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菊琴:12月26日,最高检又表示“立案了”
时间:2011年12月26日10:02—10:20分
地点:最高检察院接待室
接待员:男 五十岁左右 (2人,无工作号牌)
接待员:“你是施菊琴啊?请出示你的身份证”!
施菊琴:“请问你是代表最高检的,还是代表江苏的”?请出示您的证件(递上身份证)
接待员:“我是代表最高检的,我没有必要出示我的工作证或身份证给你看”!
施菊琴:“那我不要你接待了,我不和你谈了,我走了”(起身,欲离开)
接待员:“等等,不要走,我告诉你,我是最高检20号”
施菊琴:“那请你出示给我看”!
接待员:“等一会儿,你先把你的情况和我谈谈,你的表上我看不清,你今天的诉求是什么,你先谈一下”。
施菊琴:第一、是为我姐姐施建萍的医疗事故案,被姐姐被南通公、检、法合伙谋杀了,我要求最高法院依法立案再审之事;第二、2009年12月28日,公安部和江苏省公安厅、南通市公安局合伙在公安部信访接待大厅打伤我的心脏和肺部之事;第三、2010年3月9日,公安部再次与政府、公安局合伙,以为我治伤为由,试图对我抢劫未遂,并在南通市政府驻京办事处打伤我肾脏之事。我要求最高检依法查处,严惩凶手”。
接待员:“公安部打伤你的事情,你应该去公安部上访,你为什么不去那里上访”?
施菊琴:“公安部是我的被告单位,他们对我下了如此的毒手,我怎么还应该进他家的门?难道公安部对我犯如此的罪行不应该你们最高检管吗”?
接待员(沉默一会儿)“那么,应该最高法立案的事情应该由最高法院管,你为什么也来找我们啊”?
施菊琴:“最高法院我也去的。但他们说坚决不为我立案,还扬言要“整死”我。根据法律规定,所以我也只能来找你们,我这事找你们不对吗”?
接待员:“最高法院是属全国人大管的,你为什么不去找人大”?
施菊琴:“我也去了”。
接待员:“人大怎么说”?
施菊琴:“至今没有结果”。
接待员:“那你可以去国务院去啊!它是代表中央,你为什么不去国务院呢”?
施菊琴:“我也去了”。
接待员:“那中央怎么说”?
施菊琴:“也没有结果”。
接待员:“那你还可以到中纪委去”!
施菊琴:“我也去了”?
接待员:“他们怎么说啊”?!
施菊琴:“叫我耐心的等着,我的伤中央各部门都知道,叫我该治病就治病,该养伤就养伤,在身体健康允许前提下,就去最高检,我的事情就应该归最高检管,最高检推托不了,应该管。难道我这事不属于你管吗”?
接待员:沉默,不表态……
施菊琴:“请你回答我,我的事情究竟属不属于你们管,如果你们说不归你们管,请你出个书面的文字给我”!
接待员:继续沉默,不表态……
施菊琴:“你到底什么人,请出示你的身份证件”。
接待员:“施菊琴,我正式告诉你,你的案子,我们最高检察院现在正式立案了,你交一套完整的材料给我,你有没有”!
施菊琴:“完整的材料,我这里就有,但是你收我的材料,你得出一个收条给我”。
接待员:“为什么”?
施菊琴:“我告诉你听,你们8月份收了我的一套完整材料,就告诉我已经正式立案了,10月份我再次来,你们就不承认立案了,而且还不承认收过我的材料,还说对我的案情一无所知,电脑里啥也没有。所以,我这次要你们依法给我收条”。
接待员:“那这样吧!我告诉,你这次是肯定立案了,不要生气,既然8月份交过材料,我们这次就不收你的材料了,等会儿,我去帮你找一找,不会丢失的”!
接待员:“行了,今天谈话就到这里了,不要生气了,案子已经正式立案了,就不要这样了,今天就样了,走吧!走吧”!
施菊琴:离开接待室……
日期:2011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