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eston 发表于 2012-12-27 07:30:12

神给人类的判决书

在宣判了蛇的罪孽及其惩罚后,“耶和华又对女人说:‘我必多多加增你怀胎的苦楚,你生产儿女必多苦楚。你必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辖你。’

又对亚当说:‘你既听从妻子的话,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树上的果子,地必为你的缘故受咒诅。你必终身劳苦,才能从地里得吃的。地必给你长出荆棘和蒺藜来,你也要吃田间的菜蔬。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直到你归了土;因为你是从土而出的。你本是尘土,仍要归于尘土。’”(《创世记:3:16-19》)

这几段话平实朴素,却蕴有千钧之力。耶和华告诉人们一个真理,一个人们不大愿意接受的客观真理:人生的内容是痛苦的。

人可能不大容易承认、有时甚至很难感受到人生痛苦这一事实,尤其是对于那些置身科学繁荣时期的现代人。

人类痛苦与否——你不能将人与人之间的层面内比较作为依据。那样,你会得出有人幸福、有人痛苦的结论;你得将伊甸园内的人类境遇与伊甸园外的人类命运加以对照。当生命皆处于同一层次的时候,是很难发觉不同层次生命之间的巨大差异的。

女人的生产无疑是痛苦的,而这种痛苦又是不可避免的,甚至现代科学也无能为力;女人还有一重更重的痛苦,那就是情感之魔:“你必恋慕你丈夫”——所以,女人往往沉湎于情,是感情的动物。同时,尽管你恋慕你丈夫,你丈夫却未必恋慕你。不仅如此,“你丈夫必管辖你。”

对此,也许男子觉得自己了不起:既是管辖者,又不受情之羁绊。但是,你仍然是个田地里的囚徒。当代人认为自己摆脱这一厄运了。其实不然,你也许不在田地里“汗流满面”了;但在你自己的事业里,仍不得不绞尽脑汁,身心交瘁。

伊甸园里的亚当夏娃是幸福的、无忧无虑的,因为他们身上充满了神性。当他们的神性慢慢消退、人性逐渐增强的时候,他们的命运发生了突转。生命的内在性质的改变导致其命运的改变。你听从耶和华的言语,你拥有神性,你就居住在乐园里,你就是幸福的;你吃了禁果,你选择了人性,就等于选择了人间,你也就不能再如昨日那般幸福!

耶和华创造人类的时候,在人身上注入了神性;而撒旦在诱惑夏娃时,实际上是大大强化了人身上的人性因素。禁果一事是人类对神的断然拒绝,更是对自身福祗的盲目弃掷。人在听从魔鬼前是没有贪欲的,但在复合了魔鬼思想之后,这贪欲就是“属于”人自己的了——人最初是渴望于智慧树,后来则是贪婪于一切有形之物质。

人类对低层的所谓幸福的追求,导致自身生存境界的滑落。对此,人类是很难觉察的。当他们遗忘掉乐园里的幸福之后,更容易执著于尘世间的名利情等若干享乐。当抛弃乐园的人类沉浸于人间欲望的种种享受时,他还会想到“回家”么?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因此,神庄严宣告:人类必须痛苦——无论男女老少,或是贫富贵贱!

你如果不痛苦,也就想不到去摆脱痛苦;你意识不到自己在流浪,也就永远也不会想到有朝一日应该“回家”!

人活着,就是痛苦;人活着,就应该痛苦——这是天理。天理或许包容人欲,但天理不从人欲。

对待痛苦,人有两种态度,一种是修真向善,追求真理,最后回归天国,彻底地消解痛苦;另一种是潜心名利情,为自己制造出许多乐趣,从而暂时地回避痛苦。前者是真正地战胜痛苦,后者是在幻觉中忘记痛苦。

许多人也渴望伊甸园,但却抛却不掉红尘之乐。世人都说神仙好,只有金银忘不了!如此,你说你的心究竟在哪里呢?


于是,耶和华在判词中宣布:人生必须痛苦。

这是叫人回去!吃尽酸苦,然后回家!这不是永远的判决,更不是人所理解的无期徒刑,而是有期徒刑!当人自己不想回家时,有期徒刑就变成了无期徒刑!

神告诉你回家的路,但路——你得自己走!

回家的路叫做求道,回家的路叫做悔改,回家的路叫做修炼!

                                     (于平安夜)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神给人类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