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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之怒:不当高智晟有任何权利的公权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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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8 04:08: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律师之怒:不当高智晟有任何权利的公权违法












RFA
张敏

(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主持人张敏采访报道20120114
*沙雅监狱以“三个月教育期”为由拒高智晟家人探监,在十公里外设卡阻交涉*
今年11日,被失踪近21个月的中国维权律师高智晟的哥哥高智义,收到新疆沙雅监狱刑事执行科寄给他的关于高智晟的“罪犯入监通知书”。一周后,他从家乡陕北赶往新疆,与住在乌鲁木齐的高智晟妻子耿和的三位亲人同行,10日赶到沙雅监狱要求探视高智晟。
当晚,高智义告诉我:“唉,没办法,我们今上午去,他们不叫见。我明天再和他们交涉。”高智义在新疆期间,电话很难拨通,信号不好,后来我一直没能再拨通。
在美国的耿和告诉外界:“监狱说‘现在是三个月教育期,三个月后,表现好家人就能看,不好就不能看’。第二天大哥说‘在监狱十几公里外有个检查站,只有一句话,不让进。’

*至今家人与外界已21个月没见过被失踪的高智晟律师*
200612月,维权律师高智晟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2011年年底,他五年缓刑即将期满。新华社1216日发出英文短讯,称高智晟违反缓刑规定,已被送回监狱执行原判三年实刑。但是,在当时和之后两周内,没有关于高智晟在哪个监狱服刑的消息,家人也一直没有看到裁定书,没有得到什么时候可以探视的通知。报道没提及高智晟违反了什么规定,也没有提到过去20个月里,高智晟一直处于再次被失踪状态。
高智义收到新疆沙雅监狱刑事执行科寄给他的“罪犯入监通知书”后,他和海内外亲属给沙雅监狱打过多次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高智义委托北京维权律师莫少平和丁锡奎代理申诉。律师签字后,高智义带着委托文件,与耿和亲属一行四人到沙雅监狱,探监遭拒。


*高智晟律师与高案简介*
参与过陕北油田案、法轮功等案辩护的维权律师高智晟200412月至200512月,曾经三次发出致中国最高领导人的公开信,要求停止迫害法轮功修炼者。200511月,他出任主任的北京晟智律师事务所被北京市司法局停业。
2006815日被警方绑架。1222日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三年、缓刑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回到家中。20079月高智晟再遭抓捕,获释后传出他的文章《黑夜、黑头套、黑帮绑架》,自述受到包括用牙签插入生殖器在内的酷刑。
高智晟获美国出庭律师委员会的勇气呼吁奖等人权奖。
200924日凌晨,高智晟当着亲人面,被警方从陕北老家绑架。
2009年初,高智晟的妻子儿女逃离中国,后来被以难民身份安置到美国。
高智晟被警方从老家绑架后,有关他的情况,来自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警方和其它方面的说法种种不同。直到2010327日,外界一直得不到他的确切消息。
当年328日,网上突然公布高智晟电话号码,外界可以打电话给高智晟律师。十天后,外界再拨打这个号码,停机。高智晟律师再次失踪。

*耿和受访:回顾近日与家人联络的情况*
113日,高智晟律师的太太,现在在美国的耿和女士回顾10日以来她与家人联络情况。

耿和:“10日我给家人打电话,知道他们大概几点能到沙雅。因为担心大哥手机漫游费太高,我给同去的我家人打电话问情况。(妹妹)说‘现在不让见,(狱方)说是有三个月教育期,如果表现好就可以,表现不好就不可以。’我说,三个月表现好不好怎么联系他们?怎么约下次再见的时间呢?’妹妹说‘给了电话号码,(09978402100 ’我说‘这不就是之前我们多次打,打不通的吗?’我妹妹这才反应过来。我说‘你赶紧让大哥接个电话’。
大哥说:‘就是这个情况,监狱外边也没有吃住的地方,我们现在赶快回到县城(大约四十公里)我们先吃点饭,休息休息,再商量商量怎么办。这是第一天的情况。
到了第二天,从我姐那里得到消息,家人见不到高智晟想往回走,让大哥留在那儿。我没办法,给大哥打电话。大哥说又去了,说‘耿和,我经历了,人家不让进,在十几公里以外的检查站就把我挡住了’,大哥安慰我说‘你放心,过三个月我还来啊’。我说‘我的意思是希望你在那里多坚持一段时间’,他说‘我的脚也疼(出来急,不小心把脚崴了),胃也严重不舒服,看吧说不定,我有点想回家。’

第三天,就是昨天(12日)晚上也是,没给他打通。我给姐姐(返乌鲁木齐)打电话问,‘是不是大哥在(回家)路上?’姐姐在前一天给他打过电话,大哥说脚疼,胃严重不舒服,看得不到结果,决定先回家。”

*莫少平律师:沙雅监狱拒绝高智晟亲属探视“理由”无法律依据*
我采访了高智晟家人委托的在北京的莫少平律师。

主持人:“沙雅监狱给高智晟家人的回答是否有法律依据?”
莫少平:“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允许亲属探视建立在什么基础上?服刑人员严重违反监规,可以停止亲属探视一次、两次甚至三次,作为一种惩戒手段。这是有相应规定的。
第二,入监前所谓一个月到三个月‘入监教育’,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确实有,但并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通常是从看守所转出来到监狱之前,在一个中转站进行入监教育,告知一些服刑期间应该遵守的规定,有哪些要求等等,叫所谓‘入监前集训教育’。
第三,现在狱方说要看谁谁表现怎么样,这就不够专业,不够严谨。现在如果高智晟不是入监教育了,已经是在监狱服刑,正常情况下,只要是高智晟没有所谓严重违反监规,就应该允许探视,而不是说‘我要看他表现怎么样,才允许亲属探视’。应该是正好相反,你只能说‘他确实有违反监规情况,我停止他探视’,那你要及时告知亲属,而不是反过来,说‘我得看他怎么样,才允许不允许亲属探视’,不是这么个概念。
简单举例,只能是在我触犯刑法了,你才能对我进行处罚,而不是说我要看你怎样怎样,再决定怎样处理。
正常情况下,亲属探视应一月一次,有的地方一月两次。只要亲属探视时他没有违反监规,就应该允许亲属探视。”


*莫少平律师:亲属有权探视,遭拒可继续交涉,或向上级部门反映,要求探监*
主持人:“高律师目前情况是又有21个月时间,外界包括他家人没任何人见过他。所以大家很自然会想到,他现在人是不是在这个沙雅监狱?他情况怎样?在这种情况下,监狱又以这种‘理由’来拖延起码三个月。如果真这样拖延下去,作为受委托律师,您觉得亲属一方有什么可以做的吗?”
莫少平:“亲属委托,希望我作申诉代理律师。按法律规定,亲属有权来委托。但是,我也跟亲属说好了,要征求高智晟本人意见,如果他不想申诉,或不委托律师申诉,我们就没法往下走申诉程序。我建议他亲属按正常渠道探视高智晟,当面问他本人意见。如果他愿意申诉,同意委托莫律师代理,这样我们才能正式启动这个程序。至于现在这种情况,家属可以继续和监狱方交涉,按正常讲,亲属有权探视。现在不是入监前教育,即使是,也不是一律禁止探视。如果交涉不行,可以向当地或自治区地、市(在他们那里我不知道叫什么)的监狱上级部门反映情况,要求探视。”

主持人:“第一,您目前觉得高智晟律师还没认可的情况下,您不觉得这个委托关系已经完全完成。第二,委托只是申诉这部分的代理律师,如果高智晟认可了,那申诉之外的情况 ,比方现实发生的情况,您觉得受委托还是不包括这些事,而家人又见不到高智晟,没有办法确认,您受委托的关系按法律是怎么说呢?”
莫少平:“我现在受委托,还是亲属希望代理申诉,就是对本身判决不服。我们根据这个授权,如果高智晟认可,代理范围就是高智晟的申诉。至于亲属如果在探视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需要提供帮助,那确实是另外一个法律关系,需要亲属作为委托人另外委托律师去做。当然现在探视方面遇到障碍被阻止等等,应该通过什么法律渠道来进行救济,这方面规定不是很严谨很详细。比如,能不能通过行政诉讼寻求救济,相关法律没有详尽规定。”

*莫少平律师:因写文章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不能成立,侵犯言论自由权利*
主持人:“2005年高智晟律师刚刚被逮捕起诉时,家人曾委托过您作辩护律师,但是后来有变化,据说法院有关方面说高智晟律师又委托了别人。我想,您对这个案子还是比较熟悉。五年多过去,这个案子进行情况,包括被判缓刑和缓刑期间发生的事情,观察这个案件,您愿意作一点评论吗?”
莫少平:“从当时程序讲,亲属委托我作辩护律师。他一被抓,我们就和相关部门交涉,要求会见他。但最后发展到审判阶段,法院明确讲,高智晟不想请律师为他辩护了。后来再继续了解,说他本人接受了官方指派的律师,而且给他作轻罪辩护,据说也是他自己同意的,这样他才有可能是缓刑。
当时我也看到相关情况,指控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也就是他写了一些文章。刚才我讲的是程序上的过程。
从实体上讲,如果我作为辩护律师,如果因为写文章,我觉得这种指控还是不能成立的,仍然属于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范畴。他的文章无论观点对还是错,不对可以争论,甚至可以批判,但不能你认为他的观点不对了,就把他抓到监狱去。这在某种意义上讲,是侵犯了公民言论自由权利。”

*莫少平律师:中国近年法制倒退,是法律界很多人的共识,公权机构有法不依*
主持人:“再后来发生了高智晟律师自述遭酷刑,再之后又有几度高智晟律师被失踪、完全没有人知道他的下落和情况。最近这段又有21个月了,您看一位中国律师,在缓刑期间发生这样的事情,您怎样评估?”
莫少平:“在这个过程中,他哥哥跟我联系过,说找不到他了,我说如果真是缓刑在家没有找到他,当然作为亲属可以向所在辖区警方报案,说谁谁失踪了,寻人。正常救济渠道就是这麽个渠道。然后他哥哥也确实去向警方报案,但一直没有结果,具体是怎么回事,现在我也不太清楚,都是说法不一的。”

主持人:“110日,高智晟律师的家人到沙雅,一方面是迫切想见一下高智晟,刚才您也讲了,法律允许家人定期探视,规矩条件您刚才也讲得非常清楚。在这种情况下
家人见不到,所以很担忧高智晟目前情况到底怎样。现在等于问题又回到一开始。您刚才讲,他们可以找监狱上级部门,要求亲属的法定权利。家人的愿望分两步,一是见见高智晟,当面(或隔着玻璃)能对话,证实高智晟律师确实在这个地方。这不是单纯对司法执行部门不信任,因为在过去几年里,发生过中国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发出的一些信息不确切,所以他们有这种担心。您看现在还有什么变通的方法?先达成他们一个最低的要求?”
莫少平:“家属正常探视是法律许可的,如果狱方是这种态度,一是可以和狱方继续交涉,第二可以向它的上级,甚至可以到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反映这个情况,说‘我们作为亲属这么长时间,没撤销缓刑的时候也没有见到,现在迫切要求看到他。作为亲属,不停地去努力。一次不行去两次,去三次五次,直到能正常探视为止。”

主持人:“现在高智晟律师是再次被失踪将近二十一个月,而盲人维权人士陈光诚前年的99日刑满获释,马上被围困在家里,一直没有办法和外界正常联络,也没有办法去就医,在家中还遭到虐待殴打,外界长时间完全得不到他们的消息。您如何评估中国目前的法制状况?”
莫少平:“这个应该是大家公认的,中国近来法制状况很多方面是在倒退,不是在进步。主要方面不是无法可依,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法律本身规定得非常明确,比如说像陈光诚,他已经服完刑,是一个正常公民,应有人身自由。而你在他服刑完,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等于剥夺了他的人身权利,限制了他的人身自由,与外界隔绝,这就是违法的嘛!
不是中国现行法律没有规定,而是有规定。但是非常令人感到悲哀的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而且有法不依往往表现在行使公权力的机构。中国近年法制倒退,不是单单我个人的看法,是法律界很多人的共识。”

*莫少平律师:民主和法治是历史潮流,谁都阻挡不了*
主持人:“2005年您和其他13位律师、法律人被香港《亚洲周刊》评为‘2005年风云人物’,六年多过去,你们这14位当年的风云人物,有的被失踪,有陈光诚坐牢刑满后,包括他家人连带被与与外界隔绝,不能正常生活,受到这种继续的迫害,还有的被酷刑噤声,也有的出走离开中国,还有的失去律师执照……在这种情况下,您觉得如果坚持法治精神,法律人在目前有法不依情况下,还能做什么,你们想做什么?”
莫少平:“那我不是在做着嘛。想做什么?肯定我仍然坚信中国最终还是得走向民主和法治,这是历史潮流,浩浩荡荡,顺之者昌,逆之者亡,谁都阻挡不了。只不过在这个过程中,确实不是一帆风顺的,有时候是前进一步,甚至退两步,有时原地不动。作为法律人应该坚守自己的信念,坚定不移的这一理念,这个过程尽管可能很艰辛,道路很曲折,还应该树立起这个信心。”

*莫少平律师:中国多年法制有进步,但有法律无法治,有宪法无宪政*
主持人:“在目前情况下,您有没有什么特别想对当局讲的话?怎样促进民主法治的到来?”
莫少平:“中国法制状况这么多年有没有进步?有进步。特别是在立法方面,确实是有进步了。从原来只有一部宪法,一部婚姻法,到现在二百多部法律,上千部行政法规、地方法规。从这个角度讲,中国法制确实进步了。法律、司法机构,包括立法人员的素质确实也是在提高的。以前都把公检法砸烂了嘛。
但是,有法律并不等于有法治,有宪法也并不意味着有宪政。所以,从有法律,到有法治这个过程,确实在中国还是有很艰难的路要走的。从有法律,到有法治;从有宪法到有宪政,这条路也是很艰难的,但是还是希望大家有志于真是希望中国走向民主法治的坚定信念。”

*莫少平律师:无司法独立就无公平正义,法律成管制百姓工具,选择性、报复性执法
*

主持人:“从法律到法治,从宪法到宪政,这中间涉及到司法独立问题。您对于中国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到现在‘改革开放’走到今天到目前这种状况,律师法律人被吊照、噤声、找不到的、隔绝的,您看这三十多年的实践中,你体会‘司法独立’与书面法律和法律执行之间的关系、‘司法独立’的重要程度,您能不能作个简要论述?”
莫少平:“这也是个常识。司法独立是民主法治国家的基石,没有司法独立谈不到法治,谈不到是个法治国家。而且,没有司法独立,就不可能有司法的公平和正义。中国到目前为止,离真正的司法独立还差得很远很远,中国本身就没有多少司法独立。”

主持人:“没有司法独立的法制,您怎样描述它的状态?”
莫少平:“中国古代也有很完备的法律制度,但不是法治国家,它是封建国家、家天下的国家。”

主持人:“没有司法独立的法制,会衍生出什么负面的东西和恶果?”
莫少平:“这恶果就有可能是选择性的执法,报复性的执法,可以把法律甚至作为一种工具,作为一种管制平民百姓的工具,而不是真正维护一个国家公平正义的必需的东西。出现这种情况,就是一种必然的。”

*傅希秋牧师:当局明显在掩盖什么,是拖延战术,我们担忧,气愤,通报国际社会*
一直关注高智晟律师和他家人处境的美国民间机构、对华援助协会主席傅希秋牧师与高智晟家人联络之后表示:“当局给高智义先生的两个理由,都是很荒唐的。一是说‘高智晟在监狱里不想见任何亲属’,第二个是所谓‘高智晟在监狱里有三个月观察期’,这无论从法律上还是情理上都很荒唐。高律师已经失踪二十多个月,不可能不想见亲人。再一个,从法律角度,过去也没有任何这方面先例和规定入监犯人有‘三个月观察期’。
我觉得当局明显是在掩盖什么,应该是掩盖过去二十个月发生在高律师身上的什么事情。这是一个拖延的战术。
收到这个消息之后,高智义先生第二次又试图去监狱探访,被阻挡在监狱外边十公里之外,这也是使我们感到非常的担忧。
所以,我们就把这个情况很快通报了美国国会、美国国务院,以及欧洲议会,还有英国政府的一些朋友、关心高律师的人士。
目前我们所了解到,各方都感到非常不理解这个拒绝家属探访,也非常气愤。同时也非常忧虑。”

*傅希秋牧师:英美两国政要关注高智晟律师处境*
傅希秋牧师谈国际社会目前反应:“英国现在正在举行中国英国年度人权对话。我们了解到,中国当局称高律师‘被收监’后,家属被拒绝接见,已经列为对话首要议题。
第二,美国国务院也跟我证实,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一直在密切关注,并且对高律师这个案子亲自在过去几个月一直在过问。国会与几个委员会也正在会采取行动,会在未来一两个月举行听证会,对高律师目前的状况,进行听证。”

*何俊仁律师:我们愤怒!当局无法无天,对高智晟完全不当他是享有任何权利的人*
香港中国维权律师关注组主席,香港立法会议员、民主党主席何俊仁律师接受采访说:“现在中共有关执法机构看来是完全无法无天。要把高智晟监禁,而且完全把他和家人隔离,完全没有遵从有关法律来处理。尤其是对家人探望权利完全没有尊重,看来是非常离谱的做法。
跟以前他们处理的案件比较,现在看越来越差。对高智晟完全不当他是享有任何权利的一个人。这么多年,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中央一些人员看管之下,但外界看他是完全被迫失踪。而且一切外界查询有关他消息的时候,总是说‘不知道他在哪里’,现在突然又说把他监禁起来,说他‘违反了’什么‘他在缓刑期间的条件’,这些看来总的说是无法无天。
对这样的处理,我们感到非常愤怒!”

*何俊仁律师:当局对待高智晟、陈光诚违反法律与人道,温家宝像看不到,非常无耻*
何俊仁律师谈他和他所在机构对此作出的进一步反应:“现在我们主要联系海外组织,包括香港跟台湾的法律组织,希望能够替高律师发出我们的声音,要求马上恢复他的人权,还给他自由。”

主持人:“目前陈光诚的处境也没有丝毫变化,没有任何消息。关于高智晟、陈光诚夫妇目前到底人身安全状况如何,这两例案子所反映出的中国目前法律人的生存状况,您看还有什么要讲的吗?”
何俊仁:“我觉得现在确实是对高智晟、陈光诚他们真的是完全违反法律、违反人道的处理。是完全不能够接受的。
现在看来,当局完全不顾外界,包括国际社会对这件事情,对他们两个人的这样不文明的处理所提出的非常强烈的抗议和反感。现在对我们来说真是很困难,无法理解,为什么中央的领导包括温家宝总理完全好像看不到,还在海外讲什么民主自由,我觉得那事实上是非常非常无耻的做法。”
*何俊仁律师:“民调”显示,中国政府形象和国民身份认同感低落*
谈到内地人权状况恶化对中国中央政府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和国民身份认同感造成的影响,何俊仁律师说:“确实,使中央政府在香港人眼中的形象造成很大破坏。最近在香港有一个‘民(意)调(查)’结果,就是中国人觉得自己的国民身份认同,相比以前好几年慢慢低落,可以说十多年来,现在国民身份的认同感是最低的。
有一些中央驻港官员,竟然出来批评这些‘民调’,说它‘不科学’、‘违反逻辑’来攻击这些研究结果,但是没有办法可以改变这个事实,就是香港人越来越觉得,把自己看成是中国公民,觉得好像没有什么自豪感,他们宁可觉得自己是个香港人。
所以我们看得到,中国中央政府的形象确实是越来越低了。在海外的,我相信更不用讲。”

以上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由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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