的“当”,好一个又一个害了人又被感谢的案例!



[ 本帖最后由 真心 于 2009-6-20 14:2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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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0 04: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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