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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维权民众声援北京公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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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13 12:4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海访民声援北京公盟!
——强烈要求释放北京许志永博士,释放上海访民邵满根、段春芳、吕龙珍
公盟原叫阳光宪政社会科学研究中心,200310月,由北京大学许志永、滕彪、俞江博士及维权律师张星水在北京创立。经工商注册为北京公盟咨询有限责任公司。20056月后,公司下属有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简称为“公盟”。公盟的宗旨是:“为了公共利益”,以建立约束权力的民主法治制度为目标,以期能够理性、建设性地推动中国的民主、法治和社会正义。
公盟主要成员有:许志永 滕彪 郭玉闪 李方平 张立辉 杨子云;办公室人员有:田奇庄(行政主管)、杨慧文(项目专员)、庄璐(行政助理)、林峥、蔡慧芳(个案助理)苏楠(外联部),由11位志同道合者组合
许志永、滕彪、俞江三人就孙志刚案,曾向全国人大提出收容遣送制度违宪审查的公民建议开始,他们参与代理了不少维权官司,撰写了若干有关中国当时热点社会问题的研究报告,并开展了几个促进社会公正透明的公民参与项目活动(往年具体的公益工作从略)。
从其本年度的业绩中了解到:已经举办了法律知识培训班,传播了维权、选举中的法律知识、为邓玉娇、黑监狱受害者、上访者提供援助、召开了居委会选举、绿坝、精神病等多个研讨会。
2009714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向公盟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认为公盟偷税总计248244元,拟处以五倍罚款,两局拟罚款总额达142万多元,同时告知公盟应有的权利。716日,公盟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别递交了《听证申请书》。
雪上加霜的是继续发生一事再罚的事件。2009717日,北京市民政局宣布取缔“公盟法律研究”中心。北京市民政局以“京民执取字20091号《关于取缔公盟法律研究中心的决定》”,对“公盟法律研究中心”进行取缔,查抄了大量办公用品和资料,包括了一些印刷品,以及部分公盟的文件,仅把三聚氰胺奶粉案诉讼的文件留下。
729日的上午,上海有22位访民(沈佩兰、金月花、蔡文君、郑培培、范绝英、范昆娟、金秀英、秦荣美、卫玉华、朱亚莉、丁菊英、陈黎亚、范桂娟、张永元、吴根福、何云娣、陆瑛、朱文忠、陆连芳、陈建兴、周世泉)闻讯专程到北京公盟表示声援许志永博士,沈佩兰代表部分上海访民向公盟捐款2200元人民币,公盟秘书长田奇庄表示感谢上海访民们。

富有中国社会特色的是:捍卫法律尊严与上访维权,本来同属一根(专制与独裁)藤上结的两只“苦瓜”。鉴于今年的64日、10日,上海市政府成功地对本市各区访民实施了多元化的长效监控机制,就是说上海访民在这段与今后的“敏感”时期内,不经行政法定程序下由市、区、街道政法委决定,均可被剥夺宪法与法律赋予公民应有的权利,由此维权者普遍遭遇黑监狱的非法关押,访民们被非法拘禁下,长时间地经受了限制人身自由,经受了精神与肉体的折磨,无辜遭到暴打,搜身与抢夺手机故意限制与亲人们的联系,招致被害人不得不以绝食,甚至不惜以牺牲生命的割腕、跳河、跳楼等自杀方式来抗争,引得人人对此愤恨之极并且怒火中烧,对于这些违法、犯罪与违宪的事实,必须给予彻底的揭露与坚决的抵抗,就要寄希望依靠非政府组织——公盟等民间组织,以及拥有良知的法律工作者依法反对地方司法腐败,大家要联合起来共同协助维权。717日北京当局公然对公盟实施洗劫与打压,就应该视为对我上海访民们的侵权,因为这是属于唇亡齿寒血肉相连的关系!

为此,上海维权民众们更应该积极响应主动投入本次声援,敬请大家都以公开签名的形式,强烈要求释放北京许志永博士,强烈要求释放上海访民邵满根、段春芳、吕龙珍等人。
签名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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