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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敢为吴昌龙一案说话吗?

已有 385 次阅读2012-2-18 19:00 |个人分类:网文转载

人大代表敢为吴昌龙一案说话吗?

文/天理

      昨天,“纪委爆炸案”中已被替罪十一年的吴昌龙的姐姐吴华英到福建省城福州上访,结果被福州的一群国保跟踪和盯梢。今天早上,吴昌龙的妈妈周洪玉上街买菜也被人跟踪和盯梢。最可恨的是,在家休息的吴华英今天又接到辖区音西派出所要上门“拜访”的电话。

      面对质问,昨天福州市的国保和今天派出所的警察都露出一副比无辜蒙冤者还要委屈,声称:“我们知道你家是冤,但非常时期,上面交代的任务,我们也没有办法,请多多理解、多多关照”。本人不禁要问,“福清纪委爆炸案”的吴昌龙,已经当了十一年的替罪羊,那么福建的法律何在?

      其吴昌龙的人命重要?还是福建省政府的面子重要?本人不知道的是,既然政府和公众都知道吴昌龙一案是冤案,那凭什么有冤案不纠,而且还要监控冤属?当局的智慧那去了?福建省的所谓挂称是“人民”的政府,凭什么叫人民来信赖?那些所谓的“监督”那去了?

      本人记得温家宝总理说“要让人民批评监督政府”。福建省的委书记,福建省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孙春兰也曾公开说过,要让人大来“监督”政府。那么一来,吴昌龙一案人大敢提上来让孙春兰主任解决吗?

      答案是,所谓的人大 “监督”政府,那只是蒙骗人民的,那些不敢讲真话,不敢讲实质上问题的代表,其实就是“一坨屎”! 这种代表能代表些什么人?人民现在最需要的是最真实的声音,能为民众反映声音的人,这才是人大“代表”的真正职责。

      看看福建省这些人大“代表”,发生在自己眼前的事,居然能瞎眼了。当然,对吴昌龙一案这个“敏感”的问题,如实话实说的话,可能会触及某些职能部门的痛处,特别是孙春兰主任的痛处,更加会让孙春兰主任不高兴。

      记得前日在广东省的“两会”上,那全什么的狗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玉浦抢麦发言,“要求人大代表不要监督政府”。既然那个什么的人大能“监督”政府,那么问一声孙春兰主任,你福建的人大什么时候也来监督一下吴昌龙的冤案?

      著名学者德沃金在《认真对待权利》中谈道:“当一个人不能用语言来表达自己的义愤,或者他必须随风使舵地保护某些价值,这些价值在他看来与他想努力保护的价值没有什么关系时,这个人,就不能自由地表达自己了。”

      现在却是,人大代表不敢说吴昌龙的冤案?而且还要千方百计来掩盖。要知道,连受害者的家属也出来指证凶手,那么孙春兰书记主任若再不给吴昌龙一案予以澄清,那么只能说孙春兰主任您就是此案的幕后无凶!

      本人还是那句话,谁将吴昌龙冤案这“坨屎”搞出来的,谁就自己吞还下去!公安吃完到检察院吃,检察院吃完给法院吃,若是不给一个清楚答复的,最后该“坨屎”将由孙春兰主任自己吃下去!反正,是谁给了造假者的权力让它肆意践踏法律和侵犯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权利,谁就背起这个责任!

      是否平反吴昌龙一案,是福建省所谓是否是“人民政府”的试金石!政府是不是人民政府,不是政府自己说了算,而是人民说了算。这个问题就是本质的问题,除此而已,岂有它哉?

       2012-2-18于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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