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0日,东莞消防支队下属的34个大队的主官,都相继接到支队长沈奕辉,政委黄怀授意下的财务人员电话,电话说公安部清剿火灾隐患督导小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这次又来东莞检查了,领导要送点钱打点下,你们每个大队各自准备2.5万现金,这是支队为了更好的落实清剿火灾隐患消防工作;请你们认真配合; 2011年12月22日由湖北省公安厅,黑龙江省公安厅组成的公安部清剿火灾隐患督察小组一行八人到达了中堂镇,在消防支队和中堂消防大队的授意之下,走马观花的走了一圈其刻意安排的路线;尽然没有去灰底白板产量全国排名第二的建晖纸厂去检查,这其中的原因不得而知,是不是85万元的行贿资金发生作用了呢? 2012年4月9日4时31分,广东省东莞市中堂镇横涌大坦工业区建辉纸厂发生特大火灾(以下简称东莞4.9火灾)。经640多名消防官兵长达60多小时的奋力扑救,终于扑灭了明火;其中火灾过火面积达6万多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个多亿(其中烧毁原料纸20多万吨,烧毁成品纸7万多卷市场价格5500元/卷,厂房面积6万多平方米,死亡1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下发的《关于调整火灾等级标准的通知》火灾等级划分,东莞4.9火灾为特别重大火灾;按照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2008年修正本)》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直接领导责任,第四款领导责任的规定,相关的责任领导应受到相关的问责与处罚;而相反的是事故发生地的中堂消防大队长贺治刚反而得到重用,升任为东莞消防支队政治部主任,据知情人透露,事发后贺治刚行贿东莞消防支队长现金20万,黄怀政委现金80万;这也正好解释了一点,管辖区域发生特大火灾,而管辖消防的大队长没有被问责反而得到重用的真正原因了;
面对着东莞4.9特大火灾,公众对于起火原因、日常消防管理、涉事地方职责部门显是否存在问题,对于火灾隐患的检查是否详细,更希望能有个拥有合乎情理、法理的知情权。火灾情况需要彻底、坦诚的信息公开;对灾难事故的后续调查与责任追究,也亟待司法部门的权威介入。 1、建辉厂违章搭建,私自破坏防火分区20万平方米?消防大队多次检查未发现?发现后未整改原因何在?不作为?腐败利益行为? 2、建辉厂房,仓库为何没有装喷淋,烟感,防火报警装置呢?如此之大的火灾隐患,还能通过消防行政许可呢? 4、建辉厂大火如此之大过火面积,为何还能通过消防行政许可?是否存在行贿的行为呢? 5、建辉厂的过火面积达到了6万平方米,而而如此之大的消防隐患,为何没有被事隔4个月前的督察组发现呢,而中堂的消防大队为何也没有发现,为何不勒令企业进行整改呢? 6、如此特大的火灾,国务院以及省消防部门为何不成立调查组,为何不彻查相关渎职人员以及存在里面的利益链条?是否分管消防的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东在进行权力影响呢? 7、发生如此特大的火灾,为何辖区的消防大队队长反得到提拔呢,是否存在着更大的利益链条呢? 8、因人祸发生如此特大火灾,东莞消防支队领导“沈奕辉,黄怀”还要求东莞市政府申报一等功?如此厚颜无耻,逝者可安! 9、按照中国政工条例,担任团结职务的主官平时服现役的最高年龄是48岁,而东莞消防支队政委黄怀在50岁还出任东莞消防支队主官(政委),是谁在上面的利益链条发挥作用呢,是否如知情人所表述的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郑东在背后支持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