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上海警察喊我召集上海群体活动 创作聚众扰乱证据

已有 419 次阅读2012-4-20 15:56

上海警察喊我召集上海群体活动 创作聚众扰乱证据





2012年4月18日,我在上海市政府门前见到于义明,他刚从看守所出来,他说被拘留了10天刚放出来,警署没有给他出具拘留证。因此,下午他带了一些人到警署去要拘留证。今天上访的访民比前几次要多得多,下午有多群人活动,有到曙光医院参加医患纠纷的;有参加浦东听证会的;还有到上海高级法院请愿的,我下午按照前计划也去了上海高院。



现在,政府在访民中安插了许多眼线,据我平时观察到的,有不下四、五个人混杂在到高法请愿的人群中,我感觉他们试图收集我聚众扰乱的证据,有很多次了,年前我到上海市公安局申请游行,警察说:一个人不行,人少了也不行,叫我多找一些人来。这是从来没听说过的事,他们想让我做召集人。在以往,申请游行的人多了,他们还要劝阻甚至强迫令其解散,而他们却要我召集人,很明显的不正常!有悖常理!



今天在高法门前,保安皆莫须有的指证我【上海长宁区法院有法官:你这种人只有送到拘留所里才太平】你是带头的,有聚众扰乱的重大嫌疑。还说,要抓就第一个抓你。我对他们说:你们把警察叫过来,让他们抓我去,我还想跟警察说一说,我为什麽没有事做,老跑到高级法院门前喊冤。上海长宁区法院一心想要置我于死地,所以设计劳教我好减少控告人,曾经有人年前威胁我:有人一定要叫你被失踪1年!丧心病狂的人正在千方百计的收集对我不利的聚众的证据!


2011年7月13日,我到上海“两会”会场,准备给上海高层领导递交《控告上海长宁区公安分局分局长(吴永志、周正)滥用职权非法拘禁罪和非法虐待(被监管人员)罪》的控告书,竟然被浦东警方,无“扰乱”违法事实,以“聚众扰乱”罪名将我重罚刑拘30天,最终又不明不白的宣布无罪提前释放,而浦东警方至今未出具合法的法律文书《刑事拘留证明书》),就是一个最好的例证,他们试图通过这种杀鸡给猴看的办法,来打压我,进而阻止我的维权抗争。故不到关键时刻,为了保护好自己,我只有少参加一些群体活动,以防止被奸人们所害!但不表明我因此害怕而从此不参与一切必要的群体活动。



上海市人大最近有一不成文的新规定:访民须三个月上访一次。变相的减少访民的上访率。他们对上头承诺了上海“零”上访,因此为了做到这一点,对访民是从重从严处置。现在访民只要踏进中南海或天安门,送回上海大多数被严惩,有少部分是老弱病残的无法处置,还有极少部分估计是有海外关系和有势力有后台没有受到处分。我听一访民说:她只是到最高检察院信访,在经过天安门时被北京警察遣送回上海后被拘留了五天。




[ 本帖最后由 ningsibuqu 于 2012-4-19 22:11 编辑 ]

路过

鸡蛋

鲜花

握手

雷人

评论 (0 个评论)

facelist doodle 涂鸦板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 注册

手机版|阿波罗网

GMT+8, 2024-6-5 02:0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