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尘 发表于 2011-6-15 20:37:25

2011.6.13致福建省委、省纪委、省政法委书记控告件

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12封信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泣血再呈告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我们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自您调任福建任省委书记之日起,我们向您邮寄了11封控告信,不断地向您揭露了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告破’黑幕,我们不懈呈告,却得不到您的回复。今天,于悲愤难奈之下再向您寄出第12封。
“福清纪委爆炸案”早已没有了法律程序。二审重审开庭用了整整四年半时间,令人遗憾的是,姗姗来迟的庭审,犹不能依法当庭无罪释放陈科云和吴昌龙。
2011年4月26日二审庭审,当局作了通盘的布署,组织了省市众党政部门领导在台前、幕后旁听,谢绝记者采访,限制亲属旁听人数。与以往不同,当地媒体不再跟踪报道,对此次庭审噤若寒蝉,只字不提。庭审过程,可以看出福建省高院用心良苦,既照顾到领导的情绪,播放了那盘经过专案组精心排演的吴昌龙供述“作案”过程的视听资料;又让五上诉人揭露、控诉刑讯逼供及律师无罪辩护的空间,传唤当年四名侦办人员出庭质证。
吴昌龙在台前供述“作案”过程的视听资料,福建警方把它吹得神乎其神,一再把它当作“成功告破”的挡箭牌,殊不知,幕后无辜的吴昌龙却遭受炼狱般的摧残,在生不如死的悲惨境遇下曾三次自杀未遂。这盘视听资料系专案组长原福清市公安林孜局长一手打造出来,为“成功告破”“福清纪委爆炸案”制造声势。可笑的是,此“成功告破”案还在反复退补中的2003年,林孜局长却因涉黑被重判了15年徒刑。此案审了十年,无一实证,至今犹悬而难决。为认真计,含冤深深的我们建议福建省委领导不妨派人到龙岩劳改场问问正在服刑的林孜局长,当年是如何“成功告破”福清纪委爆炸案?
此次二审重审开庭,众目睽睽之下,当了十年替罪羊的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等人当庭出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可见的累累伤痕,并强烈要求司法伤情鉴定。这起惨烈的刑讯逼供造假案又重新摊在阳光下,往事不堪回首,文明当下重演封建时代的酷刑,它让在场的法官和检察员及所有参加旁听的人员领略了什么叫作“五马分尸”、“坐老虎凳”、“荡秋千”、“金鸡扒翅”、“头脚倒挂”、“烙烫”、“拍钉板”、“拳击袋裹铅球”、“疲劳战术”、“灌水”等等。
根据庭审过程及蒙冤者的血书,现摘录一些堪称经典的侦办人员和检察官的雷人语录,供省委领导思考此案在案发伊始就偏离正常的侦查轨道,此违法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不可告人的黑幕?!敬请领导明察!
侦查伊始,在私设的办案点里,专案副组长说:“吴昌龙,如果你能走出这个门,我就从全福清人的胯下爬过”。刑警队吴承奋说:“吴昌龙,你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那就是我死,如果你不能走出这个门,你就是不死,我也要让你死”。吴承奋说:陈科云,你这次死定了,我们要给你一颗子弹吃。叶大队长对陈科云说:“我们要办冤、假、错案,你又有什么办法?你现在就是一头猪,在我们手里,任凭我们宰杀,叫你说什么你就得说什么,用长时间折磨你,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若折磨不死,就把你扔在看守所叫犯人打死你,我们也没有责任。”侦办人员对杜捷生说:“我们福清公安有一个法律,一年准许(刑讯逼供)死七个人。你再不老实交待,就把你拉到人多的地方,从车上把你推下去,把你当场击毙,说你是畏罪逃跑,看你怕不怕。”2001年10月26日早上,侦办人员对即将投进看守所的谈敏华说:“你进去以后,不要乱讲了,要按笔录里讲,你若不按笔录讲,我随时可以从看守所把你提出来,你是外地人,打死你就像打死一只狗一样,随便扔到山里边,没有人会发现的”。
2004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一审刚开完庭,福州市检公诉人陈卫东、吴仰晗尾随警车到连江县看守所诱骗谈敏华:“说白了,我们主要针对前面两个(指陈科云和吴昌龙),这事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你也是被骗的,只要你承认了,就没事了,我们向法院求情,你坐(牢)多长时间就到判你多长,要不然这次会判很重的,坐到你哭也没人理你!”当天晚上,福州市检公诉人林幼华和林聪伟到闽清县看守所诱骗杜捷生:“你按以前的供述承认了,关你多久判多久,放你回去,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叫所长来,我们签个协议,作个证明,不然会判很重的!”。
若非我们亲身经历和见闻,真难以想象检察机关,竟是如此行使人民赋予其神圣的监督权。让我们略感宽慰的是,庭审后,多行不义的福州市检察院陈聪检察长就遭法办了。
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侦查人员办案程序合法与否,导致两种完全不同的命运。本案中六个被告人,经过“监视居住”环节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等人却成了替罪羊,陈、吴两人至今仍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年,冤情依旧。而所谓的“同案犯”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批捕在前,执行在后,未经过“监居”这一环节,到案后直接投入看守所,办案人员缺乏时间和空间对其刑讯逼供,一审王小刚已被无罪悄然释放。更为荒唐的是,福州中院重审仍维持一审死缓判决时,判决书上提供电雷管者仍是已无罪释放一年多的王小刚名字。值得一提的是,王小刚能够无罪获释,期间有个耐人寻味的细节,其到案的时间恰是全球通缉抓捕 “双规”期间潜逃的涉黑局长林孜之时。
本着最基本的常识,基于以上种种反常现象,想必领导的智商和见识当不会逊给忙于生计的老百姓,也当不会轻信“告破”谎言,只是心中另有一本帐而已。
据悉,二审重审开庭之后,福建省就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召集各部门开了会议,听取各方摆不平的意见。辩护律师和蒙冤者及冤属的意见,依然被漠视,至今无人过问。为供领导审视,听听悲鸣的哀声,特将五上诉人法庭上自辩词附上。
孙春兰书记,这起早已没有法律程序的大冤案,还要超羁多久?我们希望您和其他部门也能倾听一再被漠视的“沉没的声音”。人微言轻的我们,期待着福建当局本着执政为民,贯彻当下中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前提,督促福建省高院,排除法外干扰,独立行使审判权,本着事实和法律,依法宣判陈科云、吴昌龙等人无罪。唯此才能平息日益加剧的民怨和民愤,化解突出的社会矛盾。唯此才能提升执法公信力,重塑福建司法形象。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炜


吴玉堂
吴华英
周洪玉



2011年6月13日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致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第19封信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泣血再呈告
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
我们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自您调任福建任省纪委书记之日起,我们向您邮寄了18封控告信,不断地向您揭露了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告破’黑幕,我们不懈呈告,却得不到您的回复。今天,于悲愤难奈之下再向您寄出第19封。
“福清纪委爆炸案”早已没有了法律程序。二审重审开庭用了整整四年半时间,令人遗憾的是,姗姗来迟的庭审,犹不能依法当庭无罪释放陈科云和吴昌龙。
2011年4月26日二审庭审,当局作了通盘的布署,组织了省市众党政部门领导在台前、幕后旁听,谢绝记者采访,限制亲属旁听人数。与以往不同,当地媒体不再跟踪报道,对此次庭审噤若寒蝉,只字不提。庭审过程,可以看出福建省高院用心良苦,既照顾到领导的情绪,播放了那盘经过专案组精心排演的吴昌龙供述“作案”过程的视听资料;又让五上诉人揭露、控诉刑讯逼供及律师无罪辩护的空间,传唤当年四名侦办人员出庭质证。
吴昌龙在台前供述“作案”过程的视听资料,福建警方把它吹得神乎其神,一再把它当作“成功告破”的挡箭牌,殊不知,幕后无辜的吴昌龙却遭受炼狱般的摧残,在生不如死的悲惨境遇下曾三次自杀未遂。这盘视听资料系专案组长原福清市公安林孜局长一手打造出来,为“成功告破”“福清纪委爆炸案”制造声势。可笑的是,此“成功告破”案还在反复退补中的2003年,林孜局长却因涉黑被重判了15年徒刑。此案审了十年,无一实证,至今犹悬而难决。为认真计,含冤深深的我们建议福建省委领导不妨派人到龙岩劳改场问问正在服刑的林孜局长,当年是如何“成功告破”福清纪委爆炸案?
此次二审重审开庭,众目睽睽之下,当了十年替罪羊的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等人当庭出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可见的累累伤痕,并强烈要求司法伤情鉴定。这起惨烈的刑讯逼供造假案又重新摊在阳光下,往事不堪回首,文明当下重演封建时代的酷刑,它让在场的法官和检察员及所有参加旁听的人员领略了什么叫作“五马分尸”、“坐老虎凳”、“荡秋千”、“金鸡扒翅”、“头脚倒挂”、“烙烫”、“拍钉板”、“拳击袋裹铅球”、“疲劳战术”、“灌水”等等。
根据庭审过程及蒙冤者的血书,现摘录一些堪称经典的侦办人员和检察官的雷人语录,供省委领导思考此案在案发伊始就偏离正常的侦查轨道,此违法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不可告人的黑幕?!敬请领导明察!
侦查伊始,在私设的办案点里,专案副组长说:“吴昌龙,如果你能走出这个门,我就从全福清人的胯下爬过”。刑警队吴承奋说:“吴昌龙,你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那就是我死,如果你不能走出这个门,你就是不死,我也要让你死”。吴承奋说:陈科云,你这次死定了,我们要给你一颗子弹吃。叶大队长对陈科云说:“我们要办冤、假、错案,你又有什么办法?你现在就是一头猪,在我们手里,任凭我们宰杀,叫你说什么你就得说什么,用长时间折磨你,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若折磨不死,就把你扔在看守所叫犯人打死你,我们也没有责任。”侦办人员对杜捷生说:“我们福清公安有一个法律,一年准许(刑讯逼供)死七个人。你再不老实交待,就把你拉到人多的地方,从车上把你推下去,把你当场击毙,说你是畏罪逃跑,看你怕不怕。”2001年10月26日早上,侦办人员对即将投进看守所的谈敏华说:“你进去以后,不要乱讲了,要按笔录里讲,你若不按笔录讲,我随时可以从看守所把你提出来,你是外地人,打死你就像打死一只狗一样,随便扔到山里边,没有人会发现的”。
2004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一审刚开完庭,福州市检公诉人陈卫东、吴仰晗尾随警车到连江县看守所诱骗谈敏华:“说白了,我们主要针对前面两个(指陈科云和吴昌龙),这事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你也是被骗的,只要你承认了,就没事了,我们向法院求情,你坐(牢)多长时间就到判你多长,要不然这次会判很重的,坐到你哭也没人理你!”当天晚上,福州市检公诉人林幼华和林聪伟到闽清县看守所诱骗杜捷生:“你按以前的供述承认了,关你多久判多久,放你回去,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叫所长来,我们签个协议,作个证明,不然会判很重的!”。
若非我们亲身经历和见闻,真难以想象检察机关,竟是如此行使人民赋予其神圣的监督权。让我们略感宽慰的是,庭审后,多行不义的福州市检察院陈聪检察长就遭法办了。
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侦查人员办案程序合法与否,导致两种完全不同的命运。本案中六个被告人,经过“监视居住”环节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等人却成了替罪羊,陈、吴两人至今仍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年,冤情依旧。而所谓的“同案犯”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批捕在前,执行在后,未经过“监居”这一环节,到案后直接投入看守所,办案人员缺乏时间和空间对其刑讯逼供,一审王小刚已被无罪悄然释放。更为荒唐的是,福州中院重审仍维持一审死缓判决时,判决书上提供电雷管者仍是已无罪释放一年多的王小刚名字。值得一提的是,王小刚能够无罪获释,期间有个耐人寻味的细节,其到案的时间恰是全球通缉抓捕 “双规”期间潜逃的涉黑局长林孜之时。
本着最基本的常识,基于以上种种反常现象,想必领导的智商和见识当不会逊给忙于生计的老百姓,也当不会轻信“告破”谎言,只是心中另有一本帐而已。
据悉,二审重审开庭之后,福建省就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召集各部门开了会议,听取各方摆不平的意见。辩护律师和蒙冤者及冤属的意见,依然被漠视,至今无人过问。为供领导审视,听听悲鸣的哀声,特将五上诉人法庭上自辩词附上。
陈文清书记,这起早已没有法律程序的大冤案,还要超羁多久?我们希望您和其他部门也能倾听一再被漠视的“沉没的声音”。人微言轻的我们,期待着福建当局本着执政为民,贯彻当下中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前提,督促福建省高院,排除法外干扰,独立行使审判权,本着事实和法律,依法宣判陈科云、吴昌龙等人无罪。唯此才能平息日益加剧的民怨和民愤,化解突出的社会矛盾。唯此才能提升执法公信力,重塑福建司法形象。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炜


吴玉堂
吴华英
周洪玉


2011年6月13日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历年来呈邮给陈文清书记的控告件
1、2009年1月23日,冤属向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省纪委陈文清书记、省检倪英达检察长、省高院马新岚院长、副院长夏冬英、赵家玲法官等六人寄出2008年12月19日香港《亚洲周刊》第四期报道的《温家宝访日与闽侨鸣冤事件》。
2、2009年3月2日,我向最高检举报中心寄了一份材料,给福建省纪委陈文清寄了一份材料兼一本装订本《酷刑下人间奇冤》
  3、2009年3月1日,冤属向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邮呈了控告件,题为《揭穿“福清纪委爆炸案”“告破”的谎言和假象》。
4、2009年3月4日,进京冤属向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邮呈控告件,题为《致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第三封信》。
  5、2009年4月29日,冤属向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第五次邮呈状,题为《“福清纪委爆炸案”如此“告破” 省纪委岂能放任纵容》。
  6、2009年5月30日,进京冤属向福建省纪委陈文清邮呈了第六封控告件,题为《“福清纪委爆炸案”八年仍不决——侦查机关可以否认造假 纪检机关不能不问真相》。
  7、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侦查机关无耻否认造假 纪检机关不能不问真相》;
  8、2009年7月5日,日本侨属向福建省委陈文清邮寄控告件,题为《为“福清纪委爆炸案”亲人蒙受巨冤八年难纠事 致福建省纪委书记一封信》。
9、2009年7月22日,国内冤属向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书记各邮寄了控告件,题为《实事求是纠正错案 福建纪委责无旁贷》。
10、2009年9月14日,国内冤属向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邮寄了控告件,题为《纠正纪委爆炸案 省纪委责无旁贷》。
  11、2009年10月26日,日本侨属向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邮寄了控告件,题为《查清真相 平反冤狱 福建省纪委责无旁贷》。
  12、2009年12月31日,2009年最后一天,国内冤属又向福建省新到任的省委孙春兰书记和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邮寄了控告件。此案历经三任省委书记(宋德福、卢展工、孙春兰),八年多问题依旧。
13、2010年1月21日,国内冤属向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邮寄控告件,题为《敬请监督抓落实 依法纠正此冤案》。
14、2010年9月1日,旅日侨属陈美钦向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邮寄了跨洋控告件,题为《“福清纪委爆炸案”九年无说法 如此又枉又纵 纪委岂能沉默》。
15、2011年2月20日,海外侨属向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邮寄了题为《切实监督纠正错案   福建纪委责无旁贷》“福清纪委爆炸案”为何乱象众生十年未决。
16、2011年5月23日,国内冤属向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邮寄了控告件,题为《当了十年替罪羊   二审五年才开庭》“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再向省纪委书记泣血讨公道。
17、2011年6月3日,国内冤属向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邮寄了控告件,题为《刑讯逼供造假案  祈盼领导快纠正》
18、2011年6月8日,国内冤属向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邮寄了控告件,题为《酷刑下人间奇冤》福建省“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仍无说法。
致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第12封信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泣血再呈告
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
我们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自您调任福建任省政法委书记之日起,我们向您邮寄了11封控告信,不断地向您揭露了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告破’黑幕,我们不懈呈告,却得不到您的回复。今天,于悲愤难奈之下再向您寄出第12封。
“福清纪委爆炸案”早已没有了法律程序。二审重审开庭用了整整四年半时间,令人遗憾的是,姗姗来迟的庭审,犹不能依法当庭无罪释放陈科云和吴昌龙。
2011年4月26日二审庭审,当局作了通盘的布署,组织了省市众党政部门领导在台前、幕后旁听,谢绝记者采访,限制亲属旁听人数。与以往不同,当地媒体不再跟踪报道,对此次庭审噤若寒蝉,只字不提。庭审过程,可以看出福建省高院用心良苦,既照顾到领导的情绪,播放了那盘经过专案组精心排演的吴昌龙供述“作案”过程的视听资料;又让五上诉人揭露、控诉刑讯逼供及律师无罪辩护的空间,传唤当年四名侦办人员出庭质证。
吴昌龙在台前供述“作案”过程的视听资料,福建警方把它吹得神乎其神,一再把它当作“成功告破”的挡箭牌,殊不知,幕后无辜的吴昌龙却遭受炼狱般的摧残,在生不如死的悲惨境遇下曾三次自杀未遂。这盘视听资料系专案组长原福清市公安林孜局长一手打造出来,为“成功告破”“福清纪委爆炸案”制造声势。可笑的是,此“成功告破”案还在反复退补中的2003年,林孜局长却因涉黑被重判了15年徒刑。此案审了十年,无一实证,至今犹悬而难决。为认真计,含冤深深的我们建议福建省委领导不妨派人到龙岩劳改场问问正在服刑的林孜局长,当年是如何“成功告破”福清纪委爆炸案?
此次二审重审开庭,众目睽睽之下,当了十年替罪羊的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等人当庭出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可见的累累伤痕,并强烈要求司法伤情鉴定。这起惨烈的刑讯逼供造假案又重新摊在阳光下,往事不堪回首,文明当下重演封建时代的酷刑,它让在场的法官和检察员及所有参加旁听的人员领略了什么叫作“五马分尸”、“坐老虎凳”、“荡秋千”、“金鸡扒翅”、“头脚倒挂”、“烙烫”、“拍钉板”、“拳击袋裹铅球”、“疲劳战术”、“灌水”等等。
根据庭审过程及蒙冤者的血书,现摘录一些堪称经典的侦办人员和检察官的雷人语录,供省委领导思考此案在案发伊始就偏离正常的侦查轨道,此违法背后到底隐藏着什么样不可告人的黑幕?!敬请领导明察!
侦查伊始,在私设的办案点里,专案副组长说:“吴昌龙,如果你能走出这个门,我就从全福清人的胯下爬过”。刑警队吴承奋说:“吴昌龙,你能从这个门出去的话,那就是我死,如果你不能走出这个门,你就是不死,我也要让你死”。吴承奋说:陈科云,你这次死定了,我们要给你一颗子弹吃。叶大队长对陈科云说:“我们要办冤、假、错案,你又有什么办法?你现在就是一头猪,在我们手里,任凭我们宰杀,叫你说什么你就得说什么,用长时间折磨你,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若折磨不死,就把你扔在看守所叫犯人打死你,我们也没有责任。”侦办人员对杜捷生说:“我们福清公安有一个法律,一年准许(刑讯逼供)死七个人。你再不老实交待,就把你拉到人多的地方,从车上把你推下去,把你当场击毙,说你是畏罪逃跑,看你怕不怕。”2001年10月26日早上,侦办人员对即将投进看守所的谈敏华说:“你进去以后,不要乱讲了,要按笔录里讲,你若不按笔录讲,我随时可以从看守所把你提出来,你是外地人,打死你就像打死一只狗一样,随便扔到山里边,没有人会发现的”。
2004年11月29日,福州中院一审刚开完庭,福州市检公诉人陈卫东、吴仰晗尾随警车到连江县看守所诱骗谈敏华:“说白了,我们主要针对前面两个(指陈科云和吴昌龙),这事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你也是被骗的,只要你承认了,就没事了,我们向法院求情,你坐(牢)多长时间就到判你多长,要不然这次会判很重的,坐到你哭也没人理你!”当天晚上,福州市检公诉人林幼华和林聪伟到闽清县看守所诱骗杜捷生:“你按以前的供述承认了,关你多久判多久,放你回去,如果你不相信,可以叫所长来,我们签个协议,作个证明,不然会判很重的!”。
若非我们亲身经历和见闻,真难以想象检察机关,竟是如此行使人民赋予其神圣的监督权。让我们略感宽慰的是,庭审后,多行不义的福州市检察院陈聪检察长就遭法办了。
没有程序正义,就没有实质正义。侦查人员办案程序合法与否,导致两种完全不同的命运。本案中六个被告人,经过“监视居住”环节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等人却成了替罪羊,陈、吴两人至今仍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年,冤情依旧。而所谓的“同案犯”提供电雷管者王小刚批捕在前,执行在后,未经过“监居”这一环节,到案后直接投入看守所,办案人员缺乏时间和空间对其刑讯逼供,一审王小刚已被无罪悄然释放。更为荒唐的是,福州中院重审仍维持一审死缓判决时,判决书上提供电雷管者仍是已无罪释放一年多的王小刚名字。值得一提的是,王小刚能够无罪获释,期间有个耐人寻味的细节,其到案的时间恰是全球通缉抓捕 “双规”期间潜逃的涉黑局长林孜之时。
本着最基本的常识,基于以上种种反常现象,想必领导的智商和见识当不会逊给忙于生计的老百姓,也当不会轻信“告破”谎言,只是心中另有一本帐而已。
据悉,二审重审开庭之后,福建省就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召集各部门开了会议,听取各方摆不平的意见。辩护律师和蒙冤者及冤属的意见,依然被漠视,至今无人过问。为供领导审视,听听悲鸣的哀声,特将五上诉人法庭上自辩词附上。
徐谦书记,这起早已没有法律程序的大冤案,还要超羁多久?我们希望您和其他部门也能倾听一再被漠视的“沉没的声音”。人微言轻的我们,期待着福建当局本着执政为民,贯彻当下中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前提,督促福建省高院,排除法外干扰,独立行使审判权,本着事实和法律,依法宣判陈科云、吴昌龙等人无罪。唯此才能平息日益加剧的民怨和民愤,化解突出的社会矛盾。唯此才能提升执法公信力,重塑福建司法形象。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炜


吴玉堂
吴华英
周洪玉



2011年6月13日联系地址: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历年来邮寄给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的控告件目录清单

1、2009年2月8日,日侨冤属向福建省委政法委徐谦书记邮寄了控告件,题为《福清纪委爆炸冤案七年多仍不决》旅日华侨致福建省委政法委徐谦书记信。
2、2009年4月3日,国内冤属向福建省委政法委徐谦书记邮寄了控告件,题为《不明不白抓人  八年不给说法》“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再向省政法委讨公道。
3、2009年7月22日,国内冤属向福建省委政法委徐谦书记邮寄了控告件,题为《“福清纪委爆炸案”八年仍拖压  实事求是纠正错案  省政法委责无旁贷》。
4、2009年9月9日,国内冤属向福建省委政法委徐谦书记邮寄了控告件,题为《“福清纪委爆炸案”八年多仍拖压》如此超期羁押  法律监督何在。
5、2009年12月30日,国内冤属向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邮寄了控告件,题为《“福清纪委爆炸案”八年多仍不决  纠正此冤案 省政法委岂能无动于衷》。
6、2010年9月9日,国内冤属向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邮寄了控告件,题为《“福清纪委爆炸案”九年仍拖压》依法纠错  彻查真相  政法委应有所作为。
7、2011年1月27日,旅日侨属向国内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邮寄了控告件,题为《岁末致徐谦书记的冤状件》,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侨属再控诉。
8、2011年2月5日,林洪楠律师向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呈送了控告件,题为《析假断狱  让受冤屈者洗雪冤情  缉拿真凶  告慰亡灵  还又枉又纵大假案事实真相》。
9、2011年5月21日,国内冤属向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邮寄了控告件,题为《当了十年替罪羊   二审五年才开庭》“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再向省政法委书记泣血讨公道。
10、2011年6月3日,国内冤属向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邮寄了控告件,题为《刑讯逼供造假案  祈盼领导快纠正》
11、2011年6月8日,国内冤属向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邮寄了控告件,题为《酷刑下人间奇冤》福建省“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仍无说法。


wmslx 发表于 2011-6-16 13:57:46

吴华英,百折不挠,彰显英雄本色,有了她,“福清纪委爆炸案”必将平反昭雪!

wmslx 发表于 2011-6-17 13:18:56

福清纪委爆炸案是大冤案!

wmslx 发表于 2011-6-18 18:08:38

在全世界曝光中共恶行,要让中共在全世界出丑

wmslx 发表于 2011-6-19 13:54:47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案总有一天会昭雪!!!
吴华英是压不垮的!

心尘 发表于 2011-6-20 11:57:15

  今天,我们又向福建省委、省纪委、省政法委等书记邮寄了控告件,题为《炎炎夏日 绵绵冤情 徒增煎熬》,并附上南方都市两篇舆情报道《“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和《“福清纪委爆炸案”改变了五个家庭》。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二审重审开庭又过了55天,仍审而未决。执着控告无他意,只盼领导依法办。
                            2011年6.20

 http://www.bullogger.com/blogs/xinceng/files/2011.6.jpg 
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13封冤状件
炎炎夏日  绵绵冤情  徒增煎熬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我们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距本月18日向您邮寄出第12封信的时间,又过了7天,依然没有回音。
夏日炎炎,狱外亲属,想着狱中亲人蒙受十年绵绵冤情,至今仍无说法,频频呈状却无回音,心中徒增煎熬。
今天,执笔再向您诉说:陈科云和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612天了。书记呀,漫长十年冤狱,蒙冤之人是度时如年呀!每一次中央或福建省有关于清理超羁,清案结案、平反冤狱之类的法治精神,他们在看守所里翘首启盼,盼着在现任福建省委领导持正下,还他们清白和自由之身。
此次二审重审开庭又过了55天了,仍悄无声息。就开庭前后的部署,想必您对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有了进一步了解,但愿领导听到的是真话,想到的是民声,只有做到勇于纠错,才能提高执政能力,重树司法形象。
前天,我在福建省图书馆听中国社科院于建嵘教授讲座:社会稳定和管理创意。于教授指出:社会问题,宜疏不宜堵;法定权利不到位,没有一个人是强者,连广西信访办主任也到北京上访。
七一党的90周年庆在即,如果,我们的呈状还是泥牛入海,到时,我们还要考虑再次到北京“旅游”。
执着诉求无他意,恳请领导依法办。
今天,先到此,顺附两份舆情,南方都市报于二审重审开庭后的采访报道:《“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和《“福清纪委爆炸案”改变了五个家庭》。
http://nf.nfdaily.cn/epaper/nfds/content/20110427/ArticelA20002FM.htm
http://epaper.oeeee.com/A/html/2011-04/28/content_1347160.htm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陈 炜 周洪玉 吴华英 杜雪贞


同具
2011年6月20日
联系人: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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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第20封冤状件
炎炎夏日  绵绵冤情  徒增煎熬

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
我们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距本月18日向您邮寄出第19封信的时间,又过了7天,依然没有回音。
夏日炎炎,狱外亲属,想着狱中亲人蒙受十年绵绵冤情,至今仍无说法,频频呈状却无回音,心中徒增煎熬。
今天,执笔再向您诉说:陈科云和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612天了。书记呀,漫长十年冤狱,蒙冤之人是度时如年呀!每一次中央或福建省有关于清理超羁,清案结案、平反冤狱之类的法治精神,他们在看守所里翘首启盼,盼着在现任福建省委领导持正下,还他们清白和自由之身。
此次二审重审开庭又过了55天了,仍悄无声息。就开庭前后的部署,想必您对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有了进一步了解,但愿领导听到的是真话,想到的是民声,只有做到勇于纠错,才能提高执政能力,重树司法形象。
前天,我在福建省图书馆听中国社科院于建嵘教授讲座:社会稳定和管理创意。于教授指出:社会问题,宜疏不宜堵;法定权利不到位,没有一个人是强者,连广西信访办主任也到北京上访。
七一党的90周年庆在即,如果,我们的呈状还是泥牛入海,到时,我们还要考虑再次到北京“旅游”。
执着诉求无他意,恳请领导依法办。
今天,先到此,顺附两份舆情,南方都市报于二审重审开庭后的采访报道:《“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和《“福清纪委爆炸案”改变了五个家庭》。
http://nf.nfdaily.cn/epaper/nfds/content/20110427/ArticelA20002FM.htm
http://epaper.oeeee.com/A/html/2011-04/28/content_1347160.htm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陈 炜 周洪玉 吴华英 杜雪贞


同具
2011年6月20日
联系人: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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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第13封冤状件
炎炎夏日  绵绵冤情  徒增煎熬

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
我们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距本月18日向您邮寄出第12封信的时间,又过了7天,依然没有回音。
夏日炎炎,狱外亲属,想着狱中亲人蒙受十年绵绵冤情,至今仍无说法,频频呈状却无回音,心中徒增煎熬。
今天,执笔再向您诉说:陈科云和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612天了。书记呀,漫长十年冤狱,蒙冤之人是度时如年呀!每一次中央或福建省有关于清理超羁,清案结案、平反冤狱之类的法治精神,他们在看守所里翘首启盼,盼着在现任福建省委领导持正下,还他们清白和自由之身。
此次二审重审开庭又过了55天了,仍悄无声息。就开庭前后的部署,想必您对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有了进一步了解,但愿领导听到的是真话,想到的是民声,只有做到勇于纠错,才能提高执政能力,重树司法形象。
前天,我在福建省图书馆听中国社科院于建嵘教授讲座:社会稳定和管理创意。于教授指出:社会问题,宜疏不宜堵;法定权利不到位,没有一个人是强者,连广西信访办主任也到北京上访。
七一党的90周年庆在即,如果,我们的呈状还是泥牛入海,到时,我们还要考虑再次到北京“旅游”。
执着诉求无他意,恳请领导依法办。
今天,先到此,顺附两份舆情,南方都市报于二审重审开庭后的采访报道:《“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和《“福清纪委爆炸案”改变了五个家庭》。
http://nf.nfdaily.cn/epaper/nfds/content/20110427/ArticelA20002FM.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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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陈 炜 周洪玉 吴华英 杜雪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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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0日
联系人: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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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心尘 于 2011-6-25 19:14 编辑 ]

wmslx 发表于 2011-6-22 19:47:52

要闹得地覆天翻,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中共统治下的大陆黑暗。

wmslx 发表于 2011-6-23 12:14:29

看来,那个婆娘也是恶官!!!

wmslx 发表于 2011-6-25 18:57:36

冤属们,您们要坚持到底,最后胜利一定属于您们!!!

wmslx 发表于 2011-6-26 19:41:29

冤属们,坚持到底,您们一定能将无法无天的公检法相关人员送进监狱!

wmslx 发表于 2011-6-27 19:18:42

“看守所羁押十年”创世界之最,乱政不改终将自毁长城。

“看守所羁押十年”创世界之最,乱政不改终将自毁长城。

wmslx 发表于 2011-6-28 20:22:40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案总有一天会昭雪!!!

吴华英是压不垮的!

“福清纪委爆炸案”冤案总有一天会昭雪!!!

心尘 发表于 2011-6-29 21:08:22

今年七一建党90周年庆即临,各地访民纷涌北京。2001年6.24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的母亲也随着此次访潮涌入北京,为含冤莫白的儿子讨说法。

每一次诸如此类大典,均是欲诉无门民众进京的动力,他们大凡认为,平时进京上访没有效果,只有此时,地方政府才有压力。经过多年磨难的访民一同认为,进京只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解决不公问题。

每逢此时,我总是举棋不定,内心很纠结。进京上访从根本上解决不了问题。若不上访,冤情又被捂着难见天日,任凭青春消耗冤狱,作为亲人心又难安。最后,别无选择,也只剩下上访这条不归路了。只有通过不断上访,不断被折腾中,亲人蒙冤之“福清纪委爆炸案”才会重现在官民视野中,冤情不至被淹没在时间的长河里。

欲诉无门的弱者,面对骨感的现状,有人坚持,有人放弃,有人等待、有人静观其变,有人在绝望中用生命点燃希望,让一切仇冤飘散在灰烬中。事关人命,我们已没有退路,只有坚持前行,在每一寸坚硬土地上踩下深深足印,在每一个信访部门呈上似海冤情,在每一届福建省委领导任上邮去泣血呈状……..

十年无果的诉求,有时很沮丧,当你想到无良官员编织那张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网,凭一介薄命的弱者,很难捅破。但是,凡事都有例外。 有一篇博文章写到:“不要以为柔弱就没有力量,不要以为渺小就没有尊严。弱者和强者之间的差别不在力量的强弱,而在信念的坚定。”我始终坚信,再强大的权力也改变不了最弱小的事实,纸是包不住火的,谁也不能一手遮天。

十年上访历程,我已被列入黑名单,成了严控对象。每逢此时,除了家门口探头之外,我的行踪有人暗中盯梢,想到进京之路举步维艰,想到弟弟吴昌龙至今含冤莫白,心情非常难受。考虑到我出行不便,最后母亲主动请缨,拖着年迈的残躯、背着沉甸甸的冤状件,怀着深深的母爱,忧伤地踏上北上的列车,进京为儿子讨说法。

妈妈第一次出远门,第一次要在硬坐上挨过32个小时车程,这个过程很艰辛,旅途很漫长,心情很煎熬。不放心远行的妈妈,昨晚,跟妈妈通个电话,那端传来疲惫的声音,坐久了,脚肿了。妈妈的话,令我后悔不已,一夜无眠。

早上起床,我还沉浸在自责中,不该让年迈的妈妈冒着炎炎夏日,跋涉漫漫旅途,呈送绵绵冤情。很担心妈妈的身体承受不了京城夏日的炙烤、截访人员的围追堵截,外加旅馆不敢接纳进京访民,妈妈,今夜您将栖身何处?问题越想心情越沉重,只能在心里默默为妈妈此行祈祷,愿妈妈尽快结束这一趟苦旅,盼着平安归来。

焦虑中,分时间断拔打妈妈电话,适时提醒注意事项,以期缓解自己心中的担忧,却因妈妈手机电池只剩两格了,被迫暂时关机,留待明天下了火车联系用。
妈妈启程当天起,干旱多时的南方雨下个不停。愁烦的雨天,恰似此刻的心情。
2011.6.28晚

6月29日中午,福建赤脚律师纪斯尊、“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母亲周洪玉、福建沙县捍卫选举权、房产权的林碧仙、福安医疗事故受害者张志花等四人顺利抵京。她们已向国务院、全国人大、最高法、最高检邮去同城快递,将进京心声速递中央领导。

wmslx 发表于 2011-7-4 23:43:51

向不屈不挠的冤属们致敬!!!

心尘 发表于 2011-7-5 17:07:34

2011.6.26

一案十年未决  何日云散天开
(记录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周年心路历程)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我们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本月20日向您邮寄出第14信,可否收阅?二审重审开庭又过了整整两个月,至今依然没有音讯,这件十年不决刑讯逼供造假案到底还要拖多久?
今天是2011年6月24日,每每想到亲人蒙冤入狱长达十年仍被超羁在看守所,心情非常沉重。对我们而言,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一个负载十年心酸苦涩的日子。
十年前的今天,福建省发生一起爆炸案,致一人死亡,造成恶劣影响。接踵而至的侦破大造假影响更恶劣,致六个守法公民和五个家庭陷入一场积冤深重的泥沼之中……..
2001年6月24日,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为掩盖爆炸黑幕,在时任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任专案组长的指挥下,竟将无辜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等人当作替罪羊。随后,经媒体对外宣称:除嫌疑人王小刚一人在逃外,“成功告破”福清6.24爆炸案。
程序合法与否导致两种不同的命运。2003年王小刚“到案”时,专案组长的林孜局长却因涉黑正被抓捕中,因此未被“监视居住”在公安私设的办案点进行刑讯逼供,直接投入看守所。2004年12月1日,经过“监视居住”环节的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等人被枉判死缓、十年及三年徒刑。九天后,公诉机关起诉为本案提供电雷管者、另案处理的王小刚被宣告无罪,悄然释放。对此,律师和良知之士对“成功告破”福清纪委爆炸案提出质疑:本案没有王小刚提供的电雷管,又怎能制成触发式爆炸装置?没有爆炸装置又谈何实施了爆炸犯罪?
众所周知,爆炸案要么百分百真的,要么百分百假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至今无一实证。纵观几次庭审,构成爆炸案要件的证据一个也没有,如:没有作案动机、不具备安装爆炸装置技术、炸药成份没有比对(爆炸现场的炸药成份和被指控提供炸药的谈敏华所在福州桂山石仔场炸药为何不进行成份比对)?被指控提供电雷管者已无罪释放…….,法庭之上只剩下几个被告人强烈要求司法伤情鉴定其全身累累伤痕被回避不睬和刑讯下漏洞百出的有罪供述及精心排练吴昌龙戴着脚镣供述“作案”过程的视频资料被反复播放。
每一起冤案背后,都有催人泪下的悲惨故事,从违反法律程序起始,行违法刑讯造假为终,从杜培武、佘祥林、聂树斌、赵作海等人身上可以看出刑讯逼供是冤案的总祸根,侦查阶段他们都进入犯罪角色,在领导协调下,法院无一例外判无期、死缓甚至死刑,直到真凶出现,幸运者澄清冤情,不幸者早成冤魂。纵观至今无一实证的“福清纪委爆炸案”所谓的涉案人同样遭到惨烈的刑讯逼供,陈科云勒凹的手腕和萎缩的小腿、吴昌龙肿涨的腕筋和失聪的耳朵、杜捷生坏死的股肉和疼痛的全身、谈敏华变形的手指和酸痛的腰疾…….十年来,狱中、狱外的蒙冤者、冤属及律师频频提出司法伤情鉴定,特别是陈科云693次申请,却无人理睬,相关部门均回避本案要害的刑讯逼供问题。
此案历经十年未决,刚性的权力绕不过坚韧的诉求和外界的关注,二审重审等待了四年半,福建省高院于2011年4月26日开庭审理又过两个月,仍审而未决。
十年来,不堪回首痛苦的诉求历程,心狱之外的亲人,在悲情的岁月里,用最美好的青春燃烧最灰暗的日子,也曾冒着生命危险到滚滚车轮底下向人民公仆乞讨正义,不料,换来的却是屡屡打压和伤害。心酸的上访途中,令我们无法忘怀的是,自2002年至2009年向时任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邮呈54份冤状件,其中26份拦轿面呈、28份邮寄。当我们第一次拦下卢展工轿车时,卢书记笑盈盈地接走冤状件,还不忘安慰我们;随着拦轿次数的增加,卢书记有点不高兴了,从:“怎么又是你?星期天也来、下雨天也来、已经批示了、你这样拦车会害死我的驾驶员、你们要相信法院会依法办案…..直到2005年9月11日早上第25次拦下卢展工书记轿车,过了四天15号的晚上,那天拦轿的吴华英、陈科斌和杜雪贞各被拘留了15天。为此案,执言的律师被传唤了,被闭口;不同意见者被刑拘、被恐吓;采访记者被调查、被调离……
自陈科云、吴昌龙等人身陷囹圄之日起,狱外的家人十年一事,奔赴在漫漫的讨说法路上,在看得见光明,却找不到出路的当下,被沦为足球来回踢。在当下信访怪圈里,当跑的路也跑了,当呈的状也呈了,当哭的泪也哭干了;不该拦的“轿”也拦了,不该跪的人也跪了,不该请的愿也请了;不该传的我们也被传了,不该拘的我们也被拘了,不该获的刑我们也获了,我们跋涉了十载,依然找不着北。
十年来,我们时刻为亲人的清白和诉求法律正义而呐喊着。每年到北京上访,每月到福建省呈状;每天奋笔疾书准备呈状材料。
十年来,中央两轮清理超期羁押案件,“福清纪委爆炸案”却“巍然不动”。福建省高院大干150天,打响“清案、结案”攻坚战中,“福清纪委爆炸案”同样审而不决。
十年来,“福清纪委爆炸案”酷刑黑幕,也曾引起国内媒体的关注和披露。如:福建日报内参连续几期披露《“福清纪委爆炸案”疑团滚滚》、新华社驻福建分社也发了内参《如此刑讯逼供怎能确保办案准确》、中国青年报报道了《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香港亚洲周刊报道了《福建爆炸案爆出酷刑黑幕》、《从东京到福建的采访惊魂》、《福建爆炸案惊动驻日外交官》、《温家宝访日与闽侨喊冤事件》、《福建网民代言有罪案中案》、瞭望东方周刊报道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南方都市报报道了《“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福清纪委爆炸案”改变了五个家庭》……..
十年来,旅居日本的侨属不间断向驻日大使及国内的领导呈邮冤状件:驻日王毅大使有批转;全国人大有督办、最高法有形文、福建省委领导有批示,福建省高院有督查意见:“此案不能成立,此案没有破;一次审议结论:“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一次发回重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令人费解的是,此案既然引起这么多部门的重视,为何十年未决?
在这不堪的岁月里,我们不停地呐喊,执着于十年一事,为讨回亲人的清白和自由,在法律正义的道路上还要跋涉多远,才能拔云见日出?

顺附五张被告人伤情照片,敬请领导换位思考。
                   记录于2011年6月24日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陈 炜 周洪玉 吴华英 杜雪贞


同具
2011年6月26日

联系人: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一案十年未决  何日云散天开
(记录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周年心路历程)

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
我们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本月20日向您邮寄出第21信,可否收阅?二审重审开庭又过了整整两个月,至今依然没有音讯,这件十年不决刑讯逼供造假案到底还要拖多久?
今天是2011年6月24日,每每想到亲人蒙冤入狱长达十年仍被超羁在看守所,心情非常沉重。对我们而言,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一个负载十年心酸苦涩的日子。
十年前的今天,福建省发生一起爆炸案,致一人死亡,造成恶劣影响。接踵而至的侦破大造假影响更恶劣,致六个守法公民和五个家庭陷入一场积冤深重的泥沼之中……..
2001年6月24日,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为掩盖爆炸黑幕,在时任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任专案组长的指挥下,竟将无辜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等人当作替罪羊。随后,经媒体对外宣称:除嫌疑人王小刚一人在逃外,“成功告破”福清6.24爆炸案。
程序合法与否导致两种不同的命运。2003年王小刚“到案”时,专案组长的林孜局长却因涉黑正被抓捕中,因此未被“监视居住”在公安私设的办案点进行刑讯逼供,直接投入看守所。2004年12月1日,经过“监视居住”环节的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等人被枉判死缓、十年及三年徒刑。九天后,公诉机关起诉为本案提供电雷管者、另案处理的王小刚被宣告无罪,悄然释放。对此,律师和良知之士对“成功告破”福清纪委爆炸案提出质疑:本案没有王小刚提供的电雷管,又怎能制成触发式爆炸装置?没有爆炸装置又谈何实施了爆炸犯罪?
众所周知,爆炸案要么百分百真的,要么百分百假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至今无一实证。纵观几次庭审,构成爆炸案要件的证据一个也没有,如:没有作案动机、不具备安装爆炸装置技术、炸药成份没有比对(爆炸现场的炸药成份和被指控提供炸药的谈敏华所在福州桂山石仔场炸药为何不进行成份比对)?被指控提供电雷管者已无罪释放…….,法庭之上只剩下几个被告人强烈要求司法伤情鉴定其全身累累伤痕被回避不睬和刑讯下漏洞百出的有罪供述及精心排练吴昌龙戴着脚镣供述“作案”过程的视频资料被反复播放。
每一起冤案背后,都有催人泪下的悲惨故事,从违反法律程序起始,行违法刑讯造假为终,从杜培武、佘祥林、聂树斌、赵作海等人身上可以看出刑讯逼供是冤案的总祸根,侦查阶段他们都进入犯罪角色,在领导协调下,法院无一例外判无期、死缓甚至死刑,直到真凶出现,幸运者澄清冤情,不幸者早成冤魂。纵观至今无一实证的“福清纪委爆炸案”所谓的涉案人同样遭到惨烈的刑讯逼供,陈科云勒凹的手腕和萎缩的小腿、吴昌龙肿涨的腕筋和失聪的耳朵、杜捷生坏死的股肉和疼痛的全身、谈敏华变形的手指和酸痛的腰疾…….十年来,狱中、狱外的蒙冤者、冤属及律师频频提出司法伤情鉴定,特别是陈科云693次申请,却无人理睬,相关部门均回避本案要害的刑讯逼供问题。
此案历经十年未决,刚性的权力绕不过坚韧的诉求和外界的关注,二审重审等待了四年半,福建省高院于2011年4月26日开庭审理又过两个月,仍审而未决。
十年来,不堪回首痛苦的诉求历程,心狱之外的亲人,在悲情的岁月里,用最美好的青春燃烧最灰暗的日子,也曾冒着生命危险到滚滚车轮底下向人民公仆乞讨正义,不料,换来的却是屡屡打压和伤害。心酸的上访途中,令我们无法忘怀的是,自2002年至2009年向时任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邮呈54份冤状件,其中26份拦轿面呈、28份邮寄。当我们第一次拦下卢展工轿车时,卢书记笑盈盈地接走冤状件,还不忘安慰我们;随着拦轿次数的增加,卢书记有点不高兴了,从:“怎么又是你?星期天也来、下雨天也来、已经批示了、你这样拦车会害死我的驾驶员、你们要相信法院会依法办案…..直到2005年9月11日早上第25次拦下卢展工书记轿车,过了四天15号的晚上,那天拦轿的吴华英、陈科斌和杜雪贞各被拘留了15天。为此案,执言的律师被传唤了,被闭口;不同意见者被刑拘、被恐吓;采访记者被调查、被调离……
自陈科云、吴昌龙等人身陷囹圄之日起,狱外的家人十年一事,奔赴在漫漫的讨说法路上,在看得见光明,却找不到出路的当下,被沦为足球来回踢。在当下信访怪圈里,当跑的路也跑了,当呈的状也呈了,当哭的泪也哭干了;不该拦的“轿”也拦了,不该跪的人也跪了,不该请的愿也请了;不该传的我们也被传了,不该拘的我们也被拘了,不该获的刑我们也获了,我们跋涉了十载,依然找不着北。
十年来,我们时刻为亲人的清白和诉求法律正义而呐喊着。每年到北京上访,每月到福建省呈状;每天奋笔疾书准备呈状材料。
十年来,中央两轮清理超期羁押案件,“福清纪委爆炸案”却“巍然不动”。福建省高院大干150天,打响“清案、结案”攻坚战中,“福清纪委爆炸案”同样审而不决。
十年来,“福清纪委爆炸案”酷刑黑幕,也曾引起国内媒体的关注和披露。如:福建日报内参连续几期披露《“福清纪委爆炸案”疑团滚滚》、新华社驻福建分社也发了内参《如此刑讯逼供怎能确保办案准确》、中国青年报报道了《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香港亚洲周刊报道了《福建爆炸案爆出酷刑黑幕》、《从东京到福建的采访惊魂》、《福建爆炸案惊动驻日外交官》、《温家宝访日与闽侨喊冤事件》、《福建网民代言有罪案中案》、瞭望东方周刊报道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南方都市报报道了《“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福清纪委爆炸案”改变了五个家庭》……..
十年来,旅居日本的侨属不间断向驻日大使及国内的领导呈邮冤状件:驻日王毅大使有批转;全国人大有督办、最高法有形文、福建省委领导有批示,福建省高院有督查意见:“此案不能成立,此案没有破;一次审议结论:“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一次发回重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令人费解的是,此案既然引起这么多部门的重视,为何十年未决?
在这不堪的岁月里,我们不停地呐喊,执着于十年一事,为讨回亲人的清白和自由,在法律正义的道路上还要跋涉多远,才能拔云见日出?

顺附五张伤情照片及《海峡都市报》报道,敬请领导换位思考。
                   记录于2011年6月24日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陈 炜 周洪玉 吴华英 杜雪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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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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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十年未决  何日云散天开
(记录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周年心路历程)

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
我们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本月20日向您邮寄出第14信,可否收阅?二审重审开庭又过了整整两个月,至今依然没有音讯,这件十年不决刑讯逼供造假案到底还要拖多久?
今天是2011年6月24日,每每想到亲人蒙冤入狱长达十年仍被超羁在看守所,心情非常沉重。对我们而言,今天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一个负载十年心酸苦涩的日子。
十年前的今天,福建省发生一起爆炸案,致一人死亡,造成恶劣影响。接踵而至的侦破大造假影响更恶劣,致六个守法公民和五个家庭陷入一场积冤深重的泥沼之中……..
2001年6月24日,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为掩盖爆炸黑幕,在时任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任专案组长的指挥下,竟将无辜的吴昌龙、陈科云、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谢清等人当作替罪羊。随后,经媒体对外宣称:除嫌疑人王小刚一人在逃外,“成功告破”福清6.24爆炸案。
程序合法与否导致两种不同的命运。2003年王小刚“到案”时,专案组长的林孜局长却因涉黑正被抓捕中,因此未被“监视居住”在公安私设的办案点进行刑讯逼供,直接投入看守所。2004年12月1日,经过“监视居住”环节的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等人被枉判死缓、十年及三年徒刑。九天后,公诉机关起诉为本案提供电雷管者、另案处理的王小刚被宣告无罪,悄然释放。对此,律师和良知之士对“成功告破”福清纪委爆炸案提出质疑:本案没有王小刚提供的电雷管,又怎能制成触发式爆炸装置?没有爆炸装置又谈何实施了爆炸犯罪?
众所周知,爆炸案要么百分百真的,要么百分百假的。“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至今无一实证。纵观几次庭审,构成爆炸案要件的证据一个也没有,如:没有作案动机、不具备安装爆炸装置技术、炸药成份没有比对(爆炸现场的炸药成份和被指控提供炸药的谈敏华所在福州桂山石仔场炸药为何不进行成份比对)?被指控提供电雷管者已无罪释放…….,法庭之上只剩下几个被告人强烈要求司法伤情鉴定其全身累累伤痕被回避不睬和刑讯下漏洞百出的有罪供述及精心排练吴昌龙戴着脚镣供述“作案”过程的视频资料被反复播放。
每一起冤案背后,都有催人泪下的悲惨故事,从违反法律程序起始,行违法刑讯造假为终,从杜培武、佘祥林、聂树斌、赵作海等人身上可以看出刑讯逼供是冤案的总祸根,侦查阶段他们都进入犯罪角色,在领导协调下,法院无一例外判无期、死缓甚至死刑,直到真凶出现,幸运者澄清冤情,不幸者早成冤魂。纵观至今无一实证的“福清纪委爆炸案”所谓的涉案人同样遭到惨烈的刑讯逼供,陈科云勒凹的手腕和萎缩的小腿、吴昌龙肿涨的腕筋和失聪的耳朵、杜捷生坏死的股肉和疼痛的全身、谈敏华变形的手指和酸痛的腰疾…….十年来,狱中、狱外的蒙冤者、冤属及律师频频提出司法伤情鉴定,特别是陈科云693次申请,却无人理睬,相关部门均回避本案要害的刑讯逼供问题。
此案历经十年未决,刚性的权力绕不过坚韧的诉求和外界的关注,二审重审等待了四年半,福建省高院于2011年4月26日开庭审理又过两个月,仍审而未决。
十年来,不堪回首痛苦的诉求历程,心狱之外的亲人,在悲情的岁月里,用最美好的青春燃烧最灰暗的日子,也曾冒着生命危险到滚滚车轮底下向人民公仆乞讨正义,不料,换来的却是屡屡打压和伤害。心酸的上访途中,令我们无法忘怀的是,自2002年至2009年向时任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邮呈54份冤状件,其中26份拦轿面呈、28份邮寄。当我们第一次拦下卢展工轿车时,卢书记笑盈盈地接走冤状件,还不忘安慰我们;随着拦轿次数的增加,卢书记有点不高兴了,从:“怎么又是你?星期天也来、下雨天也来、已经批示了、你这样拦车会害死我的驾驶员、你们要相信法院会依法办案…..直到2005年9月11日早上第25次拦下卢展工书记轿车,过了四天15号的晚上,那天拦轿的吴华英、陈科斌和杜雪贞各被拘留了15天。为此案,执言的律师被传唤了,被闭口;不同意见者被刑拘、被恐吓;采访记者被调查、被调离……
自陈科云、吴昌龙等人身陷囹圄之日起,狱外的家人十年一事,奔赴在漫漫的讨说法路上,在看得见光明,却找不到出路的当下,被沦为足球来回踢。在当下信访怪圈里,当跑的路也跑了,当呈的状也呈了,当哭的泪也哭干了;不该拦的“轿”也拦了,不该跪的人也跪了,不该请的愿也请了;不该传的我们也被传了,不该拘的我们也被拘了,不该获的刑我们也获了,我们跋涉了十载,依然找不着北。
十年来,我们时刻为亲人的清白和诉求法律正义而呐喊着。每年到北京上访,每月到福建省呈状;每天奋笔疾书准备呈状材料。
十年来,中央两轮清理超期羁押案件,“福清纪委爆炸案”却“巍然不动”。福建省高院大干150天,打响“清案、结案”攻坚战中,“福清纪委爆炸案”同样审而不决。
十年来,“福清纪委爆炸案”酷刑黑幕,也曾引起国内媒体的关注和披露。如:福建日报内参连续几期披露《“福清纪委爆炸案”疑团滚滚》、新华社驻福建分社也发了内参《如此刑讯逼供怎能确保办案准确》、中国青年报报道了《福建两死刑犯称:我们是冤枉的》、香港亚洲周刊报道了《福建爆炸案爆出酷刑黑幕》、《从东京到福建的采访惊魂》、《福建爆炸案惊动驻日外交官》、《温家宝访日与闽侨喊冤事件》、《福建网民代言有罪案中案》、瞭望东方周刊报道了《“福清纪委爆炸案”七年未决》、南方都市报报道了《“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未决》、《“福清纪委爆炸案”改变了五个家庭》……..
十年来,旅居日本的侨属不间断向驻日大使及国内的领导呈邮冤状件:驻日王毅大使有批转;全国人大有督办、最高法有形文、福建省委领导有批示,福建省高院有督查意见:“此案不能成立,此案没有破;一次审议结论:“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一次发回重审“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令人费解的是,此案既然引起这么多部门的重视,为何十年未决?
在这不堪的岁月里,我们不停地呐喊,执着于十年一事,为讨回亲人的清白和自由,在法律正义的道路上还要跋涉多远,才能拔云见日出?

顺附五张伤情照片及《海峡都市报》报道,敬请领导换位思考。
                   记录于2011年6月24日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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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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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尘 发表于 2011-7-5 17:35:05

2011.7.4

2011.7.4

  树欲静,风不止。
  今天是7.4推友节,早上,到邮局给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省纪委陈文清书记、省政法委徐谦书记寄出控告件,顺便也给十年不决“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寄出一张明信片,安慰一下满腹冤屈的弟弟。
  刚到家,就接到福清市公安局镜洋镇派出所干警的恐吓电话,随后,音西镇派出所领导的善意电话又来了,让我下午到音西所一趟,看来醉翁之意不在酒呀~~~~~~
  当我还在消化电话内容时,福州访友又来电话:他们受到政府部门口头劝告,不要参加游精佑发起7.4走出高墙一年纪念日邀请。随后,推特上又看到受阻截的推友,对一个如此简单的宴请,有关方害怕什么,如此如临大敌的架势,究竟为哪般?
 2011.7.4

“福清爆炸案”仍无休止拖延纠正大冤案 福建省委责无旁贷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我们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6月26日向您邮寄了第15封控告信,题为《一案十年不决 何日云散天开》,望查阅。基于基本信任,反复向您呈告,却无回音。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了69天了,依然审而不决。6月24日是“福清纪委爆炸案”发生十周年。然,此案至今未决。党的纪检机关发生恶性爆炸案件,若侦查机关能依法办案,早就“从重从快”审结。然,此案历经十年难审结,令人深思。事实表明,以福清市公安局原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破案专案组,为包庇放纵真凶,故意转移侦查目标,把无辜者作为替罪羊,以假乱真,制造了福建司法史上骇人听闻的大假案。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在星期天接到领导的传呼,来到单位即被炸死,而此前多人看见该爆炸物均安然无恙,显然,爆炸是有针对性。可是,专案组对打传呼者始终讳莫如深,对死者妻子两次提供打传呼者身份、姓名等重要信息的询问笔录以及死者传呼机、手机的通话记录均隐匿不入卷。为转移侦查方向,大搞排查十种人员,乱抓无辜。没有证据,采取非法拘禁(专案组谎称是“监视居住”,最长达103天),严刑逼供,致屈打成招,依供再抓其他人,如法炮制,让案件“成型”,再借助媒体为“成功告破”造势。六个无辜者就这样成了爆炸案的“疑犯”,沦为“替罪羊”。为什么明明是虚假的情节,冤枉的事实,会有被告人认罪的口供?原因只有一个:刑讯逼供。该案六个所谓的“疑犯”,其中被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在案件“告破”一年多后归案(此时专案组长林孜已被抓),被直接关进看守所,幸免于“监视居住”(实为非法拘禁)这一劫,没有给刑讯逼供以便利和机会,终在被关押了一年九个月后,福州中院(被另案处理)判他无罪释放。可以想见,其他五个嫌疑人如果当时没有被专案组采取所谓的“监视居住”,他们还会是今天这样的结果吗?难以想象的是,这起赤裸裸造假的案件,竟然一路绿灯地推上法庭,福州中院竟然两次判决五名被告死缓至二年徒刑。侦查机关彻底绑架了一审、重审的司法机关与之沆瀣一气,公检法三家联手铸造了这起人间奇冤。在假象的掩盖下,真凶得到庇护,逍遥法外;无辜者成了替罪羊,被超羁看守所十年不决。福建省高院曾经两次奉命督查作出明确的结论。上诉后,省高院在省检察院领导参与下一致通过“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今年4月26日,在案件再次上诉四年六个月后,福建省高院终于开庭,案件的真相终于呈现在法律的阳光下。可是,两个多月又过去了,拖压十年的案件还在拖压,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依然无人过问。这是什么人民法院?他们心中还有“人民“吗?还有“法”吗?冤案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自身利益和声誉,利用手中的权力给纠错设置重重障碍。福建省高院在各种权势纠结面前左右为难,导致“官员不拿法院当回事,法官不拿法律当回事”。对此,福建省委岂能熟视无睹?几年来,我们反复向福建省委呈告冤情,4月26日省委领导也参加旁听了庭审的全过程。希望省委能正视这一大冤案,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实事求是,依法纠正错案,而不是把司法丑态遮盖起来,营造“太平盛世”的虚假景象。我们是法治国家。希望福建省委书记秉公持正!期待福建省高院依法纠错!



“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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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纪委爆炸案”仍无休止拖延纠正大冤案 福建省纪委责无旁贷
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我们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6月26日向您邮寄了第21封控告信,题为《一案十年不决 何日云散天开》,望查阅。基于基本信任,反复向您呈告,却无回音。这起十年不决案,福建省高院二审开庭又过了69天了,依然审而不决。6月24日是“福清纪委爆炸案”发生十周年。然,此案至今未决。党的纪检机关发生恶性爆炸案件,若侦查机关能依法办案,早就“从重从快”审结。然,此案历经十年难审结,令人深思。事实表明,以福清市公安局原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破案专案组,为包庇放纵真凶,故意转移侦查目标,把无辜者作为替罪羊,以假乱真,制造了福建司法史上骇人听闻的大假案。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在星期天接到领导的传呼,来到单位即被炸死,而此前多人看见该爆炸物均安然无恙,显然,爆炸是有针对性。可是,专案组对打传呼者始终讳莫如深,对死者妻子两次提供打传呼者身份、姓名等重要信息的询问笔录以及死者传呼机、手机的通话记录均隐匿不入卷。为转移侦查方向,大搞排查十种人员,乱抓无辜。没有证据,采取非法拘禁(专案组谎称是“监视居住”,最长达103天),严刑逼供,致屈打成招,依供再抓其他人,如法炮制,让案件“成型”,再借助媒体为“成功告破”造势。六个无辜者就这样成了爆炸案的“疑犯”,沦为“替罪羊”。为什么明明是虚假的情节,冤枉的事实,会有被告人认罪的口供?原因只有一个:刑讯逼供。该案六个所谓的“疑犯”,其中被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在案件“告破”一年多后归案(此时专案组长林孜已被抓),被直接关进看守所,幸免于“监视居住”(实为非法拘禁)这一劫,没有给刑讯逼供以便利和机会,终在被关押了一年九个月后,福州中院(被另案处理)判他无罪释放。可以想见,其他五个嫌疑人如果当时没有被专案组采取所谓的“监视居住”,他们还会是今天这样的结果吗?难以想象的是,这起赤裸裸造假的案件,竟然一路绿灯地推上法庭,福州中院竟然两次判决五名被告死缓至二年徒刑。侦查机关彻底绑架了一审、重审的司法机关与之沆瀣一气,公检法三家联手铸造了这起人间奇冤。在假象的掩盖下,真凶得到庇护,逍遥法外;无辜者成了替罪羊,被超羁看守所十年不决。福建省高院曾经两次奉命督查作出明确的结论。上诉后,省高院在省检察院领导参与下一致通过“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今年4月26日,在案件再次上诉四年六个月后,福建省高院终于开庭,案件的真相终于呈现在法律的阳光下。可是,两个多月又过去了,拖压十年的案件还在拖压,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依然无人过问。这是什么人民法院?他们心中还有“人民“吗?“法”吗?冤案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自身利益和声誉,利用手中的权力给纠错设置重重障碍。福建省高院在各种权势纠结面前左右为难,导致“官员不拿法院当回事,法官不拿法律当回事”。对此,福建省纪委岂能熟视无睹?几年来,我们反复向省纪委呈告冤情,4月26日省纪委领导也参加旁听了庭审的全过程。希望省纪委能正视辖下机关发生这起大冤案,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实事求是,依法纠正错案,而不是把司法丑态遮盖起来,营造“太平盛世”的虚假景象。我们是法治国家。希望福建省纪委书记秉公持正!期待福建省高院依法纠错!



“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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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华英电话:0591-85273696“福清爆炸案”仍无休止拖延纠正大冤案 省政法委责无旁贷
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  我们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6月26日向您邮寄了第14封控告信,题为《一案十年不决 何日云散天开》,望查阅。6月24日是“福清纪委爆炸案”发生十周年。然,此案至今未决。党的纪检机关发生恶性爆炸案件,若侦查机关能依法办案,早就“从重从快”审结。然,此案历经十年难审结,让人不可思议。事实表明,以福清市公安局原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破案专案组,为包庇放纵真凶,故意转移侦查目标,把无辜者作为替罪羊,以假乱真,制造了福建司法史上骇人听闻的大假案。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在星期天接到领导的传呼,来到单位即被炸死,而此前多人看见该爆炸物均安然无恙,显然,爆炸是有针对性。可是,专案组对打传呼者始终讳莫如深,对死者妻子两次提供打传呼者身份、姓名等重要信息的询问笔录以及死者传呼机、手机的通话记录均隐匿不入卷。为转移侦查方向,大搞排查十种人员,乱抓无辜。没有证据,采取非法拘禁(专案组谎称是“监视居住”,最长达103天),严刑逼供,致屈打成招,依供再抓其他人,如法炮制,让案件“成型”,再借助媒体为“成功告破”造势。六个无辜者就这样成了爆炸案的“疑犯”,沦为“替罪羊”。为什么明明是虚假的情节,冤枉的事实,会有被告人认罪的口供?原因只有一个:刑讯逼供。该案六个所谓的“疑犯”,其中被指控为爆炸提供电雷管的王小刚在案件“告破”一年多后归案(此时专案组长林孜已被抓),被直接关进看守所,幸免于“监视居住”(实为非法拘禁)这一劫,没有给刑讯逼供以便利和机会,终在被关押了一年九个月后,福州中院(被另案处理)判他无罪释放。可以想见,其他五个嫌疑人如果当时没有被专案组采取所谓的“监视居住”,他们还会是今天这样的结果?难以想象的是,这起赤裸裸造假的案件,竟然一路绿灯地推上法庭,福州中院竟然两次判决五名被告死缓至二年徒刑。侦查机关彻底绑架了一审、重审的司法机关与之沆瀣一气,公检法三家联手铸造了这起人间奇冤。在假象的掩盖下,真凶得到庇护,逍遥法外;无辜者成了替罪羊。福建省高院曾经两次奉命督查作出明确的结论。上诉后,省高院在省检察院领导参与下一致通过“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今年4月26日,在案件再次上诉四年六个月后,福建省高院终于开庭,案件的真相终于呈现在法律的阳光下。可是,两个多月又过去了,拖压十年的案件还在拖压,被告人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依然无人过问。这是什么法院?他们心目中还有“法”这个字吗?冤案制造者和参与者为了自身利益和声誉,利用手中的权力给纠错设置重重障碍。福建省高院在各种权势纠结面前左右为难,导致“官员不拿法院当回事,法官不拿法律当回事”。对此,省政法委还能熟视无睹吗?几年来,我们反复向省政法委呈告冤情,4月26日省政法委领导也参加旁听了庭审的全过程。希望省政法委能正视这一大冤案,拿出刮骨疗毒的勇气,实事求是,依法纠正错案,而不是把司法丑态遮盖起来,营造“太平盛世”的虚假景象。我们是法治国家。希望省政法委秉公持正!期待福建省高院依法纠错!



“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吴玉堂
周洪玉
吴华英


杜雪贞
同具
2011年7月4日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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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后由 心尘 于 2011-7-11 21:44 编辑 ]

wmslx 发表于 2011-7-7 13:30:51

冤属们,要坚强!!!

冤属们,要坚强!!!

wmslx 发表于 2011-7-10 14:39:23

纠正大冤案 福建省委责无旁贷!

心尘 发表于 2011-7-10 19:15:37

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
福建一农民致省委书记一封信

尊敬的孙春兰书记:
我是一个年逾花甲、地地道道的中国农民。在这举国上下大唱红歌,大演红剧,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的喜庆之日,我却以别样的心情向您写这封信。
我的弟弟陈科云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一名老党员。“文革”使品学兼优的他被迫离开刚刚跨进的中学校门,随即(1970年),刚满十八岁的他响应号召应征入伍,随后加入中国共产党。十年军旅生涯的锤练,使他成为一个名副其实、优秀的共产党员。1980年转业,到福清市人大常委会工作了整整十七年后调至福清市中福公司任经理。不久,发现该公司财务存在问题而与会计产生矛盾。谁知恶人先告状,2001年5月20日,福清市纪委以公司违规购买小轿车(旧车)、私分公款(年终职工奖金每人500元)、超报手机话费和接待费,对陈科云作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2001年6月4日处分决定书正式送达陈科云本人,陈科云不服处分拒绝签字。当陈科云正在向上级纪检机关申请复议之时,福清市发生震惊全国的“纪委爆炸案”。
2001年6月24日(星期天),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是接到领导的传呼来到单位即被炸死,而在此之前包括清洁工在内多人看见该爆炸物却安然无恙,显然,爆炸是有针对性的。可是,以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对打传呼者始终讳莫如深,对死者妻子关于打传呼者的身份、姓名等重要信息的两次询问笔录和死者传呼机、手机的通话记录均隐匿不入卷。为转移侦查目标,在全市范围大搞排查十种人员。
就在这时,中福公司会计趁机再次诬告。专案组即把陈科云作为重点对象进行布控。没有证据,密捕了公司司机吴昌龙(判决书指控:“也因修车报销等问题与陈奋真(即会计)产生矛盾,于是两被告人便密谋实施爆炸来进行报复。”)作为破案“突破口”。以“监视居住”为名秘密关押在私设办案点,吴天天喊冤,49天后,专案组又把陈科云及其妻子带走,以“监视居住”为名,同样手铐脚镣加身秘密关押在办案点。为打开“突破口”,加大了对吴昌龙的刑讯力度,终因酷刑难熬而胡乱招供。陈科云被抓后的十天十夜,专案组轮番使用了六种刑罚,导致屈打成招。专案组信供再抓了其他几个无辜者后,案件宣称“告破”。
陈科云后来从看守所传出《血泪的控诉》书,讲述了被“监视居住”56天中的遭遇。要不是我弟弟亲笔所写,我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在共产党领导下居然还有这样一群灭绝人性、残忍无比的警察败类。当时我看不到一半无法往下看,眼前浮现的是曾经书本上、电影中日本法西斯残杀无辜百姓和国民党反动派对革命党人使用酷刑的场景,与之相比,可谓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摘录其中一段:“9月27日至10月3日我一直躺在刑侦队办公室沙发上,双手已致残,胸部疼痛,腰部酸痛,全身象万根针扎一般疼痛难忍。一天早上,一位民警知我好久没吃没喝,递给我2块小月饼,说,今天是十一国庆节,也是中秋节,这是他朋友送的月饼。在痛苦的艰难中,我有气无力地睁开眼,看了一下窗外的阳光,知道今天是国庆节、中秋节,眼泪止不住往下流······”正是朗朗乾坤两重天,怎不为之落泪。一个兢兢业业为党工作了整整三十年的老共产党员,为什么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
这起离奇假案,福建省高院两次督查作出明确的结论。上诉后,省高院在省检察院领导参与下经不公开审理,一致通过“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福建省高院明明知道这是一起大冤案,就是不予依法纠正。以“疑难复杂”作托辞,把蒙冤者“无期”羁押在看守所不闻不问。今年4月26日,在案件拖了将近十年,二审才开庭。法庭上的陈科云满头皆白、驼着背,十年冤狱折磨得他面目全非。对于身上的伤情,几年来通过各种方式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伤情鉴定多达693次,竟无人理睬。这是什么法院?他们心目中还有“法”这个字吗?明知冤案,企图以牺牲蒙冤者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尊严来掩盖和包庇冤案制造者的责任,换取官场的“稳定”,营造“和谐盛世”的虚假景象。社会终究是要为之付出沉重代价的!想起清末杨乃武案,慈禧太后对小白菜说“你一个人告倒我半个大清的官员”。为什么慈禧太后愿意付出如此大的代价?为了民心,为了政治合法性。最近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以人为本,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点·····使党始终得到人民群众支持和拥护。尊敬的孙书记,我知道在这大庆的日子里给您写这封信有点不合时宜。可是,每逢佳节尤其是特别重大的节日,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我的弟弟陈科云在他的《血泪的控诉》中:国庆+中秋之日接受两块小月饼时的场景。作为一个农民,我不敢有什么奢望。但有一个小小的请求:请您百忙中问一问省政法委,什么时候我的弟弟陈科云等人有自由、有尊严,不再为两块小月饼而流泪?同时希望居庙堂者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生之重,法治之重!此谨呈!
附:陈科云被吊打双手腕留下的伤痕照片、
《血泪的控诉》打印件

农民:陈科斌

2011年7月1日通讯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电话:0591-85387179

wmslx 发表于 2011-7-13 00:33:15

中共政权不得人心!!!

心尘 发表于 2011-7-14 20:29:16

2011.7.14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17封信

http://2.bp.blogspot.com/-VwTRM_6ewKQ/Th7fAGHVYHI/AAAAAAAAAKg/Fwk0dP8Z50c/s640/20110714%25E5%25AD%2599%25E6%2598%25A5%25E5%2585%25B0%25E4%25BF%25A1%25E5%25B0%2581%25E6%2589%25AB%25E6%258F%258F%25E4%25BB%25B6.jpg
http://1.bp.blogspot.com/--D1BVzVrEY8/Th7fOHIWiSI/AAAAAAAAAKk/fyMhS8JVl30/s640/201107142271_%25E5%2589%25AF%25E6%259C%25AC.jpg

http://1.bp.blogspot.com/-7vuhI2Cm1E8/Th7fkNixpNI/AAAAAAAAAKo/EpFR5cBJj3M/s640/201107142273_%25E5%2589%25AF%25E6%259C%25AC.jpg
    


致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第17封控告件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之母周洪玉再呈告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我是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吴昌龙、“福建三网民诬陷案”之一吴华英的母亲周洪玉。女儿为儿子伸冤而获刑入狱一年。而今,伸冤更冤的女儿刑满出来一年多了。我的儿子,至今仍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年,冤情依旧。

今年七一建党90周年纪念日,我拖着年迈的残躯进京为儿子蒙冤之实,向中央领导及相关部门呈状,希望为官者本着执政为民,尽快纠正冤案,还我儿等人清白和公道。

今年4月26日,福建省高院在四年半后二审终于开庭审理,福建省委等党政部门均派员参加旁听,凡有良知者,都会为我儿等悲惨遭遇动容。法庭之上,撕心裂肺的喊冤叫屈声不绝于耳,我儿等人,一再要求司法伤情鉴定,虽历经十年,他们身上累累伤痕,依然清晰可见。为何至今无人敢触及这一刑讯造假的要害问题?!一再捂着假案,让真相难见天日。

今年5月29日,冤属向莅闽中央第二地方巡视组王太华组长邮寄了题为《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黑幕重重  庇护真凶搞枉法  司法腐败冤无辜》的控告件。6月30日,您领导的福建班子受到中央巡视组高度评价。会上,不知您可否以务实的态度,向王太华组长汇报这起福建皇帝新装?

这起十年不决的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告破’背后引出许多惊人话题,我们已在向您邮寄的16份控告件里有过悲情控诉,现不再累赘。

二审开庭又过了79天了,仍审而不决。今天是我儿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635天了。

悲苦命运,使我也关注时事。前几天,我看到一则新闻,贵州省六盘水分管政法和维稳的副市长田万昌也上访,其怀疑女儿遭省政协常委周世立强奸…….。曾几何时,镇压访民的官员也沦为访民,与民同上访。对此,我们只能感慨道:权利不到位,没有一个人是强者。

您是我国首任女省委书记,对此,心中尤为期待!希望您来持正,纠正这起大冤案。您的年龄与我不相上下,也是儿女承欢膝下,共享天伦之乐的知天命之时。作为女性,想必您也和常人一样,有着母爱的共性,爱自己的儿女,不希望下一代受到非法的伤害。而今,在您主政下的福建,我的儿子吴昌龙仍含冤莫白,任凭青春消耗牢狱十年。孙书记,请您换位思考,将心比心,如果是您的儿子被冤,当了十年替罪羊,对此,作为福建省委书记的您 还会视而不见、无动于衷吗?

您是福建省委最高领导,辖下的福建冤民不找您,还能找谁?!执着诉求无他意,只盼快快启动纠错机制,还我儿等人清白和自由。


         蒙冤者吴昌龙的母亲:周洪玉

         2011年7月14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室  周洪玉 电话:0591-85273696

[ 本帖最后由 心尘 于 2011-7-15 13:22 编辑 ]

wmslx 发表于 2011-7-15 15:02:32

恨不得把这些恶官都杀了!

心尘 发表于 2011-7-16 13:58:33

欠债总是要还的!
苦闷之时,也会忍不住诅咒: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冤案制造者和参与者迟早会遭天谴得绝症,他们把无名、无权、无势的弱者当作替罪羊,是断子绝孙的行为。会有报应的!

报应已从具体侦办的福清市刑警中队长吴承奋身上开始,自从声称“成功告破”福清6.24爆炸案后,40多岁的他就得了脑癌,天天化疗,原先人模狗样的,如今癌症化疗令他几成焦炭。

原福清市公安局长林孜任该案的专案组长,在2003年因涉黑被重判16年,至今应该还在福建省龙岩监狱劳改。

原福州市检察长陈聪枉法办案,企图威逼利诱本案的杜捷生和谈敏华说:说白了,主要针对前面两个陈科云和吴昌龙,只要你按以前的认了,检察院会向法院求情,要求轻判,关多久判多久,若不信,可以让所长进来签个协议..........而今多行不义的陈聪检察长也被法办了。

原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宋立诚指令要对2001年 6.24“福清纪委爆炸案”作有罪判决,随后,他在2003年福州官场大地震被重判十几年,没有意外的话,当还在服刑。

下一个报应该到谁了?

[ 本帖最后由 心尘 于 2011-7-16 14:13 编辑 ]

心尘 发表于 2011-7-17 23:14:16

武夷“豆腐渣”桥垮塌了  “告破”大谎言何日揭穿

     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再呈告

福建省纪委陈文清书记
我们是2001年6.24福建“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 
近闻,福建武夷山市公馆大桥北端“豆腐渣”桥垮塌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事故经披露后,网友怒斥又一起“豆腐渣”工程。触景生情,对照现实,同在福建区域,这起备受关注酷刑下人间奇冤案——“福清纪委爆炸案”仍被拖压不决。对此,蒙难者再次呐喊:同样历经十年,武夷山“豆腐渣”桥终于垮塌了,“成功告破”十年不决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的谎言何日才愿揭穿?
陈书记,自您调任福建省纪委书记后,我们不断向您呈状,细细数来已多达22封。闻您有过批示,但,冤情依旧。
2001年6月24日,福清市纪委发生一起爆炸案,当场炸死一名接到领导传呼赶到单位的纪委司机吴章雄。蹊跷的是,打传呼领导竟被排除在专案组“十条侦查措施”之外,至今讳莫如深。为了掩盖纪委爆炸黑幕,寻找替罪羊。刚被福清市纪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福清市中福公司经理陈科云被列为重点对象进行布控。2001年7月27日,没有证据下,专案组密捕了公司司机吴昌龙作为“突破口”。以“监视居住”为名秘押在多个私设办案点。一上来手铐脚镣加身,不分昼夜折磨,吴昌龙喊冤辩解换来更惨烈的刑讯。49天后,陈科云夫妇也被专案组带走。为打开“突破口”,加大了刑讯力度,吴昌龙曾三次自杀未遂,终因酷刑难熬而胡乱招供,把刚与其姐离婚不久的原姐夫杜捷生也扯进来。杜同样遭刑讯,屁股被打成蜂窝状,也胡乱招了好多人。经“筛选”,把不认识的江西谈敏华、有仇隙的四川民工王小刚定为“涉案人”。陈科云经十天十夜六种刑罚,同样屈打成招。侦办人员给每个人安好“罪名”,对外宣告“成功告破”福清6.24爆炸案。
2004年12月1日,福州中院对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等人作出死缓、十年、三年判决。王小刚被另案处理。九天后,被指控为提供电雷管者的王小刚被宣告无罪,悄然释放。
对此,法律专家及社会良知之士一致提出强烈质疑:没有了电雷管,何来爆炸装置!没有了爆炸装置,何来的“福清纪委爆炸案”?
同为无名、无权、无势的弱者,为何有着两种截然不同命运?这也是冥冥中的巧合,改变了王小刚的命运。2003专案组组长林孜局长涉黑被抓。恰在此时,王小刚到案直接投入看守所,一审开庭后无罪释放。而被“监视居住”的陈科云、吴昌龙等人被判死缓,至今仍被超羁在看守所长达十年,冤情依旧。
这起离奇造假案,福建省高院两次督查意见。上诉后,省高院在省检察院领导参与下经不公开审理,一致通过“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在营造“官场稳定”和“和谐盛世”的虚假景象中,福建省高院明知大冤案,却采取回避态度,不予依法纠正。以“疑难复杂”作托辞,把蒙冤者超羁在看守所不闻不问。今年4月26日,在案件拖压近十年,二审才开庭。法庭之上,再次把这件“福建皇帝新装”摊在阳光下,律师再次揭穿“皇帝没穿新装”。众目睽睽法庭之上,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等人声泪俱下地控诉遭惨绝人寰的刑讯,并出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强烈要求司法伤情鉴定,其中陈科云多达693次提请,均被回避不睬。十年来,蒙冤深深的五家冤属及冤者,本着信任政府,层层上访,依法反映,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澄清冤情。可事与愿违,伸冤更冤,向上反映的冤属却屡遭打击报复,被传唤、拘留、乃至判刑。矢志不渝,十年一事。某些无良当权者的淫威并不能阻止冤属依法诉求法律正义的决绝之心。虽然我们很渺小,很卑微,微弱到我们呐喊的声音一再被忽略不计。但是,再强大的权力也改变不了最弱小的事实。我们坚信,黄河九曲依然向东。陈书记,您们所处的位置恍若一掌灯台,点亮它,照亮周遭环境,让辖下的福建人民行走在光明之下;若熄灭此盏心灯,人心将在黑暗中彷徨。人若生活在是非不分、黑白颠倒、权利不到位的当下,没有一个人是强者。从贵族六盘水市分管政法维稳的田万昌副市长上访和江西拆迁访民钱明奇点燃了抚州连环爆炸案中看,活在悲观的当下,没有谁比谁有希望,也没有谁比谁更绝望。痛定思痛,我们不想再说“多余”的悲怆话了。仅希望高高在上居庙堂者,请牢记生命之重!人权之重!民生之重!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陈 炜 陈美珠 周洪玉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王小刚
同具
2011年7月17日

联系人: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心尘 发表于 2011-7-22 21:13:46

2011.7.21“福清纪委爆炸案”冤属省城上访

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历年十年,二审重审四年半后的2011年4月26日终开庭。
    今天是7月21日,二审开庭又近三个月,依法又超过两个半月法定审限了,福建省高院依然审而不决。我的弟弟吴昌龙被超羁在看守所第3645天了。

    忍着悲愤的心情,我又到省城福州,和同样蒙冤的陈科云妻子谢清逐一向福建省检察院、省人大、省政府、省高院等四个信访部门呈状。

    今天,福建省检察院信访接待室坐着一位新面孔的检察官,递进一份简要状件,问案子审了多久了,当他听到十年,人还超羁在看守所,不禁愕然:中央几轮的清理超期羁押,还会有十年案件?
    第二站到了福建省人大信访接待室,也是新面孔工作人员接待,拿着材料进里间电脑室查阅。一会返回要求出示一审重审判决书文号。当看到(2006)榕刑初字第67号判决书,满脸狐疑地问:有没有搞错了?这是最后一次开庭判决?这么长时间?我说:没错,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一审重审维持原判上诉四年半后,于今年2011年4月26日二审才开庭,如今又超过法律规定“至迟不能超过两个半月审限”的法定程序了。站在旁边的另一工作人员说:这个案子,早就没有法律程序了,你也不要再提了,之前,我们也经常反映。随后,开具了一张闽人大(2011)转字第1065号的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回执单,让我们直接联系福建省高院。
   
    第三站到了福建省政府人民来访接待室。省府门外两侧停着一部公交车和一部特警大巴士,这是为群体性事件而准备的,再往前一点就是接待室。今天,省政府接待室大门口戒备森严,两旁并列站着十来名身着制服保安人员。接待大厅门口,十来名身着制服的公安来回晃动着。刚要步入大厅,25年老上访户毛文超跟我打个招呼,他的胸前依然挂着毛泽东的照片。进入大厅,有一个年青人突然蹦到我眼前,一看,原来是“6.28福远渔海难”船东李祥谋的司机,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他抬起胳膊指着皮外伤说:刚才请愿过程被扭打,还指着大厅一侧放着一堆船难人员遗像以及推崇正义,抗拒腐败的牌匾说,今天早上来省政府请愿,争取之后,省领导在二楼接待请愿代表。说话间,身边围过来几个身着惠安服的年轻少妇,脸上挂满忧伤,她们可能是死难的家属吧。
    把呈送省委信访办转省政法委的《纠正大冤案 省法委责无旁贷》控告件递交了,又匆匆赶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未下班前,终于赶到最后一站。福建省高院收下题为《法院究竟还有没有坚持“有错必纠”的权威和勇气  “福清爆炸案”拖压到几时》的控告件,并安慰道,问题正在解决当中。
         2011.7.21
   
    顺附四份控告件:
   
   
   有错不纠 “福清爆炸案”拖压几时休
   
   
    省检察院信访处暨请转倪英达检察长:
    倪检察长在“关于清理超期羁押工作情况的报告”指出:依法对刑事羁押期限实行监督,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监督职权。
    福清“纪委爆炸案”至今仍拖压,被告人被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不给说法。法律何在?人权何在?
    刑事诉讼法一百九十六条对于二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个半月有明确规定。福清爆炸案自2006年10月再次上诉至今四年九个月,二审仍拖延不决,超出法定期限的二十几倍。检察机关居然熟视无睹。
    这起赤裸裸造假的案件,有人利用公权力包庇、放纵真凶,把无辜者作为“替罪羊”,在“成功告破”此起彼伏的质疑声中,福建省高院两次奉命作出明确的督查意见。上诉后,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经不公开审理,一致通过“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
    今年4月26日,案件第二次上诉长达4年6个多月后,二审终于开庭审理。姗姗来迟的二审开庭,让案件的真相呈现在法律的阳光下。可是,又三个月过去了,案件依然处在无休止的拖延之中。
    中央两院一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正超期羁押的通知》明确提出:“刑事诉讼任何阶段都要严禁随意延长羁押期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坚决放人,不得拖延不决。” 法律明文规定“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福建省高院对此均置若罔闻, 明明知道这是一起冤假错案,却采取无休止拖延。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公然违法,法律监督何在?
    倪检察长明确指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超出法定期限予以羁押的行为,是严重侵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妨害司法公正与效率的行为。”“福清爆炸案”蒙冤者被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福建省高院至今不给说法。严重地侵害了他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强烈要求检察机关切实负起监督之责,督促福建省高院排除法外势力的干扰,保持独立和理性,秉公断案,依法纠错,还蒙冤者清白和公道!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陈 炜 陈美珠 周洪玉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王小刚 同具
    2011年7月20日
    联系人: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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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大冤案 拖压到几时
    “福清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再向省人大讨说法
   
    福建省人大信访局:
    福清“纪委爆炸案”已经过去了十年多,不可思议的是,案件至今悬而未决。当事人被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竟无人过问。
    该案乱象丛生,十年难决。实因有人利用公权力包庇、放纵真凶,把无辜者作为“替罪羊”。制造了这起骇人听闻的大假案。
    假的就是假的,在“成功告破” 此起彼伏的质疑声中,福建省高院两次奉命督查作出明确结论,上诉后,省法院和省检察院经不公开审理一致通过“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
    今年4月26日,案件拖压了近十年、第二次上诉长达4年6个多月后,福建省高院才开庭审理。经庭审,真相呈现在法律的阳光下。可是,三个月又过去了,案件依然处在无休止的拖压之中。
    法律明确规定“有罪依法宣判,无罪坚决放人”。中央两院一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正超期羁押的通知》明确提出:“刑事诉讼任何阶段都要严禁随意延长羁押期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坚决放人,不得拖延不决。”明知冤案,却采取无休止拖延。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公然违法,人大岂能视而不见?
    此案是经过全国侨务执法大检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督办,又经最高法【2006】169号《通知》要求查办的案件。希望福建省人大能够洞悉真相,体恤民意,做到“依法办事”,要求审判机关秉公断案,给我们一个说法,还所有蒙冤者清白和公道!
   
    “福清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陈 炜 陈美珠 周洪玉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王小刚 同具
   
    2011年7月20日
   
    联系人: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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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纠正大冤案 省政法委责无旁贷
    “福清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向省政法委泣血再呈告
   
    省委信访办请转省委政法委:
    “福清纪委爆炸案” 至今未决,党的纪检机关发生恶性爆炸案件,历经十年难审结,让人不可思议。
    此案之所以乱象丛生、十年难决,实因有人利用公权力包庇、放纵真凶,为转移侦查目标,让无辜者充当“替罪羊” 。没有证据,滥用警力搞秘密逮捕和非法拘禁,通过刑讯逼供让案件“成型”,又将假案利用舆论推波助澜,让“成功告破”新闻波及国内外。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形成的利益链,冤案制造者长期绑架了一审、重审的司法机关与之沆瀣一气。公检法各司其职,政法委(书记曾是案件督办者)督办指导四家联手铸就了这起福建司法史上的骇人听闻的大假案。在假象的掩盖下,真凶长期逍遥法外,无辜者成了替罪羊身陷冤狱。
    此案备受瞩目。在“成功告破”此起彼伏的质疑声中,福建省高院于2003年7月和2004年1月两次奉命督查作出明确的结论。上诉后,省高院在省检察院领导参与下经不公开审理,一致通过“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对此案的大造假,福建省高院是昭然若揭。今年4月26日,在案件拖了十年、再次上诉四年六个月后,福建省高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庭审,真相彻底呈现在法律的阳光下,福建省高院也该到了还原真相、给个说法、终结此案的时候了,孰料,三个月又过去了,案件依然处在无休止的拖压之中。庭审后的久拖不判,表明审判权受到法外势力的干扰。
    在案件上诉至二审的六年中,在久拖不决日子里,我们多次听承办法官说“快了,快了。”2006年1月24日(发回重审前一天),省高院办案法官向被告人宣读裁定书时,明确告诉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可是,至今问题依旧。明知冤案,采取无休止拖延,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无人过问。
    显然,冤案制造者和真凶的庇护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公权力以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和借口给纠错设置重重障碍;当局为了所谓“形象”和“政绩”。在这种种法外势力的操控下,福建省高院不惜牺牲法律,牺牲无辜者的人身自由和权利,把案件压下来,无休止地拖下去。
    十年来,我们以极大的忍耐和克制依法上访、告状,等待着公平正义的到来,可是,冤案制造者恃权屡屡对我们进行刑事传唤和拘押,甚至连律师以及持不同意见的办案法官也不放过。此案发生在党的纪检机关,理应更加实事求是,不枉不纵。有错必纠,平反冤狱。事关党的形象,省委政法委当责无旁贷。
    我们只为讨回清白和公道。至于为何有人敢于明目张胆制造假案,真凶为何长期被庇护,有知情者在,省委政法委有能力,有责任查清真相,只要动真格,真相很快会水落石出。
    再呈以上,希望省委政法委秉公持正唯盼!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 炜
    吴华英 周洪玉 吴玉堂
    2011年7月20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
    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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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究竟还有没有坚持“有错必纠”的权威和勇气
“福清爆炸案”拖压到几时?

省高院信访处请转马新岚院长:
“福清爆炸案”自2006年10月再次上诉福建省高院至今已经四年九个月了,是“刑诉法”规定二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个半月的二十几倍,案件至今不予审结,把当事人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之久置之不理。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公然违法,实在是不可理喻。
最高法肖扬老院长公开要求各级法院实行“有罪则判,无罪则放”的原则。中央两院一部《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正超期羁押的通知》明确提出:“刑事诉讼任何阶段都要严禁随意延长羁押期限,”“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坚决放人,不得拖延不决。”福建省高院几次审理此案,明明知道这是一起大造假案件,却不依法及时纠错,而是长期把案件压下来、拖下去,根本无视法律无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4月26日,案件拖压了近十年后,二审才开庭审理,原以为经过庭审真相终于呈现在法律的阳光下,该是“案结事了”的时候了。孰料,三个月又过去了,福建省高院拖压依旧。
看当初,制造这起假案是何其容易!现如今,纠正错误却是何其困难何等痛苦!
都说法院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怀着对法律的信赖和对司法的敬畏,蒙冤深深的我们,一直以来坚持依法申诉、上访,等待着“人民法院”给我们一个说法和清白。记不清向福建省高院信访处及院长呈送了多少状件,却从未得到哪怕一个字的答复,案件拖压依旧。一次次反映问题石沉大海,一趟趟上访告状无功而返,让我们备尝权力的傲慢和对司法不公的悲愤。在苦忍中默默地煎熬着。
冤案制造者和真凶的庇护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公权力以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和借口给纠错设置重重障碍,在法外势力的操控下,福建省高院究竟还有没有坚持“有错必纠”的权威和勇气?我们依然拭目以待。
不论怎样,此案是经过全国侨务执法大检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督办案件,又经最高法下发【2006】169号《通知》要求查办的案件。拖得了一时,拖不了一世,这么大的一起冤案难道会被拖没了?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 清 杜捷生 谈敏华 陈科斌
                                              陈 炜 陈美珠 周洪玉 吴玉堂               
                                    吴华英 杜雪贞 王小刚同具

2011年7月20日

通讯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吴华英电话:0591-85273696
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电话:0591-85387179



   
   (图:家人为系狱十年吴昌龙祈祷)

   (图:福建省人大出具的(2011)转字第1065号回执单)

wmslx 发表于 2011-7-30 14:47:39

“福清纪委爆炸案”使福建当局骑虎难下。

wmslx 发表于 2011-8-1 17:05:57

孙春兰,卢展工,一丘之貉!

心尘 发表于 2011-8-2 21:38:23

19封信

十年不决案  二审又超审  拖压为哪般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再致福建省委书记呈状件

福建省委孙春兰书记
我们是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自您任福建省委书记之日起,冤属已向您邮寄了许多状件,至今不见只字片言的回复。今天,又向您邮寄了第19份冤状件,望查阅,并希望依法持正。
苦苦诉求,旨在法律正义。您是福建省委最高领导,发展海西经济,让福建人民过上好生活,是每个领导执政目标。而今,活在当下的福建冤民,向您控诉陈科云、吴昌龙等人的清白和自由受到严重侵犯问题。众所周知,比生存更重要的是人的尊严。主政福建的您,更当以人为本,不要回避欠下的法治债。周永康书记曾指出:法治债要用公平正义还。此债虽是前任福建省委卢展工书记留给您的“遗产”,但新调入闽任省委书记的您当无可回避。总因,您身在其位,当谋其政。依法为民排扰解难,是您的职责所在;匡扶法律正义,更是责无旁贷。蒙冤深深的我们,期待您持正这起备受关注“福清纪委爆炸大冤案,体现公平正义,为福建民众撑起法律的蓝天,让海西工程和法治工程并重。
刚调任不久的您,与本案当不会有利害关系,只要有公心,不难解决问题。
孙书记,我们还要向您呈告的是,“福清纪委爆炸案”‘告破’背后引出许多惊人话题,述之难以想象。冤案制造者对本案提出不同意见者,进行打压。如:经省市丙级法院委托的福建省工程爆破协会为“福清纪委爆炸案”现场炸炕作出至少需要600克(与吴昌龙口供75克至150克相差太远)以上炸药量两名专家被刑拘37天;恐吓要“双规”两级法院的法官;仅凭怀疑,一干警被折磨50天放出时全身伤痕累累;坚持说真话的律师被“闭口”、被警告、被传唤;深入采访此案的记者被调离、被调查……..
为亲人蒙冤之实,十年诉求历程,我们中的亲人,同样受到打击报复:坚持揭露爆炸黑幕的国内冤属,三次被拘留、一次被判刑;向福建省公安厅提供真凶线索者,被追杀死在异国的阿根廷;向赴日温家宝总理请愿的旅日华侨,被车撞飞昏死过去。
尽管我们遭遇了许多苦难,苦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活在宣称“法治社会”的当下,有冤无处申。蒙冤深深的我们,内心里依然期待新一任省委书记的您,本着立党为公,以人为本,尊重事实和法律,对本案遭刑讯逼供的蒙冤者进行伤情鉴定,启动纠错机制,还守法公民清白和自由。
前几天,看到一段感触颇多的视频。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先生在香港书展会上一段演讲,关于河南商丘“杀人犯”赵作海(因死者“复活”被无罪释放)被判无期,关在监狱中长达12年,不敢上诉。有人问他为何不上诉?赵作海说:“我怕上诉又被打”。说明在无边绝望中,刑讯的恐惧远胜过清白和自由之身,惨烈的刑讯阴影下,赵作海宁愿失去自由,也不愿再次被酷刑包围。这也印证了,酷刑下要什么口供都有。那盘被督办者吹得神乎其神、作为“告破”最后一根稻草、反复被播放的吴昌龙台前“认罪”视频,殊不知幕后的吴昌龙承受着多少令人发指、残暴的酷刑。几次庭审,吴昌龙一再声明,自己为了活命才配合警方,只要不再对他用刑,要他说什么都可以。
督办者精心安排制作了吴昌龙“认罪”视频,意在自证没有刑讯逼供。此次二审法庭之上,众目睽睽之下,众上诉人再次当庭出示身上历经十年依然清晰的累累伤痕。相关部门为何不敢直面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等人多达693次司法伤情鉴定要求?一再回避本案刑讯造假的要害问题?
这起十年不决案,在冤案制造者和参与者反复折腾下,本案冤情不至于被淹没在时间的长河里。每一次打击报复均让冤情再次展现在官民的视野当中;每一次开庭,律师反复指出皇帝没穿新装;此案成了体制内外良知者关注目标。
关注即监督。面对傲慢的权力,民众的权利意识在记录中日渐成长。每一个人在此案中扮演什么角色,均会被一一记录下来,或名留青史、或遗臭万年。
在历史的长河里,被记住的不是权位高低的高官,而是在执政过程充满人性的关怀者,也只有人性的闪光点在历史的星空里闪耀着其独特的光芒。
从近期7.23动车追尾事件看,网上民怨沸腾,事故中越来越多的人祸因素被披露出来。现实生存环境确如某位记录者所言:悲剧没有旁观者,在高速飞奔的中国列车上,我们每一位都是乘客。
纵观十年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始今,冤案制造者为掩盖爆炸黑幕而得了好处,将六名无辜者作为替罪羊。在法律沙漠里,在是非不分、黑白颠倒的当下,谁也无法幸免于难,谁都有可能成为下一个陈科云和吴昌龙。
如今,二审开庭又过三个月零七天了,依然审而不决。“福清纪委爆炸案”已被拖压十年多了,随着时间推移,冤情普为人知。某些无良官员迷信权力可以改变一切。实践证明,弱小的事实并不因自恃强大的权力而改变真相。一案十年不决,从根本上压案压不掉冤情真相,压案也压不过进步中的法治,背着包袱前行只能越背越重。

“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谢清   谈敏华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陈炜
                                 吴玉堂   周洪玉吴华英
                                 杜雪贞   王小刚谈军华    同具
2011年8月2日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电话:0591-85387179
          福建省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电话:0591-85273696

心尘 发表于 2011-8-2 21:43:14

致福建省政法委徐谦书记第18封控告件

纠正大冤案   省政法委责无旁贷“福清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向省政法委泣血再呈告
福建省委政法委徐谦书记:我们是2001年6.24“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冤属。自您任福建省政法委书记之日起,冤属已向您邮寄了许多状件,至今不见只字片言的回复。今天,又向您邮寄了第18份冤状件,望查阅,并希望依法持正。

“福清纪委爆炸案” 至今未决,党的纪检机关发生恶性爆炸案件,历经十年难审结,让人不可思议。
此案之所以乱象丛生、十年难决,实因有人利用公权力包庇、放纵真凶,为转移侦查目标,让无辜者充当“替罪羊” 。没有证据,滥用警力搞秘密逮捕和非法拘禁,通过刑讯逼供让案件“成型”,又将假案利用舆论推波助澜,让“成功告破”新闻波及国内外。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形成的利益链,冤案制造者长期绑架了一审、重审的司法机关与之沆瀣一气。公检法各司其职,政法委(书记曾是案件督办者)督办指导四家联手铸就了这起福建司法史上的骇人听闻的大假案。在假象的掩盖下,真凶长期逍遥法外,无辜者成了替罪羊身陷冤狱。
此案备受瞩目。在“成功告破”此起彼伏的质疑声中,福建省高院于2003年7月和2004年1月两次奉命督查作出明确的结论。上诉后,省高院在省检察院领导参与下经不公开审理,一致通过“所有被告均不构成犯罪”的审议结论。对此案的大造假,福建省高院是昭然若揭。今年4月26日,在案件拖了十年、再次上诉四年六个月后,福建省高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经庭审,真相彻底呈现在法律的阳光下,福建省高院也该到了还原真相、给个说法、终结此案的时候了,孰料,三个月又过去了,案件依然处在无休止的拖压之中。庭审后的久拖不判,表明审判权受到法外势力的干扰。在案件上诉至二审的六年中,在久拖不决日子里,我们多次听承办法官说“快了,快了。”2006年1月24日(发回重审前一天),省高院办案法官向被告人宣读裁定书时,明确告诉说“快了,问题很快会解决。”可是,至今问题依旧。明知冤案,采取无休止拖延,把蒙冤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无人过问。显然,冤案制造者和真凶的庇护者为了自身的利益,利用公权力以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和借口给纠错设置重重障碍;当局为了所谓“形象”和“政绩”。在这种种法外势力的操控下,福建省高院不惜牺牲法律,牺牲无辜者的人身自由和权利,把案件压下来,无休止地拖下去。
十年来,我们以极大的忍耐和克制依法上访、告状,等待着公平正义的到来,可是,冤案制造者恃权屡屡对我们进行刑事传唤和拘押,甚至连律师以及持不同意见的办案法官也不放过。此案发生在党的纪检机关,理应更加实事求是,不枉不纵。有错必纠,平反冤狱。事关党的形象,省委政法委当责无旁贷。
我们只为讨回清白和公道。至于为何有人敢于明目张胆制造假案,真凶为何长期被庇护,有知情者在,省委政法委有能力,有责任查清真相,只要动真格,真相很快会水落石出。

再呈以上,希望福建省委政法委秉公持正唯盼!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谈敏华
杜捷生 陈科斌
陈美珠
陈炜



吴华英
周洪玉
吴玉堂






2011年8月2日
联系地址:福清市清展花园1-601
吴华英
电话:0591-85273696福清市宏路镇周店村
陈科斌
电话:0591-85387179

wmslx 发表于 2011-8-3 14:12:03

吴华英的执着、坚强,令福州公检法害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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