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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黄琦被刑拘 呼吁各界关注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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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16 15: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10日晚,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先生被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以“涉嫌非法持有国家机密”为
由刑事拘留,并被抄家。该刑事拘留通知书已经送达黄琦先生的母亲手中。目前,黄琦先生被羁押在位于成都郫县安靖镇的成都市看守所中。

以上辗转传出的消息,是当地朋友从黄琦的母亲浦文清女士处获知的。黄琦先生的母亲,以及黄琦先生的朋友和天网人权事务中心的同仁们,焦急和悲愤中,都十分关心黄琦先生的安危,急切呼吁各界关注营救。

在这中美人权对话——痛苦地中断长达6年之久——刚刚恢复,从而有望使中国人权状况走出持续低谷的重要的今天,在这北京奥运即将开幕——急需世界信任和支持——的重要时刻,在这四川汶川惨绝人寰的大地震刚刚发生不久的非常时刻,在这举世翘首中国政府尽快兑现申奥时决心改善中国人权的庄严承诺的历史重要关头,在这中央大声疾呼“以人为本”“创建和谐社会”的今天,在这海内外、体制内外举世要求中共启动民主政改,尽快转型,改善人权,实行宪政民主的今天......成都市有关当局却以如此理由刑事拘留黄琦先生的这一做法,显然不但荒谬,严重破坏了和谐社会建设的前提和必不可少的重要基础,而且无疑是对中央政府之权威的公然挑战。

黄琦先生乃一介平民,“非法持有国家机密”,从何谈起?众所周知,黄琦先生是对中国人权和进步事业作出有目共睹杰出贡献的著名人权活动家,他从事的是依法帮助百姓维权,依法帮助和促进中国人权状况的改善,他关注的是在民主宪政基础之上的中国和谐社会的早日建成,他对“国家机密”,当然不可能会有什么“持有”的兴趣——这是每个知道他、了解他的人的共识。举例来说,如果有人——无论其出于善意或恶意之任何目的——把所谓的“国家机密”泄漏给了某人,那么,应该是泄密者受到追究,而不应该是“受秘者”、尤其绝不应该是确实不知道此乃“国家机密”之所谓“受秘者”受到追究!换言之,任何不知情者的所谓“持有”,当然是绝对无罪无错的。无论从法理上,从事理上来说,都是如此!也只能如此!否则,岂不荒谬!岂不荒诞!!!

为此,我们急切呼吁成都有关当局立即深刻反省,尽快自律自纠这一十分严重的错误做法,尽快释放黄琦先生;为此,我们急切呼吁四川省政府,乃至中央政府对此引起充分重视;为此,我们急切呼吁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对此引起重视,引起警惕,亲自过问这一事件,尽快派出专人了解事实真相,并据此责成成都有关当局实事求是、尽快释放黄琦先生。为此,我们急切呼吁国际社会、急切呼吁海内外、体制内外一切关心中国前途和命运的人们和团体,大家齐心协力都来关心黄琦、营救黄琦。

大陆部分民主人士

执笔:李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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