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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由于被强拆而上访,我失去了工作,又由于维权,我无法继续再工作。2009年4月,街道为了维稳便安排我在街道办的下属单位工作,只有口头许诺,没有劳动合同。我每天坐在服务社内,吸着空气中的敌敌畏毒气昏昏欲睡,每月只有65元的牛奶补贴费和最低工资。为了女儿的学业,为了家人的生活,我只得再一次的忍气吞声低头沉默。就这样,我被安排在有毒有害的工作间里吸了五年之久的毒气,直到未了,我才发觉服务社的队长利用职务之便乱拉关系,利用各种借口巧立名目地乱发奖金等违规行为,我向街道市政科负责管事的领导廖大华反映,廖大华不调查,不回应还嫌我骚扰他,对我辱骂还想动手打我。今年,街道以我到退休年龄为由不再用我了,退休工资才一千多,由于家境困难,我要求继续工作,街道死活不肯再用我(我老是揭露他们的丑行,他们早就似我为眼中钉)。我以劳动法第十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向杨浦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结果被告是非正规就业,不受劳动法保护而不予受理。正是没有身受不会有感同!社会发展到今天,我居然不知道还有这个非正规就业存在,我只知道这个单位是属于街道的,负责人是街道的公务员陶建军,现在的街道组织科人事科长,没人告诉我是非正规就业,我曾因感激而顺从,就业就就业了,还非正规?又不是卖毒品的,一样是劳动者为何不受劳动法保护?网上查了下,才知道什么是非正规就业,但是,身为公务员的陶建军为何能兼任非正规就业的负责人?为何他能申领这个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证书?这个非正规组织又为何能以街道名誉和多家企业谈生意、收费、订合同?纯粹的挂羊头买狗肉!打着公益性服务的旗号,为街道私设的小金库非法敛财。还说是全上海市的街道都是这么做的?如果是,那全上海街道的政府部门都在知法犯法,都应该立案查处!真不明白了,还法制社会?法制社会政府官员打人就不用受刑事处罚,一个继续聘用在岗,一个调离其它街道连任,去年一个一事无成的官员居然还被升了职,另一个做了本该做的份内事,新民晚报的“特约”记者却在各大报纸上大肆宣扬其功绩,真是自吹自擂、不知廉耻!
中国的百姓苦啊!许许多多的青年人到处奔波却找不到工作,很多家庭的中年人又因为身体原因没有门路而不能工作,就街道社区而言,街道有很多岗位可以让这些人就业的,但是,街道人事组织科长把机会都留给了他自己信任的,那些会阿姨奉承拍他马屁的“关系户”,(退休人员,身体不好心脏装了支架的)不论能力,他说要用就可以续聘,街道政府就是组织科长的私人会所。瞧瞧那些里弄干部,人大代表,请问,有哪几个是人选出来的?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只是说得好听!政府官员,是它上一级的官直接任命的,所谓的干部任命公示征询群众意见也都是形同虚设忽悠人的,不用绩效考核,不用群众评选,干与不干一个样,多干多错,不干不错。为了鼓励官员多做事,杨浦区区委书记说了,要敢碰敢闯。我说书记;除了不敢当的,这些人还有什么不敢做的?
一切的一切都是拆迁给我带来的伤害,至今我还是租房度日。在这条浩荡的动拆迁大劫难的黑道上,这些地方政府雇用的畜生,刽子手对我们人类肉体的伤害和精神折磨都是非常残忍的,我们遇到的、见到的,亲自感受的,就像一幕幕的电影深深地烙在了我们的脑海中,所有受过的伤,所有流过的泪,都深深地埋在了我们的心底里,没有眼泪,只有仇恨…….
中国大陆维权公民:周伟霞
201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