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查看: 1292|回复: 0

上海强迁户的遭遇

[复制链接]

0

主题

2

回帖

1206

积分

金牌会员

积分
1206
发表于 2010-2-8 21:57: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原创首发
问总书记百姓的生命财产谁来维护
胡锦涛总书记您好!
我叫吴娇萍美国公民,不得已给您网上写公开信,并希望能给我一个说法。
我母亲名叫狄小慧,今年88岁(无业),家住上海市黄浦区王家码头路115507室,成套新公房60平米,房内注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两份(2000年之前,主营物流运输,一份是我哥哥、一份是我妹妹),他们均已成家有自己的孩子,我们全家三代均已此为生常年纳税,是守法的公民。虽然居住比较困难,但生活还是比较安定。我们家地处黄浦江边上,北连外滩南连南浦大桥,属黄金地段(居住营业合用,按旧区改造动迁政策我家的房屋不属于拆迁范围)。20027月,陈良宇的弟弟陈良军伙同周正毅,借旧区改造为由实施征地,黄浦区政府为其充当保护伞,官商勾结滥用公权,在无动迁房源、无资金、无合法拆迁许可情况下空手套白狼,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将本不该拆的房屋全部拆毁,并采用野蛮暴力手段对我们家实行断水、断电、割网线等,用建筑垃圾将我们家的路封死,为逃避恐吓我们家人将母亲送进医院避难养老(不辛造成股骨骨折终身瘫痪)。2006年陈良宇、周正毅东窗事发被绳子以法。黄浦区又将土地专卖给浙江华浙外滩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商)。开发商得到权力不尽义务,不按动迁政策办理相关手续,无证不全,黄浦区行政职能部门为其非法出具房屋拆拆许可证,包庇纵容开发商,枉法裁决,违背评估原则,行政不作为。2002年至2008年六年来,未见一块砖未造一堵墙,几经倒卖国有土地,其内幕可想而知......。地方政府官商勾结对我们家采取强盗式行政裁决(2003年一次、2006年又更正一次)。他们随意从离市区几十里外的郊区,低价弄来旧房子,强行同我们交换,我们家当然不会同意。违法拆迁是腐败之源,上海违法拆迁的背后是政府官员的腐败。2006年10月【物权法】即将出台,同年8月30日,黄浦区政府公然违反大法,充当帮凶伙同开发商动用大批警察及社会非正常人员,在众目睽睽之下,分成两批,一批去医院对我母亲进行恐吓,造成老人多发性脑梗(司法鉴定9级伤残),另一批动用大型机械、推土机、卡车,将我们百年赖以生存的房屋及所有财产洗劫一空。房屋被灭失,并扬言在上海没有我们铲不平的基地,作为百姓我们只能看在眼里恨在心里,这种场面百年难遇,比之文革更加猖狂,当我在美国接到哥哥妹妹打来的电话时,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赶到上海自己家中眼前一片废墟,一切变成事实,赶到医院护士及护理人员向我讲述,他们对我母亲进行恐吓的全部过程,这到底是什么社会。在这里我要问总书记,中国到底有没有皇法,公理何在、法理何在?由于政府的参与,便一切变得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无序状态,政府利用行政权力,动用黑社会的势力,掠夺百财产。黄浦区政府的行政行为完全违背其使命和职能。任何有法律或有文字的文明国家,行政权力绝对不能涉足这块领域额,政府用行政手段强制安排民事合同订立的过程这是本质性的错误。为争取自己的房产权、财产权,我妹妹吴淑萍、妹夫陈国贵,被逼上维权之路——上访。三年多来的上访之路万分艰辛,上海市政府处处拦截打压,每逢北京重大会议活动,就要遭到非法关押并进行行政拘留,可谓精神和经济受到双重压力,但问题得不到解决申诉无门,无奈之下2009年12月10日,我妹夫陈国贵跑到香港寻求媒体帮助。我不经要问总书记到底是宪法、法律大,还是上海的地方规章大,倒卖土地商业动迁算不算国家的重大工程项目,现在我们家的土地上开发商建造豪华住宅(月亮湾),每套房屋均价1700万,现已售81套,有报为证,媒体大肆宣扬。
请问总书记,这样侵害百姓的生命财产行为,到底有谁来追究。

未完待续




姓名:吴娇萍

联系人:吴淑萍13801901943

陈国贵1338188487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手机版|阿波罗网

GMT+8, 2024-11-5 03:19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