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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陈鹰军2014年4月25投案自首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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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5-11 06: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犯罪嫌疑人陈鹰军向昆明市公安局、云南省公安厅、公安部、中央政法委和垂帘听政的[或现职的]党和国家一把手提出重大、紧急信访访事项:本人要求向掌管各级公安机关的党政一把手投案自首,交代本人最近极有可能对赵立功局长、杨嘉武厅长、郭声琨部长、孟建柱书记、政治局全体常委和江泽民太上皇[或习近平总书记]等人造谣诽谤而涉嫌严重犯罪的问题,以及广大网民有目共睹的煽动颠覆被犯罪集团掌控的国家政权而涉嫌犯罪的问题

赵立功局长、杨嘉武厅长、郭声琨部长、孟建柱书记、江泽民太上皇[或习近平总书记][或派出的接待自首人的官员]:

  根据《信访条例》关于“公民、法人…发现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时,可以就近向有关行政机关报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必要时,通报有关主管部门。 行政机关对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不得隐瞒、谎报、缓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缓报……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和信访信息,有关行政机关应当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的产生、扩大”的规定,信访人兼重大案件犯罪嫌疑人陈鹰军,向赵局长、杨厅长……江泽民[或习近平]提出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如下:
  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举报”;“公安机关…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侦查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的规定,公民陈鹰军向各级公安机关[或者掌控各级公安机关的上级党政机关一把手]派出接待来访人的官员,控告有关公安机关官员的失职渎职问题,同时投案自首,交代自己近期犯下的一系列被广大网民有目共睹的涉嫌严重犯罪的问题。具体案情大致如下:
  在有关机构官员暗中支持纵容下,从2014.1.31至2014.4.25日的84天,本人每天都在推特网上发表【每日一呼:打倒中国共产党犯罪集团!】,还发表了大量涉嫌犯有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诽谤罪、寻衅滋事等罪行的言论。如:
  “[我]控告垂帘听政的江泽民是建行云南省分行贷款诈骗案和昆明市广电局盗窃市民巨额钱财案的幕后主犯”
  “贺国强、周永康、吴邦国、李源潮、刘云山下令谋杀乞丐陈鹰军”
  “我有证据证明,江泽民涉嫌派杀手多次威胁要杀我全家,我该向中国政府寻求保护,还是向联合国求助? ”
  “请网警通报中共中央政治局:我之前依法提出的质疑江泽民是否派杀手威胁要杀我全家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江泽民是否不敢给回答?”
  “在网上宣布‘我要炸被中国共产党犯罪集团盘踞的所有地方,警察快来抓捕我’后,我向习近平、李克强等人投案自首,并举报支持纵容我搞爆炸的公安部长、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和最高法院院长…结果如我所料:政治局默认我享有使用暴力犯罪而不受惩罚的特权。”
  “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公安部长郭声琨和云南省公安厅长杨嘉武支持本人煽动颠覆垂帘听政的江泽民掌控的罪恶政权”
  “本人有铁证如山的证据可证明:…习近平…通过慎重的论证和审核,已经确认‘在中共一党专政体制下所建立的法律体系,必然存在不可救药的天生缺陷——赋与全体中国公民犯下任何罪行后不受法律惩罚的暗中特权’的结论”
  “中共政治局已认定:我和全国人民在法理上享有同江泽民一样的暴力犯罪不受法律惩罚的特权。因此我代表全国向往民主自由的人振臂高呼:推翻以卖国贼江泽民为罪魁祸首的中国共产党犯罪集团顽固坚持的一党专政制度!”
  “从昆明市到云南省,从公安部到中央政法委,所有公安机关一把手,全都放手支持、鼓励我煽动颠覆以卖国贼江泽民为罪魁祸首的犯罪集团掌控的国家政权!提醒中共中央政治局,政治体制不改革,人人就都享有暴力犯罪不受法律惩罚的特权”
  “看不出我在公开煽动颠覆以江泽民为罪魁祸首的中国共产党犯罪集团掌控的国家政权,而中共高层下令警方无权对我抓捕,因为我像江泽民一样,享有犯罪不受法律惩罚的特权吗?根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全国人民都有煽动推翻江泽民卖国政权的特权!”
  “强烈要求身在以江泽民为罪魁祸首的中国共产党犯罪集团中,不愿被罪犯江泽民欺骗、压制和裹挟的良知尚存的各级官员们行动起来,上下推进国家政治体制改革,废除导致弊端丛生的万恶之源——一党专政制度,建设权利必须受到监督和制约,公民权利得到保障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的新社会。”
  “我代表法理上享有同江泽民一样的暴力犯罪不受法律惩罚的特权的全体中国人民,向中共中央占主流的开明派紧急呼吁:废除一党专政制度刻不容缓,否则全国人民都有权行动起来,狂炸以江泽民为罪魁祸首的中共犯罪集团盘踞的所有地盘!”
  
  以上只是本犯罪嫌疑人发表的大量涉嫌严重犯罪言行的一小部分。本人在推特网向全世界发表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大量言论的同时,还将有关涉嫌犯罪的言论,以制成图片的形式,每天在总人数达数万的成十上百个QQ群里发帖。广大网民有目共睹,口口相传,备受鼓舞;也有网民遭到精神的巨大打击。
  以上就是本人涉嫌犯有重大罪行而交代的部分事实和问题。
  
  要求以垂帘听政的江泽民太上皇[或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们],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基本要求,亲自[或指示有权处理机构]对公民陈鹰军涉嫌重大犯罪案件依法进行处理。迅速作出该人是有罪还是无罪?若有罪,是享有不受法律惩罚的特权而放纵其永远逍遥法外,继续肆无忌惮地犯罪,还是迅速缉捕归案,依法制裁的决定。
  鉴于上述本人涉嫌犯有重大罪行的所有案件,都是由于中共中央垂帘听政的江泽民太上皇,被公民陈鹰军指控为是证据确凿的两个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幕后主犯而引发,因此,在所有公民陈鹰军涉嫌犯有严重罪行的案件中,垂帘听政的太上皇江泽民都是与案件有密不可分关系的当事人。由于犯罪嫌疑人江泽民顽固坚持一党专政,党在法律之上,行使对一切司法机关的绝对领导权的政治体制,因此被江泽民集团掌控的全国所有司法机关人员全体,都与犯罪嫌疑人江泽民等人有不言而喻的利害关系,也就与公民陈鹰军涉嫌犯罪案有不言而喻的利害关系,依法必须回避。也就无权对本人是否有罪进行侦查、起诉和审判。
  所以,本人要求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如果继续坚持一党专政体制,同时又不愿意公然废弃依法治国的口号/理念/方针,则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将本案提交联合国讨论,请求联合国派警察对犯罪嫌疑人陈鹰军进行审讯后,再提交海牙国际法庭审判。
  
                                                           自首人:陈鹰军
                                                          201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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