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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的不止这么多吧,才6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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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10: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诉机关当庭指控称,叶树养的第一次受贿发生在1988年,其时他在新丰县任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党委书记,收受了他人走私进口汽车所给予的贿赂。此后,他一发不可收拾,收受有“粤北首富”之称的全国人大代表、韶关宜达燃料公司董事长朱思宜“捞人费”200余万元,收受某建筑公司老板龙某80万元……到2008年8月,经群众举报,叶树养被广东省纪委“两规”,同年12月被刑事拘留,后被河源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至案发,他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已达11件之多。

起诉书显示,叶树养的贪腐涉及多个领域:利用职权为黄、赌、毒犯罪和违法活动充当保护伞;利用职权在工程建设上为包工头牟取利益;利用职权及职务影响为矿山老板牟取利益;利用职权干预司法机关案件的处理;利用职权安排人事。作为“回报”,每到逢年过节之际,叶树养家门前便是车水马龙,送礼送钱的人络绎不绝,最终积少成多,泥足深陷。起诉书认定,19年间,叶树养单独或与姜海文共同收受他人财物964万元人民币、880万港元,个人实际占有936万元人民币、880万港元,另有人民币1600多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公诉机关希望法院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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