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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家宝的“民主”与“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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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07:4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者:张成觉

上周六温家宝与网友交流,据说引来数十万人“围观”,提出30万条问题,堪称“亦盛矣哉!”

对于这位总理给网民的回答,如同其多次当众流下的眼泪一样,我相信应该不是“作秀”。尤其是他“在被网友问及治理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三公消费现象时”,答称“必须管得住”;还有解释其日前所讲的“尊严的含义”。这两处均可视作真情流露。

关于前者,他指出“最根本的是两条”,即“公开透明”和“民主监督”。此可谓一针见血,可惜说了等于没说。

试问,照他所讲“要让任何一项行政性支出都进入预算,而且公开让群众知道,接受群众监督”,做得到吗?人所共知,在中国大陆,一切都是“党”说了算;“群众”根本没有知情权。对于“公款吃喝、公车私用”以及“公费旅游”这“三公消费”,怎容“群众”置喙?

至于“民主监督”,他重提1945年7月毛在延安对黄炎培说的话,其实非常不智。毛的原话是:“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其兴也勃,其亡也忽’)这个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起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过了将近65年了,毛的承诺仍未兑现,如此食言而肥,发展至今,权贵穷奢极侈,工农任由宰割,这是什么世道?触目惊心的渎职腐败,温家宝却回应道“必须管得住”,谁能“管得住”?

问题还不仅仅在于物质生活方面的贫富两极分化,更令人关注的是芸芸众生所处的精神困境—根本无尊严可言。温家宝在虎年新春团拜会提出“要让老百姓活得更有尊严”,引起热议。此次他阐述“尊严”内涵有三:一,“每个公民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都赋予自由和权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国家的发展最终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必须以每个人的发展为前提,…要给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让他们的聪明才智竞相迸发。”

值得注意的是,这段话有两处出现“自由”一词,而且第三点源自马克思、恩格斯的《共产党宣言》。原文是“在那里(指要建立的“未来社会”---张注),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看来温家宝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倒是下过功夫的。

不过,正如大陆流行的顺口溜所说,无论《宪法》也好,《党章》也好,马克思主义也好,都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飞在天上”,无不徒托空言,根本不能落实。特别是“自由”,连影都没有。

例如言论自由,历来备受中共压制。众所周知,1955年反胡风、1957年反右均乃典型的以言入罪。半个多世纪之后,刘晓波因6篇旧作加上起草《零八宪章》,于去年底被重判11年;谭作人仅因一篇有关“六四”的文章,入狱5年。后者实际缘自揭露川震豆腐渣工程而肇祸,同属以言入罪。可见当局之胡作非为不讲法治“五十年不变”!

再如新闻、出版、集会、结社以至网络自由,皆属公民基本权利,应受宪法保障。可是,中宣部作为中共中央机关辖下职能部门之一,既毫无透明度可言,其大门口不挂招牌,绝不会接受什么“群众监督”,却反过来如同“达摩克利斯的剑”,高悬于全国民众头上。在其非法“监督”下,所谓新闻、出版自由只是痴人说梦。公安部、民政部倒是“坐不改名”,挂牌办公,可是非但公民集会、结社及上网多所限制,日前连首都市民向谷歌公司献花的自由也被取缔。

凡此种种,充分说明坚持一党专政的中共,视自由为洪水猛兽。尽管温家宝曾经公开承认自由、民主、人权等属于普世价值,这次又罕有地阐述老百姓的“尊严”。但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下,这只能是纸上谈兵。因为作为他所阐释的“尊严”之重要内涵的自由,早已被当局彻底封杀。如此何来民众的“尊严”?

据报道,温家宝在答问之前,说对“这次在线访谈,……有一种十分珍惜的感情,因为我知道这样的机会不多了。”正因为“机会不多”,所以他有可能流露真情;同时他也知道,他说的都不算数。概而言之便是:不说白不说,说了也白说。呜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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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8 10:2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开透明”和“民主监督”不会又是空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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