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长宁区公开造假,成功骗取“全国文明城区”称号,已间接害死多人。
在上海长宁区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长宁区已于2011年12月成功骗取了“全国文明城区”的称号。
长宁区对外宣传最大的名片是“群众满意率100%”。但这个“百分之百”里面水分很大。
以我亲身经历的事情为例: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我曾多次向该区基层公安机关--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新华路派出所申请更改自己的姓名。
但新华路派出所为了减少自身工作量,以及其他不可告人等原因。不许我依法更改自己的姓名,且不肯出示书面决定书。
我去长宁区人民法院对长宁公安机关进行行政诉讼,但该院人员确莫名其妙地要求我去工商所调取长宁公安的“机读材料”后才能立案。
我当场就质疑:公安局和工商局没关系的吧?
但该院人员依旧表示:这是程序!!
我随后又去长宁工商局调取长宁公安的“机读材料”。但该所人员表示:公安局和工商局没关系的!“机读材料”是个人和个人之间,个人和企业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用的。公安是司法机关!它的“机读材料”工商局没有的!
现在等于兜了一圈下来,没人管这个事情。
为了构建所谓的“全国文明城区”,区内各部门相互之间互相包庇,损害老百姓基本权益,道德败坏。
区内已有多位居民为了和我类似的事情得不到批准而自杀!!
虽然这些自杀者本身可能也存在着一些心理问题,但当地政府部门不依法办事是导致他们死亡的一大诱因!
因为通过司法,行政,信访等正常途径都无法解决这些问题,这些居民的合法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才走了绝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